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内容: 1.认识旅社在经营活动中的角色 2.旅游产品销售核算确认底层逻辑 3.旅游业务收入购成及其会计分录 4.旅游成本构成及其主要会计分录 5.旅行社通用会计分录 6.旅行社差额征税会计分录 以下是正文: 一、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的角色 旅行社在旅游行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主要业务及企业性质功能如下: 1.主要业务 二、旅游产品销售核算确认的底层逻辑 根据新收入会计准则,旅游产品销售核算的确认原则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其底层逻辑为: 三、旅游业务收入构成及其会计分录 在开展旅游业务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内旅游企业还是国际旅行社,无论是组团旅游还是接团旅游,必然与提供旅游产品的旅游服务单位、招揽旅游者的客源地旅行社、接待旅游者的目的地旅行社发生费用的结算业务。 (一)按照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形式不同,旅游业务收入主要构成内容为: 1.组团外联收入 由组团社自组外联,向旅行者收取的住宿、用餐、旅游交通、翻译导游、文旅活动费收入。 2.综合服务收入 为旅行者提供综合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包括房费收入、餐费收入、车费收入、文杂费收入,包括文娱、宣传、行李托运、门票等杂项收入。另外还有陪同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3.零星服务收入 旅行社承接零星旅游惑承办服务事项所得收入,包括委托收入、车费收入、托运服务费收入等 4.劳务收入 旅行社向其他旅行摄提供当地或全程导游翻译所取得的收入 5.票务收入 旅行社代办国际联运客票的手续费收入 6.地游及加项收入 旅行社接待旅行者某地一、二天游的包价及增加游览项目和风味小吃等所取得的收入 7.其他服务收入 (二)以上服务收入,旅行社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报价方式: 1.小包价 仅包括住宿费、早餐费、保险费、接送服务费、国内城市间交通及手续费。 2.半包价 不包括午餐、晚餐费用的综合包价 3.综合包价 由组团社根据组团人数、路线、等级、时间和提供服务的质量等制定价格。一般包括综合服务费、住宿费、餐饮费、车费、保险费、文娱活动费、城市-交通费和专项附加费等 4.单项服务价格 旅行社接受旅客委托 提供单项旅游服务的收费标准,每个单项服务的价格通常根据旅行社的成本加毛利构成。 5.特殊形式的旅游收入 如开展生态游、新婚游、森林游、体育游、学术交流旅游等特设旅游。 三、旅行社业务收入主要分录 (一)组团社营业收入的会计分录 组团社在旅游中其中桥梁纽带作用,各组团社根据制定的旅游服务价格,一方面与接团社联系,另一方面公布旅游路线价格,招揽客人,签订旅游合同。一般情况下,一次性收取旅游者的全部费用,包括自身收费以及分配到接团社、饭店、交通等部门的代收待购费用。 1.对境外旅客组团社通常先收取部分订金,服务后结清,对于国外旅行社采取先收费后接团的方式,其程序主要是: 首先根据旅游需求编制旅游日程表,收取订金,会计分录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 然后旅游结束 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填制结算账单,结清旅游款项,多退少补。 如果旅行团因故取消旅行,按规定组团社应将预收款扣除手续费后退回原账户,会计分录通常: 借: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银行存款(实际退回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按所扣除的手续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对于先接待后收费的旅游服务,按照计费标准,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案例:2025年4月3日,某旅行社组织一个旅游团赴成都旅游7日,预收旅游费20万,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20万 贷:预收账款(某团)20万 4月11日旅游团返回,结算时退回旅游费1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组团包价179245.2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754.72 贷:库存现金等10000 (二)接团社营业收入的会计分录 接团社是指接团为旅行团或他人提供各项服务后 根据收费标准,向组团社或旅行团收取的综合服务或零星服务收入、代办票务等收入。 接团社根据旅行团在本地旅游活动情况的费用支出,填制旅游费用结算单,然后报送接团社汇总确认收入。 案例:某酒店旅行社根据各组团设费用拨款通知单编制汇总表,汇总表显示团体和其他项目费用总额如下:(假设适用一般计税增值税率6%) 综合服务费172200 住宿费553600 餐费217000 机票费462100 城市间交通费409500 合计=172200+553600+217000+462100+409500=1814400 根据汇总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组团社1814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综合服务收入162452.83 贷:主营业务收入-住宿费收入522264.15 贷:主营业务收入-餐费收入204716.98 贷:主营业务收入-机票费435943.39 贷:主营业务收入-城市间交通费386320.7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701.9 当收到组团社拨来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1814400 贷:应收账款-组团社1814400 四、旅游业务成本的会计分录 1.旅游业务成本是为旅行团体提供各项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直接支出。 对于组团社来讲是指组团社向旅游团体收取但在以后需要拨付给接团社的各项直接支出。 对于接团社是从组团社收取但又要付给为旅客提供食宿交通游览等服务部门的各项直接支出。根据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所发生支出项目的不同,旅游业务成本主要包括: 房费、餐费、交通等、行李托运费、文娱费、票务费、门票费、邮电费、劳务费、 签证费、陪同费、保险费、机场建设费、地游及加项费等。 2.组团社的营业成本包括拨付支出,包括拨付给接团社的综合服务费、 住宿费、餐费、车费等支出,性质上是代收代付;另一部分支出是为组团而发生的外联费用和全陪人员部分费用,属于组团社的服务性支出。在核算时,按照接待旅行团的人数和旅行天数,计算全部的旅游费用,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案例:某组团社为旅行团按计划成本预提256000元计入当期成本,其中综合服务成本185000元,劳务成本47000元,地游及加项成本19000元,其他成本5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综合服务成本18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劳务成本4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地游及加项成本19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成本5000 贷:应付账款-某旅行社256000 收到旅行团费用拨付结算通知单,办理支付手续,其收费内容为:综合服务费20万,全程陪同费47000元,地游及加项费18000元,其他费用8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综合服务成本1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成本3000 贷:应付账款-某旅行社17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地游及加项成本1000 借:应付账款273000 贷:银行存款273000 3.接团社的成本指实际给旅行团提供服务而向各个宾馆饭店车队旅游景点等单位实际价款,接团社在各种接待单位有可能为不同旅行团提供服务,因此接团社在与各单位办理结算时,要按成本的核算对象加以归集,记入成本明细账。 例如:某接团社接到某汽车租赁公司(一般纳税人)交通结算单,应付交通费72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4000元,余款暂欠。 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交通费7200/1.09=6605.5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0 贷:银行存款4000 贷:应付账款3200 旅行社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各项营业支出,不论是组团社成本还是接团社成本都要在账簿上通过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反映。借方等 支出,贷方等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无余额。 五、旅行社通用会计分录 1.旅游产品销售核算的确认和核算会计分录 与客户完成结算时确认收入。 (2)住宿服务采购: (3)餐饮服务采购: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收益、投资收益等 计算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公司章程规定比例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应付股利) 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应付利润-应付利润(应付现金股利) 六、旅行社差额征税的会计分录 1.政策依据 旅游企业差额征税是“营改增”后为避免重复征税而采取的一种计税方式。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 6.旅游业差额征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30000 小规模纳税人 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假设取得含税收入101万元,会计分录为: 参考资料:注册会计师考试资料、酒店与旅游、国家税务局网站、企业会计准则、百度网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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