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学,又称四柱命理学或生辰八字,起源于天文历法与干支系统,经过汉朝、唐朝直至宋朝徐子平完善了四柱八字,标志八字理论的成熟,后世称为<子平术>或<子平法>,<子平法>是中国传统命理学的核心分支之一 ,欲研习《子平法》需按照其推理层次,逐项而进,大约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入门基础,需要熟知基础规则
第二阶段,中期进阶,熟悉取用<格局>与<调候>两者兼顾
第三阶段,融会贯通,<诸家比判融合>以及<全流刑冲合会>
经过以上三个阶段,普通人都可以达到通晓的境地。
开宗立意第一点,熟知以下所涉及的规则
1.<子平法>基础规则:五行基础、刑冲合会、十神生克、六亲所属、十干禄绝
2.用神:主要分5个方面,<格局用神>、<通关用神>、<病药用神>、<专旺用神>、<调候用神>
依据以上两个方面作为《子平法》的学习准绳,可以以最短的时间见到实务论命上的心得效益。
子平法(八字)基础规则
一、五行、干支、刑冲合会
命理学最基本要件,一是五行,二是天干地支五行,三是四季方位,四是刑冲合会,此四项基本要义必须背熟,其余细节就不难了,所谓万事开头难,请诸君牢记!
1.五行—即金、木、水、火、土。
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2.天干地支五行
十天干—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
十二地支—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
3.四季方位(天干配地支,并配属五行)
东方—甲乙、寅卯、木(春) 南方—丙丁、巳午、火(夏)
西方—庚辛、申酉、金(秋) 北方—壬癸、亥子、水(冬)
中央—戊己、辰戌丑未、土
4.冲刑合会(早在八字出现以前,就存在刑冲合会的概念,独立于子平体系,被子平法吸收采纳延用,流传2000年以上的理论,实务论命阶段用途非常广,重要性不言而喻)
天干冲合(天干不存在刑会关系)
天干五合: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合者在一起、彼此约束,类似于强制性的给予。是天干阴阳不同而相克者为天干五合。如男女相合,彼此吸引。)
天干相冲:甲庚相冲、乙辛相冲、壬丙相冲、癸丁相冲。
(相冲双方均减力,旺者减力小,弱者减力大。)
天干相克:丙庚克,丁辛克
以下理论针对于有一定基础人士,实务论命阶段仅供参考:(新手无需理解,属于超纲内容,等后续更新十神定位后,就能明白其中的含义)
a、男命日干与官合易获官位
(事业上易获得机会,易得领导认可,适合从事管理、公职、行政等工作,女命表示婚姻感情较为顺利,与伴侣感情和睦)
b、男命财星与比劫合妻子易有外遇 c、女命官与比劫和丈夫易有外遇
d、印星与伤官合智慧超群 e、财星与印星合者父母感情好
f、男命财星与印星合婆媳关系好
子平法(八字)基础规则——地支刑冲合会
地支六合:子丑合化土,寅亥合化木,卯戌合化火,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化火(地支六合,是一阴一阳而相合,且要以阳气为尊。)
地支六冲:子午相冲(一生移动不定)、丑未相冲(事多阻碍)、寅申相冲(情困而多闲事)、卯酉相冲(背约、愁劳情困)、辰戌相冲(无亲属缘分,不利子女)、巳亥相冲(因帮助别人而多闲事)
(如子水和午火都为阳支且相克;子为正北方,午为正南方;子藏阴干癸水,午藏阴干丁己,癸水克丁火,己土克癸水,相互克制也。新手不必理解,这属于后期地支藏干内容,我会持续更新。 在四柱命理中六冲是一个很重要的一种地支之间的关系。 六冲一般不吉,容易有伤灾。)
地支三合:申子辰合化水, 亥卯未合化木, 寅午戌合化火, 巳酉丑合化金
地支三会:亥子丑三会(北方)水 寅卯辰三会(东方)木
巳午未三会(南方)火 申酉戌三会(西方)金
(古人以十二地支来定方位,三会局代表汇集了一个方向的力量,又称方局。)
地支自刑:午刑午,酉刑酉,辰刑辰,亥刑亥
(心里的憋闷,內心憋闷不知找谁诉说,会想不开)
地支三刑:寅巳申(无恩之刑),丑戌未(恃势之刑),子刑卯,卯刑子(无礼之刑)
(地支之刑会产生精神方面的压力与挫折,宁可要冲也不要刑!!!)
