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腊月,父亲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村北结着厚厚一层白碱的盐碱地,身后留下一行深深的脚印,他的手里提着一个回族朋友送的绵羊尾。
母亲用粗盐把绵羊尾腌上,放到后窗上以待过年时食用。
之后,每当刮北风时,羊尾巴的膻味像条蛇,顺着窗缝钻进我棉袄的破洞,这是我与羊肉的初次照面,却也埋下了长达二十年的味觉阴影。
终于等到了过年,母亲炖羊尾时,我抢着在灶台前帮着添柴烧火,锅里的水刚冒热气,膻味儿就随着蒸汽扑在脸上,比生产队的氨水还刺鼻。
因为物质匮乏,烹饪之法其实近于白水炖煮。
当羊肉上桌时,更冲的膻味儿并没阻挡住我半年未沾荤腥的渴望,我像个溺水之人捞到稻草般,咬下人生第一口羊肉,膻味像匹野马在鼻尖狂奔,不过,是真香啊!
不及细嚼,已经咽了下去。
口腔里的香在舌根打着转,战胜了鼻腔里的膻。
多年后读《东京梦华录》,看到宋人吃肉时面前“生葱韭蒜醋各一堞”,就明白千年前的老饕已经懂得,假如没有合适的佐料,对付膻腥就得靠味觉的起义。
1996年秋,海口海甸岛,在朋友新房里,我看他把羊肉剁成大块,突然想起二十年前那个无比腥膻的绵羊尾巴。
等支起铁锅,羊肉下锅煸出羊油,肉炒至泛黄时,他往锅里丢了几把切好的洋葱——不过,他管洋葱叫“皮芽子”,他生在新疆,是“支二代”。
当洋葱的辛辣撞上羊油的香,膻味竟像被施了定身咒,在锅里乖乖就范。
朋友边切胡萝卜边说:“皮芽子去膻,胡萝卜吊鲜,孜然画龙点睛,少一样都不成。”
铁锅里的羊肉炖到八成熟时,朋友把胡萝卜加进去,与友军洋葱合兵一处,共同歼灭残存的腥膻。
等到胡萝卜不再生猛开始疲软,他连汤带肉将铁锅里的东西一股脑倒进了已经淘好米的电饭锅,开关一按,只等开饭。
那天的羊肉米饭端上来时,米粒裹着羊油泛着金光,胡萝卜块像玛瑙嵌在饭里,最妙的是锅底的锅巴,被羊油浸得酥脆,那是米饭的“焦糖勋章”,一咬就“咔嚓”脆响。
胡萝卜的甜汁混着羊肉的鲜香在嘴里炸开时,瞬间给我二十年前的味觉阴影平反。
朋友说,这就是新疆名吃羊肉抓饭,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吃羊肉抓饭,我也就此为它沦陷。
胡萝卜是羊肉抓饭的灵魂。
羊肉抓饭里的胡萝卜必须切成滚刀块,不能太小,否则,熟烂之后遁于无形,这样就失去了一口羊肉一口萝卜的快感。
也不能太大,否则甜味渗不进米中。
这分寸感像极了新疆人的处世哲学:在戈壁的干旱与绿洲的丰饶之间,在游牧的迁徙与农耕的定居之间,找到恰到好处的平衡。
羊肉抓饭的“抓”,是对餐具文明的公开挑衅。
当上海人推行双筷制时,天山脚下的食客正用手指,完成米粒与胡萝卜的战略重组。
在上海张江的一家新疆饭馆里,穿着艾德莱斯绸衫的老板,伸出三根手指给我们示范羊肉抓饭的标准吃法,说这样吃更香甜。
就像武侠小说里的豪杰,手抓着大块的肉撕嚼,原来所谓英雄气概就藏在摆脱餐具的洒脱里。
同桌的上海小姑娘们纷纷效法,施展起“三指禅”。
我不仅想,同样是用手,在匮乏时是苟且,是野蛮,在丰饶中却成了时髦和仪式。
年初自驾游,路过一家新疆餐厅,我进去直接点了份羊肉抓饭。
饭上来后,服务员同时送上了筷子和勺子。
尽管多年来,羊肉抓饭已经成为我们家餐桌上的“保留节目”,我却一直用着不正宗的吃法:用勺子,而不是用手。
这一天我却突然有些逆反,要用手抓抓看,是不是不一样的味道。
当指尖触到温热的米粒、羊油顺着指缝流下,肥美的羊肉在舌尖滚动时,我发现,原来有些味道,真的不仅与食物本身有关,还可能来自餐具、来自环境,甚至来自坐在你对面的人。
就像有些记忆,必须与特别的人分享时才更真实。
结账时看见菜单上写着“非遗羊肉手抓饭”,不禁哑然。
总有人喜欢给自己干的事儿套上文化的华丽外壳,却忘了最初的手抓,可能只是饥饿时最本能的选择。
或许真正的传承,本不该被奖状与证书承载,文明的密码,其实就藏在食客对美食发自肺腑的吞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