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粮食作物中,资格最老的要算是稷。《说文》称其为“五谷之长”。周人尊稷为五谷之神,并将其与土神——社一起作为祭祀的对象,合称为“社稷”。后来,社稷成为国家的代称。稷在上古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稷的身世之谜 稷是我国土生土长的最受人们尊崇的粮食作物,但对其真实身份的认定,人们却又摸头不知脑,说东指西的都有。 稷 据《礼记·曲礼下》载,古人一般将祭祀宗庙所用的稷称为“明粢”。《尔雅·释草》亦有“粢,稷”的诠释。 汉代的江东百姓还直截了当地将粢与粟等同起来,西汉犍为舍人《尔雅注》说:“粢,一名稷。稷,粟也。今江东呼粟为稷也。”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的诠释更加肯定:“谷,稷也,名粟。谷者,五谷之总名,非止谓粟也。然今人专以稷为谷,望俗名之耳。”意思很清楚:“谷”本是五谷的总名,但南北朝时,人们却习以“谷”作为“稷”的专称。书中还各列专篇将“谷(稷)”与“黍穄”分开叙述。如此说来,稷即粟。 《本草纲目》却坚持认为:“稷与黍,一类二种也。粘者为黍,不粘者为稷。稷可作饭,黍可酿酒。犹稻之有粳与糯也。”李时珍还说,唐代医家陈藏器关于“稷即黑黍”的说法亦有失偏颇。书中因详细地描述了所谓“稷黍之苗”的形态特征:“似粟而低,小有毛,结子成枝而殊散,其粒如粟而光滑。三月下种,五六月可收,亦有七八月收者。其色有赤、白、黄、黑数种,黑者禾稍高,今俗通呼为黍子,不复呼稷矣。”依此说,稷乃黍的一个变种。其主要特征是散穗,子实不粘或粘性不及黍。 黍 有人却又说稷乃高粱。清经学家程瑶田《九谷考》说:“[稷]黏者为秫,北方谓之高粱,或谓之红粱,通谓之秫。” 不过,在历代学者不停的争论中,“高粱说”已被人们所摒弃。而“粟”与“黍”的争论仍在进行,且以“黍说”派占优。 高粱 那么,稷究竟指的什么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稷是“五谷”中的一种。关于“五谷”,古代有多种不同的说法,最主要的有两种:一种指稻、黍、稷、麦、菽;另一种指麻、黍、稷、麦、菽。也就是说,在人们公认的“五谷”中,稷与黍并列其中。换句话说,如将稷与黍相互等同,显然不合逻辑。至于将粟这个最重要而普遍的作物排除在五谷以外,就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将稷释之为黍的一个变种,也难以自圆其说:其一,在“五谷”中,将嫡系和旁系放在一起,既不合乎逻辑,也有悖于礼制:其二,将“变种”列为“五谷之长”,并祀之为“五谷之神”,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史上尚无此先例;其三,既是“变种”,其问世肯定要比黍晚得多,而实际上,稷是我们先人最早接触的粮食作物,否则便无封长、受祀的资格。 从甲骨文的记载看,稷与粟的亲缘关系亦昭然可见。“稷”最初的称呼叫做“禾”,“禾”字在甲骨文中极像成熟时谷穗下垂的粟。稷的原义则是指对禾的祭祀,故在甲骨文中“稷”字呈现出的是一跪着的人对“禾”祭拜的形象。 这些都有力地佐证,以西汉犍为舍人《尔雅注》、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为代表的“稷即粟”的观点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 古人之所以将稷释之为黍之别种“穄”,明徐光启《农政全书》认为系谐音误传的结果:“古所谓黍,今亦称黍,或称黄米。穄则黍之别种也。今人以音近,误称为稷。古所谓稷,通称为谷,或称粟。粱与秫,则稷之别种也,今人亦概称为谷。” 清光绪十一年《奉化县志》在“物产志”中谈到“稷”时,还引述过康熙间曾任嘉定、灵寿两县知县的陆稼书所撰《黍稷辨》一文中的观点:“粟也,稷与,盖一物也。”