地支六害:子未害,丑午害,寅巳害,卯辰害,申亥害,酉戌害
(可以指分离,指人的生离死別,变卦,聚少离多,同床异梦,要收成时,会收不到。一般属相相配时,尤为重要:从来白马犯青牛,羊鼠相逢一旦休,蛇见猛虎如刀断,金鸡见犬泪交流,猪遇猿猴不到头 ,龙逢兔儿云端去,金鸡见犬泪交流。将地支与属相对应匹配即可,例如:子鼠,丑牛,等等)
天干分阴阳:阳干:甲丙戊庚壬 阴干:乙丁己辛癸
地支分阴阳:阳支:子寅辰午申戌 阴支:丑卯巳未酉亥
子平法(八字)基础规则—排大运
大运排列法
大运之排列法有二组不同之方式"但大运均出于月柱。
阳男阴女顺推;阴男阳女逆推。
阳男:即是“甲、丙、戊、庚、王”年出生之“男”命。(注意是年不是日柱)
阴女:即是“乙~丁、己、辛、癸”年出生之“女”命。
阳年男命、阴年女命推算大运干支方式相同,皆以月柱干支依“六十甲子”顺序顺推,如阳年出生之男命,大运顺推:例(阳年男命)
丙 戊 甲 乙
寅 戌 午 丑
月柱为“戊戌”顺推次序,大运如下:(从左至右)
己 庚 辛
亥 子 丑
............
另一阴年出生之女命亦为顺推:
己 丙 辛 辛
酉 寅 未 卯
大运自月柱丙寅开始,大运为:
丁 戊 己
卯 辰 巳
............
大运一组干支自起运之年岁起,一组管十年运,一字管五年,其起运起于何年岁亦是依“阳男阴女顺推,阴男阳女逆推”计算起运之岁数。 顺推是以出生之日子,顺次数至下一个月之建月,一共有几天,三天为一岁,一天为四个月。 故以上开两个命例为阳男阴女,其顺数至下一个月之建月日之计算法如下…
例一,1962年农历九月廿日男命
丙 戊 甲 乙
寅 戌 午 丑
大运:
(2岁)(12)(22)
己 庚 辛
亥 子 丑............
万年历1962年九月廿六日顺推至下一个建月之日,为十月初四立冬,自生日数至十月初四为七天,三天算一岁,一天为四个月,故此命造为二岁四个月入己亥大运。
例二,1969年农历元月初九女命
己 丙 辛 辛
酉 寅 未 卯
大运:
(3岁)(13)(23)(33)
丁 戊 己 庚
卯 辰 巳 午............
万年历1969年二月之建月为正月十八惊蛰,生日正月初九顺数至十八日为九天,三天为一岁,故此造为三足岁入丁卯大运。
第二组之阴男阳女逆推,即是按上述法则逆用。
阴男:即乙、丁、己、辛、癸年出生之男命。 阳女:即甲、丙、戊、庚、壬年出生之女命。
逆推即自月柱干支,反次序而逆推。
例三:1921年农历八月十六日辰时男命
辛 丁 癸 丙
酉 酉 未 辰
大运:
(3岁)(13)(23)(33)
丙 乙 甲 癸
申 未 午 巳............
