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5G、物联网(IoT)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标准必要专利(SEP)的许可实践已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重要战场。2025年3月5-7日,由知产前沿新媒体主办的第三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5)在深圳中州万豪酒店圆满闭幕。本次论坛以“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全球新态势 新发展 新规则” 为主题,来自智能手机、物联网、流媒体领域的实施方代表,以及各大专利权人、专利池管理人代表,同法律从业者、专家学者们齐聚一堂,共探SEP治理新范式。 如需购买活动直播视频回放,欢迎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或联系工作人员Sharon:chanyinig_930 龚炯教授在标准必要专利定价的经济学理论与实务层面均有深厚造诣。随着蜂窝通信技术加速融入汽车、流媒体、物联网终端等新兴业态,围绕SEP费基、费率及其计算方法的讨论日益成为业界焦点。在此背景下,传统手机行业的标准必要专利定价实践涌现出了哪些新问题?学者们如何看待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在汽车行业中的许可费定价问题?本次“围炉谈话”中,龚炯教授从经济学的视角作出解答。龚炯教授首先从手机行业SEP授权许可的实践出发,观察并探讨了标准必要专利授权许可中出现的新问题。其一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行业内SEP数量的急剧增加,有数据表明,相关声明数量已高达九万件,这为原有的许可费率计算方法带来新的挑战。以“自上而下”法为例,其计算中的“分母”(即SEP的总数量)几乎难以精确统计,而不同SEP评估公司给出的结果往往也存在差异。其次,关于专利质量的评估被提上议程。有观点认为,相比单纯关注专利数量,应更加注重专利的质量及其评估方法。龚炯教授对此表示认同,并认为传统评估方法确有改进空间,但他强调,现有方法的主要问题在于其潜在的简化假设(如在计算中默认每个专利价值均等),而非基于大量专利价值分布规律得出的计算结果本身。尽管单个专利价值各异,但庞大专利组合的价值分布具有统计学规律,利用这一规律有助于改进包括“自上而下法”在内的许可费率计算方法。其三是必要性(essentiality)的认定。实践中,要对每一项SEP进行彻底、精准的必要性判定,工作量和难度巨大,且第三方机构判定必要性的速度远低于专利增长速度。因此传统的对专利进行抽样、结合对标率的方法仍然是较为可靠的方式。回顾自上而下方法所追求的答案,是在某项标准的形成过程中技术对标准的贡献率。再回顾FRAND概念,其所追求的主要是一种上下游企业、授权与被授权方的利益平衡。这种贡献占比和利益平衡指向的是一个合理的“区间”,而非一个唯一的、精确的专利占比数值。其四,蜂窝通信技术的使用场景已不再局限于手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各行各业渗透和普及,例如智能抄表、汽车、流媒体,乃至未来的万物互联(IoT)。这也意味着,蜂窝通讯技术的授权范围急剧扩大。龚教授提出,面对下游许可的成倍增长,蜂窝通信SEP权利人需要基于FRAND原则下的利益平衡理念进行深入思考:上游企业是否也投入了与下游增长相匹配的研发资源?许可费率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对于未来手机行业蜂窝通信授权费率的确定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二、蜂窝通信技术赋能新产业:从手机到汽车的SEP定价经济学考量 蜂窝通信技术在手机行业的应用长期以来伴随着许可费争议,其中一个核心焦点便是许可费基的确定。在爱立信与苹果的SEP纠纷中,双方围绕整部手机的市场价值及其高价值认定展开激烈争论,并在整机销售价格乘以固定费率与最小可销售专利实施单元之间进行博弈。 当前,司法实践总体上倾向于以整部手机的市场价值作为费基,比较公认的最高费基是400美元,但龚教授认为,手机的核心功能是通信,因此在手机这项产品中,有专利特征(patentfeature)的零部件与没有专利特征的零部件之间会发生交互,多重作用下会衍生新的价值,诞生新的应用、服务理念。 有观众针对手机产品提问,是否可能建立一种能够处理WiFi、移动通讯、CPU等技术模块之间的技术价值可比基础。龚炯教授认为,构建技术价值的可比基础从理论上是可以实现,虽然产品呈现的都是已完成的GPU、CPU、WiFi、芯片,但大众必然知悉基带(baseband)芯片的价值高于WiFi的芯片,其计算的复杂性更高,因为WiFi是固定无线通信技术,而基带芯片支持的是移动通信。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要完成计算工作目前还存在巨大的困难。 对比手机行业,其他行业的产品,例如汽车作为产品时,其核心功能是交通而不是通讯,汽车的轮胎与芯片并不会发生交互。因此手机行业的蜂窝通讯SEP许可费率计算情况不可直接类比至汽车行业等其他行业。蜂窝通讯技术可能对于其他行业的产品而言更多是一种赋能价值,并无法改变这些产品的核心功能。 仲春教授提及,在微软诉摩托罗拉案件的Robart法官曾认为,合理的费率的上限由专利技术本身的经济价值决定,而不是由该技术被纳入了行业标准以后的附加值决定的。但这一论断的具体含义仍需深入解读。当前SEP收费不断攀升,其驱动因素究竟是技术本身的进步,还是标准的“锁定”效应带来的价值增长,需要进一步研究。 龚炯教授认为,蜂窝通讯SEP在非手机行业的运用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费基问题,他将费基定义为“专利共同参与创造的经济价值”,而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的专利贡献比例即为费率。