原创 小陌 小陌观世界 2025年03月12日 07:08 山东 我们时常可以在公共媒体看到有关领导的任前公示,如果有关注过干部任免的朋友应该会注意到省、市、县三级组织部发布的“任前公示”,通常任前公示会逐一介绍干部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拟任职务。 哪些领导干部任命前需要进行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我国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除特殊岗位和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针对“进一步使用”的人选,一般也要参照提拔任免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拟进一步使用”如何理解?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拟进一步使用”是条例修订更新后的专用说法,“拟进一步使用”通常被解释为干部自身级别不变,新任职岗位更加重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拟进一步使用”不属于提拔,但是需要遵循提拔的相关任免程序。 通常“拟进一步使用”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一、岗位重要性提升 从普通岗位调任到核心部门,或从副职转任正职,这类调整虽然职级不变,但实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党内政治地位提高 常见于党内职务调整,例如从党委副书记兼任行政职务转为专职党委书记,或进入常委常委班子。或由政府部门转至党委口,即从地方政府一把手转为地方“一把手”。 三、虚职转向实职 部分干部可能从非领导职务转为实权岗位,例如主任科员调任乡镇镇长或党委书记,这种从虚职转为实职的情况也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通过以上解释不难看出,“拟进一步使用”同“提拔”是有区别的,“提拔”涉及职级的晋升,而“拟进一步使用”更多指的岗位调整优化。 “拟进一步使用”同样存在限制条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巡视发现问题或未通过个人事项核查的干部不得进一步使用,这表明“进一步使用”虽不是提拔,但是依然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和廉洁审查。 写在最后:“拟进一步使用”是干部重用的一种形式,强调在现有职级框架下的优化使用,通过岗位调整,进一步激发干部潜力。“拟进一步使用”为广大干部提供了更多进步空间,也为干部提供了更多施展个人能力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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