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海滨 1983年搬迁到县城之前,我们家在村子里特别有威望。最初,我以为源于母亲在村小学里当老师,后来,我又认为因为我们家是非农业户口,可以吃“公家饭”,当时全村也就四户人家是非农业户口。直到最后,我才发现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家的自行车。 那是一辆1975年产于青岛自行车厂的大金鹿二八自行车,框架高大,钢结构,结实耐用,一看就孔武有力,适合男性骑用。 父亲在离村八十多里外的县化肥厂找到一份工作。每月回家一次。先是从县城坐一个小时的长途汽车到我们镇上,然后再或租或借一辆自行车骑半个小时回到村里,来回十分辛苦。后来,他托关系弄到一张自行车票,终于买到了一辆自行车,这样一来,得以每半个月回来一次。半年后,我们村的小学校合并到了邻村的中心小学,离家近十里地,当老师的母亲不得已也开始天天奔波,父亲就坚持把自行车留在家里给母亲做代步工具。 自行车给了母亲极大的便利,她格外爱惜:车横梁的褡裢里常年放着一块大大的塑料布,以备不测的雨雪;而一旦遇上极端天气,她宁愿自己步行,怕的是自行车太吃力而损伤了相关零件;如有空闲,就找来一块破布前前后后地擦拭,使得自行车圈是圈梁是梁,锃光瓦亮、利利索索,神气十足。 我们家这一辆自行车给街坊四邻提供了很多便利: 看病。谁家老人孩子突患恶疾,需要紧急送往乡镇卫生院,患者的家人鼻涕一把泪一把地急急跑进家来,母亲二话不说,急忙把车推出来交到来者手中。一人骑着,一人抱着孩子坐在后面,风驰电掣而去;有时候,是一人骑着,老人坐在后面,旁边还跟着一个或两个人伸手搀扶,一路小跑跟着车轮,所行处,尘土飞扬。自行车比四轮马车、驴车快,比独轮手推车更快,节省了时间,富有效率。街坊们来还车的时候,不是带来半口袋地瓜干,就是一瓢大红枣,他们饱受生活磨砺的脸上布满了由衷的笑容,粗声大嗓地说着感激涕零的话,如若仔细听辨,能听出感谢自行车的话比感谢人的话要多。 相亲。左邻家的生子哥生得膀大腰圆、人高马大,往那一站就像一棵挺拔的白杨,可就是说不上媳妇儿。先后五次相亲,都以失败告终,一家人垂头丧气怨声载道——生子是家中老大,他不成家就耽误了下面的五个弟妹。好不容易又有了第六次相亲,他来到我家大门外,抓着崭新的上衣衣襟来回地揉搓,就是鼓不起勇气往院子里走。他的弟弟妹妹们躲在不远处的墙角,紧张兮兮又兴奋异常地观望着。看到他这么没胆量,都急得原地蹦高,脾气暴躁的小弟弟恨不能上前给他一脚。恰在这时,母亲驱车要去学校,一出门就瞅见了生子,问他何事?生子吭吭唧唧,还是不好意思把话说出口,急得他小弟弟扯着嗓子喊了一声:“他想借自行车去相媳妇儿!”说罢,做了错事儿一般扭头就往胡同外蹿。 母亲马上会意,急忙把车子交到生子手里,自己则小跑着赶往学校。不知道是不是自行车让生子哥有了底气和信心,那次相亲一举成功。很快,他就又骑着我们家的自行车把新娘子迎娶进了门。结婚那天,我们全家都被邀去坐席吃喜酒,欢欢喜喜、热热闹闹。那一整天,我家的那辆自行车都披挂着崭新的红绸子花,安安静静又得意洋洋地停放在新郎家院子里最显眼的位置上,接受乡亲们赤诚的观瞧和打量。 不仅仅是生子哥,村里还有好几位小伙子都是骑着我们家的自行车接来了新媳妇,有好几位大姑娘都是被家人骑着我们家的自行车送出了门子。尽管谁都知道自行车是借的,那又何妨呢?婚事儿是两相情愿的,婚礼是风光有面儿的。虽然自行车是借来的,可踏踏实实的日子却是自己的,一个个小家庭的生活就那么妙不可言地开始了。 再有,就是诸如谁家老人生命走到终点,急需见外村的亲人最后一面,我家的自行车也会派上用场。 