大运依月序“丁酉”按“六十甲子”次序反推排,即是丙申、乙未、甲午、癸巳………
计算起运之年岁,亦相同自出生日逆数至本月建月日,一共有几天,三天算一岁,一天为四个月。
此命例生于八月十六日,万年历记载当年八月建月之“白露”为八月初七日。生日十六反数至初七为九天,故此造为三岁入“丙申”大运,余皆以此类推。
(虽然现在有八字排盘软件,不用这么繁琐,但是我们要明白古人就是如此一步步操作排出每个人的八字,笔者用deepseek操作,发现大运排出来是错的,所以如果要用deepseek算八字,需要手动输入每个大运,这样才准确。)
子平法(八字)基础规则—十神生克
十神生克
“禄命法”之论人生祸福吉凶,固然是以“五行生克”作为基本上的推论,然而在论命实际理论组合上,或者在一般行文上,却是用“十神”作代表者占半数以上。
所谓“十神”,并不是指在“五行”以外,另外还有一种原理,而是将“五行生克”的原有基本,再予以精细组合一次,即是以原有的“金、木、水、火、土”之“五行生克”,再分类为“阴木、阳木、阴金、阳金……”等“五行阴阳”之属性,而组合其“生、克”之关联,而代入于“天干”之“五行”中,以“十神”之新术语,普遍应用于“八字”之中。“十神”即是“比肩、劫财、食神、伤官、正财、偏财、正官、七杀、正印、偏印”这十个术语,是“子平法”之特色中的主流,基于
一、推论“格局”必以“十神”为基础,即是”一般所常听闻到的“正官格、伤官格、正印格…”等。
二、推论“六亲”,也以“十神”为专用之“代用术语”,即是:
偏财——父亲 正财——妻子 官杀——丈夫
正印——母亲 比劫——兄弟姐妹 食伤——子女
故此,“十神”是“子平法”的主流基础之依准。“十神”之组合以及其产生之规则如下。
(今以“甲”木日主为例)是以“日主”天干的“五行”属性为基准,称之为“我”。
譬如…“甲子”日,则以“甲”为“阳木”,定下其基本之“五行属性”,以及区分出是“阳木”或者是“阴木”。然后,产生出“五组”关联,各别区分出“阴、阳”之异位,而组合出“十神”的规则,再代入“六亲”之所属,现在将这“五组”之演绎层次,分别说明于后。
1、同我者——为“比肩、劫财”。
同性之“同我”﹣阳见阳,阴见阴,为“比肩”,故此——甲见甲,乙见乙﹣为“比肩”。
异性之“同我”﹣阳见阴·阴见阳,为“劫财”,故此——甲见乙,乙见甲,为“劫财”。
2、我生者——为“食神、伤官”。
同性之“我生”﹣阳生阳,阴生阴,为“食神”,故此——甲见丙,乙见丁,为“食神”。
异性之“我生”﹣阳生阴,阴生阳,为“伤官”,故此——甲见丁,乙见丙,为“伤官”。
3、我克者——为“正财、偏财”。
同性之“我克”﹣阳见阳,阴见阴,为“偏财”,故此——甲见戊,乙见己,为“偏财”。
异性之“我克”﹣阳见阴,阴见阳,为“正财”,故此——甲见己,乙见戊,为“正财”。
4、克我者——为“正官、七杀”。
同性之“克我”﹣阳见阳,阴见阴,为“七杀”,故此——甲见庚,乙见辛,为“七杀”。
异性之“克我”﹣阳克阴,阴克阳,为“正官”· 故此——甲见辛,乙见庚,为“正官”。
5、生我者——为“正印、偏印(又名枭神)”。
同性之“生我”﹣阳生阳,阴生阴,为“偏印”· 故此——甲见壬,乙见癸,为“偏印”。
异性之“生我”﹣阳生阴,阴生阳,为“正印”,故此——甲见癸,乙见壬,为“正印”。
依据以上这“五组”之“同我、我生、我克、克我、生我”的关联而产生。
“比肩、劫财、食神、伤官、正财、偏财、正官、七杀、正印、偏印”。
用“十神”比用“五行”来表达八字的征兆,在基础组合上,是有着二项简便的特色。即是在术语表达力方面,可以精简互依。而组合开演的程式上,也是可以增加四倍的相互关联。
基于“五行生克”,乃是“五”与“五”的关联,即是“二十五”种连锁关联。而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用“十干五行”,阴阳互生互克,则是为“一百种”之组合,故此,用“十神生克”之演绎表达,是“五行生克”的四倍,有其延伸比较更为“精密性”的“百位元”之弹性。
再者,用“十神”的十个术语来表达“五行”之生克,则“术词”可以归类而表达之,不必以各别之“五行生”来表达。
故此,当明白了“十神”之组合法之后,就要将“五行生克”,再度编列为比较实用的“十神生克”。
