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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红贤 李怡彤:夏家店下层文化未成年人埋葬问题分析

 寂寞红山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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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大甸子墓地是目前已发掘的最大规模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墓地,其中包含170座未成年人墓葬。这些未成年人墓葬与成年人墓葬处于同一墓地,空间上没有明显分区。未成年人以单人葬为主,少数与成年人合葬,墓内的随葬品种类与成年人墓葬大致相同,但缺乏生产工具和斧钺等代表身份的物品。这种现象可能说明,当时未成年人没有参与社会等级划分,也未形成显性的埋葬制度来规范未成年人群体。比较视野下,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未成年人埋葬习俗与东北地区史前文化中的未成年人居室葬迥异,也区别于二里头文化时期中原地区以瓮棺葬和土坑墓为主的未成年人葬俗,具有鲜明的区域文化特征。

夏家店下层文化距今40003400年前后,主要分布于燕山以北、西辽河流域的一支早期青铜时代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调查和发掘的遗址数量众多,尤以大量石城最具代表性,区域聚落的相关研究甚丰。相比之下,其墓葬材料较为零散,大规模的墓地更为少见,发表报告的仅有大甸子墓地。现阶段关于该文化葬俗的讨论,多是围绕这批材料展开。长期以来,学界对葬俗的研究,关注点主要集中在成年人墓葬,而未成年人墓葬的研究显得很薄弱。这固然与发掘出土的未成年人墓葬数量少、保存状态不佳等原因有关。不可否认,未成年人埋葬方式也是考古学文化中葬俗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反映早期人群丧葬观念方面有重要作用。大甸子墓地发掘了百余座未成年人墓葬,本文即依据这些材料,尝试分析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未成年人埋葬习俗,以期更深入认识该文化葬俗的整体面貌。

 一、未成年人墓葬分析

  大甸子墓地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东南,是一处包含居址与墓地的大型遗址。20世纪七八十年代,经过多次调查与发掘,共清理墓葬804座,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目前已发掘规模最大的一处墓地。根据墓葬的布局,发掘报告将墓地划分为北区、中区和南区三大部分,每区内部又可划分为不同的小区。大甸子墓地发现未成年人墓葬170座,可分为单人葬和合葬墓两种,下面依次进行分析讨论。

 (一)未成年人单人葬

  大甸子墓地中未成年人单人葬墓共有159座。从空间分布看,北区是集中分布区,共有111座,约占单人葬未成年人墓葬总数的69.8%;中区次之,有25座,占比约15.7%;南区23座,占比约14.5%。各大区之间小区内部的未成年人墓葬数量也存在一定差异。从年龄结构看,03岁的墓葬共计40座,约占25.2%49岁的墓葬共55座,约占34.6%1016岁的墓葬有64座,约占40.2%(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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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统计结果看,由于北区墓葬总数最多,故其中未成年人的墓葬数量也最多。03岁的婴幼儿墓葬数略少于49岁和1016岁两个年龄段人群,但整体而言,相差并不悬殊。

  大甸子墓地的墓葬,能辨别的均为直肢葬,包括仰身直肢葬、俯身直肢葬和侧身直肢葬三类。未成年人单人葬墓除32座不详具体葬式外,其余127座中有侧身直肢葬114座,俯身直肢葬6座,仰身直肢葬7座。根据发掘情况,大甸子墓地墓向基本为北向,但墓内人骨的面向则差别较为明显。除33座墓葬面向不清外,其余面向东53座,向西64座,向上6座,另有3座面向下。在44座能辨明性别的墓葬中,除去8座面向不清或为俯身葬、仰身葬外,其余36座墓葬中,22座男性墓无一例外均面向西,14座女性墓面向均为东。因此,西东面向是未成年人男女性别的指示,这一点与成年人墓葬的特征一致。