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今土俗带壳谓之谷子,去壳谓之小米,正与先儒之说为合。是为民间常食,晚种早熟,边地尤宜。” 综上所述,对于稷的正确诠释应是:稷,又称粢,或称禾,即通常人们所说的粟,就是北方人通称的“谷子”,去壳后叫“小米”。 首谷之尊的显赫地位 粟的祖先叫做“莠”,又叫“狐尾草”,也就是植物学上所说的狗尾草。《诗经·齐风·甫田》中便有“无田甫田,维莠骄骄”的吟咏。当然,这些先民们并不曾料到,这些野生的、长势旺盛的狗尾草,在经历过无数的风霜雨雪后,竟在大自然的不断淘汰和人们有意识地栽培下,终于成为穗多粒满的粟。 粟 粟的人工栽培史可以追溯到七千多年以前。人们在河北省武安县磁山古文化遗址中,共发现长方形坑及窖穴300多个,其中86个有粮食堆积,这里面就包括粟。出土时,粟的部分颗粒仍清晰可辨。经科学测定,其年代距今已有7300年。这不仅是迄今为止中国发现最早的人工栽培粟,也是世界上发现最早的人工栽培粟。 此外,在山西万泉县(今万荣县)荆村、陕西岐山县斗鸡台、西安半坡村、河南陕县庙底沟、青海乐都及甘肃、云南和长城内外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也先后发现了距今六七千年前的大量炭化粟粒和粟壳。其中半坡115号地窖中,保存的粟竟有数斗之多。可见,在广大北方地区,粟是最古老的栽培作物之一。 稷(为叙述的方便,后文中有时就直接称作“粟”)自古就受到生活在北方地区的先民们的器重,特别是在周代,人们对稷更有一种特殊的情感。他们不仅以稷代表谷神,同社神一起列为最主要的祭祀对象,而且将社稷作为国家的代名词,将农官称为后稷。因其始祖弃做过农官,甚至直接称他们的始祖为后稷。 稷由于是古代的首要作物,在国家的粮食供应上举足轻重,因而曾用作稷的专名的“禾”、“粟”和“谷”等,都先后用作黍、稷、粱、秫等谷物的通称或粮食的总称。如《礼记·祭义》曰:“父母既殁,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此之谓礼终。”这里的“粟”就是谷物的通称,意思是要以仁者所种的谷物作为祭祀亡逝父母的祭品,才符合礼教。《周礼·地官下》在记及“仓人”的职掌时则有“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的记载。这里的“粟”显然与“九谷”同义。因此郑玄注曰:“九谷尽藏焉,以粟为主。”《史记·伯夷列传》:“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文中的“周粟”,亦泛指产于周地的所有谷物。即便是《左传·僖公十三年》所载的发生在春秋时期的秦国大规模向晋运粟的“泛舟之役”,粟仍是粮食的代名词:此年冬天,晋国发生饥荒,曾“乞籴”于秦,“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秦国都)及绛(晋国都)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 在古代的农书里,粟也被屡屡摆在首位。西汉初期的《吕氏春秋·审时》提到的六种作物中,禾排在第一位;在西汉时期的《汜胜之书》中,禾的地位最为显著;在北魏时期的《齐民要术》中,谷也排在各种作物的首篇,而且《种谷》篇叙述得最为详尽,篇幅也最多。此外,不管是古人所说的五谷、六谷、九谷,还是汉代人所说的六粢、六米,粟都在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一席之地。 汉代,粟在谷物中仍占主导地位,从《史记》中的两则记载便可明显地看出这一趋势。如秦末战乱中弃金玉而“独窖仓粟”的任氏,就因有重谷的先见之明而暴富。