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父之一的汉密尔顿说过一句被无数次引用过的名言:“美国的制度是为有道德的人设计的。” 先说点老生常谈的东西,美国的制度,看起来是三权分立完美无缺,但实际上总统权力极大,是模仿古罗马执政官二合一的产物,相当于进阶版有任期的国王,也几乎相当于英国国王+首相才有的权力。 很多人都觉得美国的成功在于制度设计的成功。但川普上台后的一系列野蛮操作,也让很多人意识到,美国的制度其实并没有那么牢不可破:自称国王,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不断试探立法底线等等。要我说,美国这样的超级总统制,随便换一个国家,除了老爹英国和极少数欧美国家之外,很难撑过20年还不被腐蚀变异的。 说得更直白点,绝大多数国家若采用美国的大总统制,20年内有极大的概率走向毒菜。 也正因此,汉密尔顿这句话的含金量进一步提升了。人的道德,而非制度,才是真正至关重要的因素。 那么,这里的道德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普遍的答案是:基督教道德。更进一步,清教徒道德。 乍一看,没什么问题,笔者本来也是这样认为的。但似乎还不能完全说服我。清教徒运动,是基督新教中的“极端”派别:从早期略显温和,沿用了很多天主教仪式的路德宗,到全面抵制一切享乐,偶像的清教。一方面体现了宗教上的隔阂,另一方面,则是新兴的英荷资产阶级,对封建等级制、 尊贵的老爷们的极度厌恶。 这些人跑到美洲,半是被迫,半是自愿,也只有在一个远离欧洲大陆的地方,才能建立起一个真正平等(虽然只限于白人男性)的社区。没有国王,没有主教,没有lord(领主),只有上帝和每一个平等的参与者。从一开始,美国就是一个以自治起家的,秉承自治传统,珍惜自治机会,捍卫自治权利的”自治“热土。 也正因为这里有一群非常善于“自治”的人,才能在制度设计时赋予总统如此之大的权力。 故此,这里的道德,指的是能够自治的道德能力。什么样的人才能自治? 一群能够互相信任的人。 只有互信,他们才能制定一个容纳所有参与者的相对平等的公约(契约),公约则反过来促进社团的进一步发展。这几乎是对罗马建城神话的致敬,罗马,这个世界曾经的统治者,是由被周边拉丁城市赶出的年轻牧人和农夫”自由“按照契约的原则组建起来的。美国,这个当今世界的新罗马,也同样是由西欧各国赶走的年轻”激进者“,在公约的前提下组织起来的。 西塞罗两千年前对国家的定义,依旧适用于这个新生的联邦:国家,是人民为保护共同利益,以法律为契约缔结的共同体。 这不仅是历史的轮回,也不仅是历史的巧合,更是精神的传承:共和精神、自治精神、以及公民精神。 没错,真正隐藏在汉密尔顿”道德“两个字之后的,不仅是基督教道德或者清教徒精神,而是一种足以支撑起良好自治的公民道德。这一道德,既可以存在于paganism的希腊罗马世界,也可以存在于基督教的西欧世界。 宗教并不是这一”道德“的真正内涵,但宗教可以”神化“这一道德,赋予其神圣色彩,令其更容易被公民们所遵循。在古罗马的异教传统中,同样可以看到依附于多神教的公民道德体系。 当这一道德体系崩塌后,共和国就必须让位于帝国。 ![]() ![]() 汉密尔顿作为当时世界最顶尖的人物,拿破仑的财政部长塔列朗曾如此评价他: 拿破仑、查尔斯福克斯和哈密尔顿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三个人,而且我会毫不犹豫的把汉密尔顿排在第一位。 而更让塔列朗佩服的是,汉密尔顿从不用自己的有利地位(财政部长)谋利(比较当今川普的所作所为),卸任后还要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辛勤工作补贴家用。塔列朗在法国财长的任上,成功的让自己变成了富人,并感叹汉密尔顿的道德节操:我看见一个曾经为整个国家创造财富的人,正在通宵达旦为养家糊口而劳作。 汉密尔顿身体力行了他自己所说的”道德“:一种共和主义者的公职精神、为同胞服务的渴望,对荣誉的追求,以及对名声的捍卫。 古希腊的奥运会冠军,奖品是“不值钱”的月桂枝编制的花冠,但同样也是无上的荣耀。美国总统,是一个具有巨大荣耀和崇高声望的公职,绝大多数的美国总统,都更在乎这一为公民同胞服务的机会所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远胜于一切物质激励的荣誉。 自希腊罗马以来,西方共和精神有一条亘古不变的核心:服务于公共利益,是一个公民所能从事的最崇高的事业(也就是我所谓的公职精神)。 如果当美国总统不再追求荣誉,而无耻的利用如此“神圣”的公职为自己和亲近者谋利,也许才是美国道德崩塌的第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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