“十神生克”即是﹣
(第一组)十神相生:比劫生食伤,食伤生财,财生官杀,官杀生印,印生比劫
(第二组)十神相克:比劫克财、财克印、印克食伤、食伤克官杀、官杀克比劫
(此两组法则需要记诵得十分熟练,后期实务论命会反复沿用)
依这组“十神生克”的关联,就可以延伸开展至两方,
一是格局方面的“顺用、逆用”﹣能克与不能克?以及是可生与不可生的层面。
二是六亲方面的“制妻、妨夫、妻旺、身强……”等等的实务上之探讨与推论。
研究“子平法”者,若不能“精详熟背”于“十神生克”与“六亲所属”,恐不易臻达研究之途径,或将旋入一些“抽象性”的“中和”,或者是“加减百分比”之“趣味性”的层次。
子平法(八字)基础规则—六亲与十神
“六亲”是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
“子平法”中“六亲”之代入“十神”,是依据于二项基本概念而组成。
一、以“日主”天干之“五行”,代入此“八字”的“当事人”自己。
二、依伦常“亲属”的关联,代入“十神生克的“比量概念”之中。
1、同于日主之“五行”,“十神”称之为“比肩、劫财”。以“比肩、劫财”与当事人日主天干(我),乃是同一类平等层次之神。故此:“比肩、劫财”在“六亲”之中,是指“兄弟、姐妹”。
2、日主所生之“五行”,“十神”称之为“食神、伤官”。以“我生者”,在女命而言,是自己所生之神,乃指第二代。故以“食神、伤官”在“六亲”之中,女命是指“子、女”。
(男命不以“食神、伤官”作“子女”。)
3、日主所克之“五行”,“十神”称之为“正财、偏财”。
以“正财,偏财”在男命而言,分别代表为:
男命,“正财”代表“妻子”,“偏财”代表“侧室、情人、同居之女性…”。
其中,又以“男女”命俱皆同论,以“偏财”作“父亲”。
4、克日主之“五行”,“十神”称之为“正官、七杀”。
在女命而言,“正官、七杀”是指“丈夫”(夫星)。
在男命而言,“正官、七杀”是指“子女”(子息)。
基于“女命”在平均概念而言,女性比较倾向“依靠丈夫”,故以“正官、七杀”为“丈夫”。 而“男命”以“正官、七杀”是指“子女”。
5、生日主之“五行”十神称之为“正印、偏印”。
“正印、偏印”,在“六亲”之中,不论是“男命、女命”俱皆相同,即是﹣
“正印”是指“母亲”,“偏印”是指“后母”或者是“义母·养母”…。
(至于为什么以“偏财”为父,和男命以“正官、七杀”为“子女”的概念。“偏财”为“父亲”的归类,是先基于“正印”为“母”的归类,作为依准点。“母亲”乐于听从“父亲”之意,依“财制印”的原理,故而以“财”为“父”。)
这是依照复式演绎之所得归类。
“父、母”是属于“异性”相依制,因此﹣“正印”为“母亲”,故以“偏财”为“父亲”,乃是取“阴、阳”相依制的基本原则。“正官、七杀”在男命,视之为代表“子、女”的这一种归类,其依据,先基于“正财”为“妻”,作为优先之基准。
又以女命是“自身”生“子女”,故而直接用“我生”者,“食神、伤官”为“子女”。而男性的“子女”是“妻身”所生。“妻”在十神之中是“正财”,因而采用“财生官杀”的原理,所以男命以“正官、七杀”为子女之十神。
依据以上之所列述,在“六亲”方面,归类成以下比较易于辨认的证明。
(一)比肩、劫财,不论男、女,皆作“兄弟、姐妹”。
(二)食神、伤官,女命是指“子女”。
(三)正官、七杀,女命是指“丈夫”,男命是指“子女”。
(四)正印、偏印,不论男女皆以“正印”为“母亲”,“偏印”为“养母、义母”。
(五)正财、偏财,男命以“正财”为“妻”,“偏财”为“侧室、情人,同居女人”
不论男女,皆以“偏财”为“父亲”。
设若是对“十神生克”,以及“十神”所属的“六亲”代表,在颇为熟练之后,就可以对“六亲”吉凶方面,作出一些初步的观察心得。
譬如:
a.“印克食伤”。
女命以“食神、伤官”为“子女”。
设若:女命的八字是“时柱”“偏印格”,如此纯以“六亲”的关联而言之,即是不利“子息”。
(实物论命作者会对客人说与子女无缘)
b.“比劫克财”。
男命以“正财”为“妻”。
设若:男命的八字,天干年、月、时”,俱皆为“比肩、劫财”,如此,纯以“六亲”的关联,即有“夫妻不和谐…”的征兆。(换句话说就是克妻,俗语讲嫁人不嫁比劫男!!!)