至于汉朝建立后的七十余年间,因国家无事,又少水旱之灾,致使“太仓之粟新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也”的史实,更说明了粟在国家粮食储备中的首谷之尊。 在粟的种植上,人们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西汉晚期成书的《汜胜之书》中就有取吸水能力强的粟为种子的经验之谈:“欲知岁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诸物种,平量之,埋阴地。冬至后五十日,发取量之。息最多者,岁所宜也。” 经过历代的培育,粟的品种也越来越多。《齐民要术》引晋郭义恭《广志》所记粟品仅有赤粟、白茎粟、青稷等十来个品种,而到了《齐民要术》问世的南北朝时期,粟的品种已发展到86个。从成熟期看,有早熟、中熟和晚熟的不同;从抗逆性的强弱看,则又有耐旱、耐水、抗风、抗虫等差异;苗秆有高矮强弱之分;谷色则有黄、赤、青、黑、白之别。 《齐民要术》还对粟的种植技术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如在选地上,就认为以此前种过绿豆、小豆的地最好,大麻、黍子、芝麻的差些,芜菁、大豆的最差。再如“凡种谷,雨后为佳”;“春种欲深,宜曳重挞;夏种欲浅,直置自生”;“春锄起地,夏为除草”等,亦是至今仍为人们所沿用的种粟经验。贾思勰还在书中透露,北魏时,西兖州刺史刘仁之就曾在洛阳自家的宅基地上进行区种试验,结果取得了七十步(古以240步为1亩)收粟36石的高产记录。当然,对于这种亩产万斤的记述不可轻信。 但随着水稻、小麦等谷物的迅速崛起,粟的地位开始受到动摇,唐孟诜《食疗本草》对“粟米”的一段描述,便反映出粟在唐代已是知音者渐少的客观现实:“颗粒小者是,今人间多不识耳。” 尽管粟的地位已大不如前,但毕竟仍是重要的谷物之一,因此仍为北方人所熟悉。 清人在粟的种植中,还不断地引入外来品种,或着意培育异品。如《康熙几暇格物编》中所载的乌喇白粟米就是当地人发现并培育出的粟之名品:“七年前乌喇地方,树孔中忽生白粟一科,土人以其子播获,生生不已,遂盈亩顷。味既甘美,性复柔和。有以此粟来献者,朕命布植于山庄之内,茎、干、叶、穗较他种倍大,熟亦先时。” 《清稗类钞》也记述了两种引自异域的粟中异品: 高丽谷,大红色,如鸡冠,高丈许,实如栟榈子,产奉天等处,其种则自高丽来也。 西番谷,苗高如蜀黍,穗如蒲,奉天等处产之。 正是这两大渠道,使粟的品种不断增加,据清鄂尔泰、张廷玉等编纂的《授时通考》载,当时粟的品种已达到251类。而近年来,有关研究人员从全国各地收集到粟的农家品种竟多达16000余种。 起源于我国黄河流域的粟,后由我国传至 、日本,以及西欧、阿拉伯、小亚细亚等地。如今,世界各大洲的许多地区都可以看到粟的踪迹。 食途渐广的北方嘉谷 按其子粒粘性的差异,粟可分为糯粟和粳粟两种。子粒可食用,亦可酿酒。 用粟米作成的小米饭虽不大好吃,但却是古人食用频率最高的饭食之一。《礼记·内则》在开列人们日常食用的几种主食时,就提到了稷。且有“豕宜稷”的说法:即吃粟米饭时,最好配用猪肉作成的菜肴。据《礼记·曲礼下》载,在古人选用的祭祀宗庙的四种谷物中,稷即居其一。 在稷谷登场的孟秋之月,天子还亲自主持以粟米饭祭祀宗庙的典仪,然后再举行“尝新”之宴。《礼记·月令》就有“[孟秋之月]农乃登谷。天子尝新,人们先荐寝庙”的记载。值得一提的是,《礼记》在叙述类似的情形时,分别有“尝麦”、“尝黍”、“尝麻”、“尝稻”之说,而在“尝谷”时却以“尝新”代之,明显含有新谷接旧谷的意思。可见,被人习称为“谷”的粟在古代的国家粮食供应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战国时,用粟米熬制的粥食,已常见于人们的餐桌。《楚辞·招魂》就提到:“稻粢穱麦,挐黄粱些。”意思是说用稻米粟麦等制作粥饭,其中还常常掺杂以黄粱。 在汉代人的生活中,粟仍是一般人家常见的主食。