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麻醉药物使用及监护不当 1.静脉麻醉致植物人状态(2024年) 30岁女性在静脉麻醉下接受诊断性刮宫术,因麻醉医生未及时处理血氧饱和度下降(88%),导致呼吸心跳停止,最终因缺血缺氧性脑病成为植物人。法院判决医方存在麻醉监护不足、抢救不及时过错,赔偿330万元。 2.全麻插管引发过敏性休克死亡(2023年) 患者行内固定取出术时,插管全麻后突发喉头水肿、窒息,抢救过程中未及时诊断过敏性休克,最终死亡。鉴定认为医方对过敏反应识别和应急处理存在缺陷。 二、麻醉操作技术失误 1.剖宫产腰麻致神经损伤(2023年) 产妇剖宫产术后出现左下肢运动及感觉障碍,经诊断为周围神经损伤。法院认定麻醉操作不当直接导致神经损伤,医方承担全部责任。 2.腰硬联合麻醉后下肢神经损伤(2023年) 患者术后右下肢乏力、足背伸受限,肌电图显示腰骶神经根损伤。医方虽否认操作过错,但法院依据术后症状与麻醉相关性判决赔偿。 ![]() 三、麻醉风险评估不足 困难气道处理不当致脑损伤(2023年) 42岁女性全麻诱导时因颈短、张口度受限导致通气困难,术中低血压未及时纠正,术后出现脑损伤。鉴定指出医方术前气道评估不充分、术中循环管理失当。 四、经验教训总结 1.强化术前风险评估 必须详细评估患者过敏史、气道条件(如Mallampati分级)及合并症。 对困难气道、过敏体质等高风险患者制定应急预案。 2.规范麻醉操作技术 椎管内麻醉需严格掌握穿刺指征,避免反复穿刺导致神经损伤。 静脉麻醉应控制药物剂量(如丙泊酚),实时监测生命体征。 3.加强术中监护与应急能力 血氧饱和度、血压等指标异常需第一时间干预,避免延误抢救。 配备困难气道设备(如喉罩、可视喉镜)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 4.完善告知与记录 明确告知麻醉风险(如神经损伤、过敏反应),避免“已建议检查”等模糊表述。 麻醉记录需完整反映药物剂量、生命体征变化及处理措施,作为纠纷关键证据。 5.重视团队协作与培训 多学科协作可提高复杂病例处理能力(如术中心肺复苏、术后重症监护)。 定期开展麻醉并发症模拟演练,提升应急响应水平。 以上案例均为已判决真实案例。尽管很多麻醉同仁不认可、不了解,但这就是司法。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如何在医者仁心的同时保护好自己。 最后,希望大家各抒己见。希望大家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什么不服这样的判决。比如,血氧饱和度下降(88%),导致呼吸心跳停止,这样的判决试问哪一个麻醉医生能服? 学术文章、科普文章约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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