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选择辞职或不辞职的赔偿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获取上,具体需结合伤残等级、地方政策及劳动关系状态综合判断。 具体来看: 一、法律依据 1、不辞职情况下的赔偿包括: (1)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最长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12个月)。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比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3)伤残津贴(1-6级伤残):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90%。 (4)生活护理费(需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50%支付。 2、辞职情况下的赔偿项目: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经济补偿金(若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按工作年限支付N倍月工资。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五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获上述两项补助金。 有的地方性规定(比如:《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规定了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通常按伤残等级和当地社平工资计算。 二、区别及优劣势: 五至十级伤残职工辞职后,可额外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者合计可达数万元至数十万元(如十级伤残在部分省份合计为10-12个月工资)。例如:十级伤残在江苏省,两项补助金合计为5万元(按2025年标准)。 如果不辞职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后续工伤复发医疗费报销、伤残津贴等),但无法领取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且若未来非因工伤被辞退,可能丧失这两项赔偿。 三、司法实践要点 1、地方政策差异 部分省份规定,即使不辞职,劳动关系终止时(如合同到期)仍可主张两项补助金。 2、举证与程序风险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员工辞职后可主张经济补偿(N倍工资),但需证明“因未缴社保主动解除合同”。 3、违法解除风险:用人单位若强行辞退工伤员工,需支付2N倍赔偿金。 四、法律建议 1、对劳动者的建议 (1)综合评估辞职利弊 短期收益:辞职可立即获得高额一次性补助,适合计划更换工作或创业的职工。 长期权益:不辞职保留岗位,适合伤情较轻、岗位稳定或需持续医疗的职工。 (2)操作步骤 第一步: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明确伤残等级。 第二步:查询本地补助金标准(如咨询社保局或律师),计算辞职与不辞职的总收益差异。 第三步:若决定辞职,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注明“因工伤原因解除合同”,保留送达证据。 2、对用人单位的建议 (1)依法合规支付补助金 避免以“不辞职则不支付补助金”胁迫员工,此类约定无效。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补助金支付条件,或通过协商一次性解决(如签订补偿协议)。 (2)风险防范 为工伤职工缴纳社保,否则需自行承担补助金和医疗费。 留存员工签字确认的规章制度和工伤处理流程记录,避免程序瑕疵。 总之,辞职情况下一次性获得的赔偿较多,但代价是失去工作岗位,后续可能难以再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辞职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劳动关系并继续享受工伤待遇,但无法获得金额较高的一次性赔偿。建议参考本地政策,结合伤情及工作待遇、补偿金等,综合计算评估采用哪种方式更合适。 请您收藏并转发本文,普及法律,降低风险,帮到更多朋友!可以在“百家号”平台中关注“法眼通世”,每天了解一个日常法律知识,以备不时之需。关于工伤方面的其他具体实务问题,可以查阅专栏文章《第二十八章 工伤法律风险防范-上》、《第二十九章 工伤法律风险防范-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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