因此,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如何界定和衡量“共同参与创造的经济价值”。以具备车联网功能的汽车为例,需要评估车联网功能对整车价值的贡献占比,这可以通过市场定价模型、消费者偏好分析等经济学方法,或从工程技术视角进行产品分析来估算。 关于具体的费率计算,龚炯教授提及了其参与的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知识产权分会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汽车产业分中心共同发布的《汽车行业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研究报告》。该报告考虑了蜂窝通信技术在汽车上的具体使用方式和流量差异,并以此为基础对手机行业的费率进行了调整。他指出,即使是Avanci(汽车行业蜂窝通信SEP许可平台)也支持在确定费率时考虑技术的使用量和使用场景。然而,行业发展变化迅速,手机和汽车的流量使用都在增加,蜂窝通信的使用率不断提高,这使得对使用场景的考量与价值认定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张力。以一个极端的、可能不太确切的例子来看,拨打一个救助电话产生的技术和经济价值与因该电话所挽救生命的价值完全无法等量齐观。因此,蜂窝数据技术如何被使用的因素,在未来的许可适用费率讨论中必然会涌现大量争议。 对于仲春教授提出的有关我国拓宽、深化国际竞争所必需的中国标准国际化问题,龚炯教授认为这是一个经济学和产业政策议题。当前,我国的行业技术标准不断地走出国门,越来越多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始使用中国标准,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作为授权人参与谈判。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国政府在产业政策中对行业标准制定的引导作用。尽管国内许多行业竞争激烈,但在政府的协调下,企业能够共同参与标准制定,这推动了行业发展和技术许可工作的开展。以电动汽车充电标准的统一为例,这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龚教授建议,未来应继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司法和仲裁机制,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SEP许可构建一套完备的“法律基础设施”(legal infrastructure)。这有助于形成一个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生态系统”,使上下游企业都能受益。这对于提升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正如我们在光伏、汽车、电池、无人机、机器人等领域所看到的趋势。龚教授建议,未来我国应继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司法和仲裁机制,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SEP许可构建一套完备的“法律基础设施”(legal infrastructure)。这有助于形成一个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生态系统”,使上下游企业都能受益。这对于提升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正如我们在光伏、汽车、电池、无人机、机器人等领域所看到的趋势。黄勇教授基于《汽车行业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研究报告》,提出了关于中国标准国际化背景下的专利价值认定问题。报告估算了中国市场汽车蜂窝通信SEP的合理累计许可费为每辆车人民币8.895-19.840元,而Avanci公布的5G联网汽车许可费率为每辆车29-32美元,两者差距显著。考虑到中国在全球5G SEP声明中占比约40%,黄勇教授提出疑问:为何国内外专利价值评估存在差异?是否存在更公允的价值计算方法?龚炯教授认为,Avanci的许可费主张缺乏明确的理论基础。德国等国汽车企业利润较高,其达成的许可协议价格不一定能作为中国市场的可比参照。同时,Avanci主张的所谓“可比协议”是否代表了未来中国市场之外的授权人的价格也存在疑问。汽车行业5G联网汽车的许可费率确定,必须基于对技术市场价值、贡献度的清晰认知,并辅以具体数据和理论支撑。此外,应对比分析不同计算方法的结果及其差异原因。总而言之,《汽车行业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研究报告》也只是在方法科学的前提下进行的一项尝试,但随着汽车行业的自动化程度越高,蜂窝通讯技术被更多地使用,该方法下所用的参数值必然是不断变化的,计算的结果在未来也可能发生改变。谈话中,仲春教授提及了引发业界广泛关注的《欧盟SEP法案》提案。 龚炯教授对此评论道,该提案的本质是部分头部企业在现有规则下未能获得预期利益,试图通过修改规则来实现诉求,这背后反映了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提案中涉及到政府管理SEP全球费率的制定问题,其实施的难度和法案本身的合理性高低均有待商榷。他指出,当前全球正经历“逆全球化”,中美正在经历“脱钩”,这种环境下不应该再让SEP的规则也出现分裂和过度对抗。他呼吁主要的SEP权利人国家从政府层面到行业协会、企业层面均充分地沟通、对话,相互适当妥协,避免单边修法对市场和行业造成损害,最终由企业和消费者承担后果。他强调,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是解决问题的更可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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