尽管我们都很爱惜大金鹿自行车,怎奈使用频率太高,五六年后,车子就损伤得很严重了:前后车圈都更换过,脚蹬板也脱落了一个,裸露着脚蹬轴,好在很快就补换了一个;左右两个蹬板的颜色明显看出新旧;车链子断了不知多少回,全盘更换就有好几次。 即便这样,这辆大金鹿还在发挥余热,被母亲、被乡亲们愉快地骑行着,铃声犹如遍地黄花,开满在弯弯曲曲的乡间小路上。 那辆自行车在村子里最后的贡献就是让我和胡同里的孩子们学会了骑车。车架太高,我们身量还不足,脚都够不到车蹬板,最初是把一条腿从车横梁下面斜插到那一边,歪歪斜斜地蹬踏,不但姿势难看,还很累人,在村后打麦场上骑行一圈下来往往汗流浃背;后来都长高了一些,就开始像玩杂技一样,先推车助力,然后一脚踩着蹬轴,借势飞身上车,骑跨在横梁上,上下蹬车,姿势很夸张,但是神气很逼人。 当然,整个学车过程都伴随着皮肉之苦:不止一次的跌倒,无数次猛烈地碰撞,每个人身上都磕碰得到处是伤。我右胳膊肘上至今还留有一块铜钱大小的疤痕,生子哥那个小弟弟的一颗前门牙至今缺半截,一说话就漏风撒气,全都是拜那辆自行车所赐。但即便如此,也丝毫不影响大家学习骑车的热情和兴趣。 为了能够学习骑车,小伙伴们给我各种“贿赂”:地瓜面窝头——我们家是非农业户口,有白面吃,乡亲们是农业户口,平时吃不了白面,只能吃颜色嫩黄、口感粗粝的玉米面饼子或者红褐色的地瓜面窝头,我就特别爱吃地瓜面窝头,因为甜;甜茅根——一种细长、节状,富含汁水的植物根,从田野里挖回来,用水洗涤一番,丢进嘴里,咂出一嘴甘甜,那是小伙伴公认的一种天然“甜品”;柳树叶编制的草帽,戴在头上,凉风习习,而且英姿飒爽,神气十足,让我恍如自己就是电影《闪闪的红星》里的潘冬子;等等。最主要的是,因为大金鹿的存在,无论什么时候玩捉特务抓汉奸的游戏,小伙伴们都会让我扮演正面角色,不是游击队队长就是锄奸队队长…… 在我们往县城搬迁的时候,那辆大金鹿自行车虽然已经陈旧和破败,还是被带到了县城,继续发挥着余热。那时,我已经十三岁,驾驭自行车得心应手。有一天,父亲让我独自去打面。从我家到供应面的粮所大概十五里地,沿途还要经过一条大河,河面上的桥是铁板搭建,车在上面经过会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母亲对此行报以怀疑态度,用眼神几次质疑父亲,表示担心。但父亲却肯定地点点头:“男孩子,锻炼一下吧。” “锻炼就锻炼。”尽管心里有些忐忑,我嘴上还是硬邦邦地答应着。 那时候行驶在马路上的车辆还不像现在这么多,但路况绝对比乡下的土路复杂得多。一路上,我绷紧了神经,看前看后看左右,看人看路看来往车辆,紧张得大汗淋漓,浑身湿透。好在结局还算圆满,不但安全返回,还胜利完成了任务。当我喘着粗气、浑身白面、满脸通红地把那一口袋面从车后座上搬挪到家门口的地面上,父亲第一次伸出手,像对待同龄人一样,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头,虽然一句话没说,但我从他的眼里看出来一丝欣喜和欣慰。从那以后,每月的月末,我都会骑着那辆自行车去打面,一口袋面五十斤,正好可以横放在大金鹿的车后座上。来回二十多里地的路程,还要搬挪抬架五十斤面粉,每一趟下来,我都实实在在地累得精疲力尽。 那辆自行车见证了我从一个孩子迅速成长为家里的男劳力。 哎,有自行车相伴的日子真是难忘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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