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Ⅳ级响应 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Ⅳ级响应行动指令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宣传告知。通过小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二是排查整改。对小区内易倒伏树木绑扎和加固情况、排水泵、沟渠、排水管网、集水井等排水设施以及电路线路运行情况、建筑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破损情况、防汛物资到位情况等再次检查确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Ⅲ级响应 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Ⅲ级响应行动指令的,在落实Ⅳ级响应行动要求事项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应急值守。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安排管理人员到岗值班,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应急抢险物资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三是协助疏散。配合属地街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房屋居住人员转移疏散工作。 (3)Ⅱ级响应 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Ⅱ级响应行动指令的,在落实Ⅲ级响应行动要求事项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领导值守。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进入岗位值守,根据预案和市、区房管部门等要求,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检查落实应对防范措施; 二是备战抢险。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发生险情,全力组织排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是警戒避险。对于建筑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发生坠落或树木、路灯、广告牌等倒坍的,应立即设置警戒线,保障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拨打120电话请求救护。 1、高坠防范 3、总结评估 ![]() 3、总结评估 ![]() 4、劝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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