《西京杂记》就记载了这样一件公卿佚事:汉武帝时,出身卑微的公孙弘当上了丞相。有个叫高贺的故友投奔到其麾下,公孙弘并没有特别优待他,而是“食以脱粟饭,覆以布被”。结果引起了高贺的不满,并暗中败坏公孙弘的声誉。公孙弘因有“宁逢恶宾,不逢故人”之慨叹。 当然,一些优秀的粟米,亦被人们视之为饭食中的美味,《吕氏春秋·本味篇》就将“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阳山之穄,南海之秬”视之为“饭之美者”。 以粟米粥作为养老之食,甚至成为当时朝廷的惯例。《汉书·文帝纪》所载一份文帝诏中曾说:“今闻吏禀当受鬻(“鬻”同“粥”)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汉文帝就曾认为以陈粟煮粥给老人吃,便违背了养老的初衷。 粟米之所以为古人所重视,除了它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长期是人们的主食,在古代的粮食供应中占有相当比重等因素外,其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一定的药用价值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宋唐慎微《证类本草》就认为:粟有“主养肾气,去胃脾中热,益气。陈者味苦,主胃热,消渴,利小便”等功效。 现代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亦表明:粟米含蛋白质在10%~14%之间,高出玉米、大米和高粱;含脂肪2%左右,高出大米三倍多;此外,还含有粗纤维和多种维生素。 《太平御览》引东晋王嘉《拾遗记》记述的几种粟之异品便是其食疗价值的曲折反映:“东极之东,有龙枝之粟。言其枝屈曲[若]游龙,食之善走。又有凤冠粟,似凤之冠,食者令人多力。有云渠粟,丛生,叶似扶蕖,食之益颜色。粟茎赤黄,皆长二丈,千株丛生。” 到南北朝时,人们炊饭的经验已相当丰富。从《齐民要术》关于饭食的记述看,当时人们常吃的饭食已有粟米饭、黍米饭、稻米饭、菰米饭等数种,其炊制方法亦显现出相当的技巧性。如用粟米制作水泡饭的“作粟飧法”中,作者就特别强调:“米欲细而不碎,碎则浊而不美”;“淘必宜净,十遍以上弥佳”。 当时,粟米还成为人们熬制麦芽糖的原料之一。《齐民要术》中就有“用粱米、稷米者,饧如水精色”的记载。 五代时,人们还喜用粟米熬粥。官厨为朝官准备的粥品中,粟粥亦居其一。宋初陶穀《清异录》载,卢澄为后唐宰相时,在早朝前老爱将粟粥、乳粥和豆沙加糖粥,掺和在一起食用,厨官因有“相粥白玄黄”之语。 宋代,粟还成为京都人制作“谷板”的原料。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所载北宋都城开封的七夕之俗中,以粟作成的“谷板”就是时人喜爱的乞巧之物:“又以小板上傅土,旋种粟令生苖,置小茅屋、花木,作田舍家小人物,皆村落之态,谓之'谷板’。” 元代,人们还常用粟米制作酸浆食用。元人《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中记述的“浆水”就是用粟米制作的酸浆:“熟炊粟饭,乘热倾在冷水中。以缸浸五七日,酸便好吃。如夏月逐日看,才酸便用,如过酸即不中使。” 清代,粟米还成为人们制作糕类食品的原料。据《康熙几暇格物编》载,生活在乌喇的百姓,就用当地所产白粟米“作为糕饵,雪白如糯稻,而细腻、香滑殆过之”。 在当时的东北边疆地区,一般的平民百姓仍以粟为主食。徐珂《清稗类钞》就说:“宁古塔人之饮食品,康熙以前以稗子为贵人食,下此皆食粟,曰粟有力也。” 至今,粟米仍是人们煮饭熬粥时常用的杂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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