............................
在这里做了二个有关于“十神生克”与“六亲”关联的介绍。其主旨并不是以这二个例式,来引证“命造”之实务应用,而是在于“令初习八字者,体会出背熟“十神生克”是研究子平法极为重要之事,否则日后之进步是极为缓慢的。
子平法(八字)基础规则—地支藏干
“地支藏干”就是“地支”中所包含着天干。 “地支”之中为什么要用所藏“天干”表示呢?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天干”有十个,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有十二个,“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各有各的“五行”所属。
一个八字、四干四支,上下五行要相互贯通,最好是用相同的“术词”来表达之,故此以“地支”改化为“天干”的符号,隐藏在“地支”中:如此就可以用“天透地藏”来取格(出自《子平真诠》观点),或者以地支“三合,三会”之五行,取代天干出干之方式,也可以取“格”了。
二是“地支”所包含的“五行”,如果仅仅是以“河图五行”而言,即是以“东方甲乙寅卯木,南方丙丁巳午火,西方庚辛申酉金,北方壬癸亥子水。中间戊己辰戌丑未土”。这种第一因次的范围而言之,那“地支”所属的“五行”也是很单纯,无非是“子水、丑土…”等。然而,“地支”之“河图五行”并不能完全合适于“子平法”之中,因为四柱八字之中,反而是以“三合五行、三会五行…”的层面,在实际应用上多于纯用“河图五行”,因为只有“子午卯酉”四个地支,是比较接近于“河图五行”,如果地支以“三合,三会”的五行色彩,呈现于四柱八字之中,其“五行”之所属,就有一些不大一定了,然而这一种“不一定”,又不是漫无边际的“不一定”,而是依“十二生旺库”的范围"界定其中的“伸缩性”。
我们且以“戌”的这一个“地支”为例,若以“河图五行”而言,“戌”即是“土”。
然而:“寅午戌”三合火,“戌”字是作“火库”而言之。
“申酉戌”三会金,“戌”字是作“金余气”而言之。
如此,“戌”之一个地支,就有三种五行属性之可能"即是“土火金”。
故此,“戌”的“支藏天干”以“戊辛丁”来表示。
现在我们将“十二个地支”之“支藏天干”的分配法列于下表:(此表需要背诵,后续用于取格局使用,看一个八字,首先第一点需要看五行是否齐全,地支藏干所表示的五行都可以作用于八字原局,至关重要)
现在我们随便看一个八字:(以下八字为作者杜撰)
我们看到这个男命,年柱地支上是酉,所藏天干为辛,天干上有辛,辛为正印,我们可以取格局即为正印格,(等更新至取格局篇后,朋友们就会理解,现在姑且不管),未中所藏天干中有丁,时柱上出现丁,丁为正财,即取格局为正财格。天透地藏(天干透出,地支中藏有相同天干)就形成格局。形成格局就会影响人的性格、命运。此命形成正印格,性格就具有文人气质,聪慧,记忆力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