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杨封公传 赵用光《苍雪轩全集》卷十八 杨封公者,太平县人,名守道,字子由。以子天民始仕朝城,封朝城知县,故称杨封公。封公尝为邑功曹掾,主刑狱,以慈慎著称,所具爰书多宽平,未尝周内。邑有刘氏母,陷前子狱中,复谋公死之。公卒左右之,令得生去。及子天民以儒显,遂辞掾家居。尝隆冬骑而之赵康镇,道遇醉者坠沟壑且死,公下而乘醉者抵所,亲以汤火苏之。临汾王姓者,以他事官捕之急,以穷归公,公哀而收之,事卒解,夫妇感公恩,誓事公终身不去。 天民以壬午荐于乡。己丑,成进士,自朝城调繁诸城,以治行高等,拜礼部给事中,已补吏科,晋礼科右给事中。以极言建储事,谪贵州永从典史。其在朝城,公诲之“宽”,曰:“民罢于役久矣。”在诸城,公诲之“威”,曰:“民悍而轻其上,不以严,其将干纪。”及为给谏,公诲之“尽言”,曰:“而身非而有,是天子之谏臣也,知言言尽,庶报天子恩万一,其容以我为念?” 计给谏在省垣,疏凡四十余上,而其最大在请蚤建东宫。天子明圣,当璧之符,显注元子,以需时,未即授册。奸人旁睨其间,遂流言动众,举朝汹汹,若有隐忧。给谏发愤陈言,不觉过激,遂以谪去。然天子意不能无感动,给谏去未久,而册立大典旋以举行。盖给谏身黜言庸,未为不遇,然非渐公之训,安能知言言尽,靡所顾忌若此? 嗟乎!人臣列采服官,要于共济国家事止耳。乃至假国事,而肆螫于所私憾,如戊己间所谓忧危宏议者,其言至鄙野,乃市井无赖者所不道,而憸邪喜乱之人,方茹为口实,私倡公和,始曰“其有之”,既而曰“已渐验也”。嗟乎,宁独臣纪,亦几无人心矣!不二三年间,青宫正位,其议乃自给谏君发之,向来宵小,始势孤兴尽,惭其术穷而悔其始计之谬也。于是,知者称给谏有社稷功,而益以服封公之贤,谓阴培显迪,俾其子副名共位,克家而功于国。视世人暗于大义,徒以名位望其子者,不啻相万矣。 封公醇笃爽豁,行多可纪,余独撮其大者著于篇,以俟后之传卓行者采焉。 参考翻译 杨封公是太平县人,名守道,字子由。因儿子杨天民最初在朝城任职,他被封为朝城知县,故称杨封公。杨封公曾任县里的功曹掾,主管刑狱事务,以仁慈谨慎著称,所拟判决文书大多宽厚公正,从未罗织罪名。县中有位刘姓老妇,她的前夫之子被诬陷入狱,又有人企图借机害死他。杨封公最终多方周旋,使刘氏母子得以活命脱身。后来儿子杨天民因儒学扬名,他便辞去官职,归家闲居。某年寒冬,他骑马前往赵康镇,路上遇见醉汉坠入深沟濒死,当即下马将醉汉载回家中,亲自用热水炭火救活。临汾有个姓王的百姓因其他官司被官府追捕,走投无路投奔杨封公。杨封公怜悯收留,最终帮助化解官司。王氏夫妇感激恩德,发誓终身侍奉不离。 杨天民于壬午年考中举人,己丑年成进士,从朝城调任事务繁重的诸城知县,因政绩卓著升任礼部给事中,后转吏科,晋升为礼科右给事中。因极力进言立储之事,被贬为贵州永从典史。杨天民在朝城任职时,父亲教诲他“宽政”,说:“百姓已被徭役拖累太久。”在诸城任职时,父亲教诲他“立威”,说:“民风剽悍,轻视官府,若不严加管束,必将触犯法纪。”等到担任谏官时,父亲教诲他“直言不讳”,说:“你身负皇恩,是天子的谏臣,当知无不言以报万一,何必顾虑我的安危?” 据统计,杨天民在中央官署任职期间,共上奏四十余次,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请求尽早确立太子。皇帝虽圣明,且已显露属意长子的迹象,但因需等待时机,未立即册封。奸邪之徒趁机窥伺,散布流言煽动人心,致使朝堂动荡,似有隐患。杨天民激愤进谏,言辞不觉过激,因而遭贬谪外放。但皇帝内心终受触动,杨天民被贬不久,册立太子的大典随即举行。杨天民虽遭贬谪,但谏言终被采纳,不可谓不遇;然而若非父亲杨封公的教诲,他怎能如此毫无顾忌、直言尽忠? 唉!臣子身着官服,本应同心协力为国分忧。可有人竟借国事之名,发泄私怨,如戊己年间所谓“忧危宏议”之流,言辞粗鄙不堪,连市井无赖都不屑提及。奸邪好乱之徒却以此为借口,私下附和,起初宣称“确有其事”,继而鼓吹“预言应验”。唉!这岂止是败坏臣子纲纪,简直是丧尽人心!不到两三年,太子之位确立,这一提议最初正是由杨天民提出。当初那些小人势力渐衰,伎俩用尽,既羞愧于计谋落空,又悔恨自己当初的谬论。 于是,明理之人皆赞杨天民有功于社稷,更叹服杨封公的贤德——他暗中栽培、显扬引导,使儿子名实相副,既能持家又能报国。比起世人只知用功名地位衡量子孙,杨封公的境界何止高出万倍! 杨封公为人淳厚豁达,事迹颇多可传。今择其要者记录成篇,以待后世修史者采录。 注释 1.功曹掾:汉代郡县属官,掌管人事考核与刑狱。 2.爰书:古代司法文书,指判决书或案卷记录。 3.周内:罗织罪名。“内”通“纳”,指刻意构陷。 4.干纪:触犯法纪。 5.给谏:给事中的别称,负责规谏、监察的官职。 6.东宫:太子居所,代指太子。 7.当璧之符:典故出自《左传》,指继承君位的征兆。 8.青宫:即东宫,太子居所。 9.宵小:阴险小人。 10.憸邪:奸邪不正之人。 11.省垣:中央官署,指朝廷机构。 12.典史:明清时期知县属官,掌管缉捕、监狱事务。 河津进士赵用光,字哲臣,与襄陵进士李瑾为同年(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官至詹事府少詹事,掌翰林院事,兼侍读学士。著有《苍雪轩全集》。集中有给李瑾写的两首诗,还有给宋村进士梁一龙祖母写的墓志。参阅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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