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田某(男,11岁)因头痛2月余,有时呕吐至某医院儿科门诊就诊,查头颅CT诊断为:1.上颌窦炎症。2.颅脑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再次就诊,医方按上颌窦炎予抗感染等治疗。七日后,患儿因反复头晕,伴行走不稳十余天,突发意识不清2分钟后好转,急诊查头颅CT示小脑蚓部占位伴脑室扩张入住医方神经外科。入院诊断:髓母细胞瘤。查头颅MR平扫 增强示:小脑蚓部见一不规则团块状异常信号影,大小约4.3x4.2cm。诊断考虑髓母细胞瘤可能性大。行四脑室肿瘤切除术 小脑扁桃体内减压术。术后患儿持续昏迷。当日,全麻下行去骨瓣减压术,之后神志转清,遗留语言障碍,行走不稳。后予多次放化疗。经外院专家会诊最初入院的头颅CT片示:后颅凹中线一大小约2.5x2.5cm占位病变:考虑为髓母细胞瘤,证明医方存在漏诊。 经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医方漏诊髓母细胞瘤,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为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经省医学会医疗损害(过错)鉴定:医方漏诊髓母细胞瘤,医方过错对患者生存期的缩短承担同等责任。 (以上案例来源于网络) 由以上案例可见,医方存在过错责任并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出现该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事故鉴定及医疗过错鉴定的认定依据及侧重点不同。 ![]()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需满足“违法违规诊疗”与“因果关系”双重条件。该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多学科专家组结合病历、技术标准及临床经验综合判断。主要判断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失行为,且该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患者人身损害,侧重医学专业性与行业规范。实践中主要关注: 1、医护人员资质是否合规,人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人力不足或培训缺失问题,交接班流程是否严谨。 2、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以事发时的当时当地技术条件为准), 是否因技术缺陷导致操作失误。 3、诊疗行为是否符合临床指南、操作规范及行业标准(如诊断、用药、手术、麻醉、注射、采血输血等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管理制度等规定)。 4、是否存在误诊、漏诊或延误治疗的情况。用药是否符合相关剂量要求,是否注意到了相关禁忌症、过敏史等。 5、医疗设备是否按期、按要求、按规定进行维护,药品存储是否规范。 6、病程记录、检查结果、医嘱等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充分告知风险、替代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医疗过错鉴定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民法典》,需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该鉴定多由社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现在部分医学会也接受该鉴定的委托。其着重关注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不限于“事故”的定性,即不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基础进行认定,更强调法律层面的过错分析。实践中主要认定: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医务人员是否遵循诊疗规范、操作指南或行业标准;对患者病情是否进行了全面评估;是否选择了合理的治疗方案;是否存在操作失误(如手术错误、麻醉不当、器械使用错误);是否正确解读了检查结果;是否充分告知患者或家属治疗风险、替代方案及预后;知情同意书是否规范签署,是否存在隐瞒或误导;病历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记录。 2、损害后果。 对身体损伤、精神损害、财产损失(如额外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进行认定,并对如伤残等级、康复费用、护理依赖等进行认定。 3、因果关系。 医疗过错是否是导致损害的直接原因,是否存在多因一果;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程度(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是否因患者个体差异(如罕见并发症)影响因果关系。 对比可见医疗事故鉴定适用于需明确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行业规范且构成事故的情形,医疗过错鉴定需综合评估过错与因果关系。我们可根据鉴定目的来予以选择,如诊疗行为明显违规、超范围行医、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失等情形的可选择医疗事故鉴定。对诊疗符合规范但结果存在争议、因果关系复杂、损害后果需要明确的情形可选择医疗过错鉴定,必要时可协同使用两种鉴定方式。但协同使用两种鉴定方式时,一般建议先选择医疗事故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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