  未成年人单人葬墓中,共50座有葬具,约占31.4%。其中,木质葬具25座,以生土二层台支撑覆盖物的墓葬有24座,还有1座为土坯垒砌;剩下109座墓葬未见葬具,占比约为68.6%。从空间分布看,北区有42座未成年人墓葬有葬具,其中,近半数为生土二层台支撑覆盖物形式的葬具;中区6座墓葬有葬具,南区最少,仅有2座。从年龄段看,03岁的墓葬仅9座有葬具,约占该年龄段墓葬总数的22.5%49岁的墓葬共18座有葬具,占比约为32.7%1016岁的墓葬中23座有葬具,占比约为35.9%(表二)。可以看出,在未成年人单人葬墓中,约1/3有葬具,以木质葬具和生土二层台支撑覆盖物形式的葬具为主,墓主人年龄基本在4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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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掘报告根据墓圹的尺寸,将大甸子墓地的墓葬分为4个等级,未成年人墓葬包括13等级。其中,第1等级有7座,墓圹长度均不低于2.2米,最长的M731墓圹长2.45米。墓主人年龄均在11岁以上。第2等级墓葬有64座,墓圹长度在1.72.2米之间,除M1124M1120墓主人年龄为1岁左右之外,其他均在4岁以上;第3等级墓葬有88座,墓圹长度一般不超过1.7米,相当一部分甚至在1米以下,墓主人年龄绝大多数在10岁以下(表三)。可以看出,未成年人墓葬以第2、第3等级为主,而且年龄小者,墓葬规模一般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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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墓圹尺寸外,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也直接反映着未成年人的埋葬习俗。大甸子墓地的随葬品主要包括陶器、骨器、玉石器、珠饰、蚌饰及铜饰件等。有43座单人葬未成年人墓葬未见随葬品,其他116座墓葬中均有数量不等的各类随葬品。其中,陶器数量最多,鬲、假圈足罐、平底罐、小罐、鼎和壶是数量较多的器类,棺内以珠饰为多,包含松石珠、白石珠、玛瑙珠和各类坠饰等。而石纺轮、石斧以及骨器、铜耳环等为极少数墓葬的随葬品。年龄段方面,03岁和49岁两个阶段的墓葬随葬品数量都比较少,1016岁墓葬的随葬品数量激增(表四),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随葬品数量、种类与年龄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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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葬品摆放位置主要在壁龛、棺室内和填土中。大甸子墓地的墓葬比较流行开挖壁龛,未成年人单人葬墓共50座有壁龛,约占总数的31.4%;无壁龛墓有109座,占比约68.6%,随葬品中的陶器绝大多数都放置在壁龛中。填土中也有一部分陶器,器类与壁龛内所见几无差别,但整体数量较少。棺内的随葬品基本为青铜耳饰、坠饰和珠饰等各类装饰品。

  需要注意的是,单人葬未成年人墓葬中有16座随葬猪骨,3座随葬狗骨,另有2座既随葬猪骨,又随葬狗骨。从摆放位置看,猪骨或狗骨放置在壁龛内与填土中,棺内不见。从骨骼的生理部位看,壁龛中为猪趾骨,填土中的则为猪骨架或者狗头。还应该指出,填土和壁龛中的兽骨不共存,即要么在壁龛中放置兽骨,要么在填土中放置兽骨,应是葬礼或祭祀活动不同阶段的遗存。从随葬兽骨墓葬的等级看,M731M1211为第1等级,M727M471M206为第3等级,其他16座墓葬均为第2等级。年龄方面,除M206M328M727M471墓主人年龄在49岁之间,其他墓主人的年龄均在10岁以上。因此,随葬兽骨与否不仅是墓主人身份等级高低的表现,也是年龄大小的一个象征。

 (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合葬墓

  大甸子墓地还有11座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合葬墓。这些合葬墓仍然是集中在墓葬数量最多的北区,并且在葬式、面向、葬具、规模和随葬品等诸方面与未成年人单人葬墓区别不大(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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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成年人的性别与年龄看,除M718M801性别不详,M795M1128为成年男性外,其他7座墓葬均为生育年龄女性,占比约63.6%。发掘者将合葬墓分为两类:一是两者相继死亡,时间相近,故埋于同一墓穴;二是成年人去世之后,未成年人埋葬不必掘开墓穴至墓底,只需埋在填土中即可,这样未成年人的尸骨多在填土中被发现。但是,这两种埋葬方式,实际上是针对未成年人与成年的死亡时间大致同时或者稍晚。而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早于家庭中的特定关系人群(如父母等)去世时,则应该是单独埋葬。这能够较合理地解释,大甸子墓地中的未成年人单人葬墓数量远大于合葬墓。整体而言,大甸子墓地中未成年和成年人的合葬墓属于特殊埋葬现象,而单人葬才是未成年人的主要埋葬习俗。

 二、未成年人墓葬的等级问题

  虽然大甸子墓地部分区域被破坏或叠压,并未完整揭露,但大体能够反映当时的丧葬习俗。墓地的三个大区,发掘报告称之为“族坟墓”,有学者进一步认为是“代表三个大的社群用以'族葬’的'私地域’”。从墓地规划、墓葬规模和随葬品等方面看,大甸子墓地反映了一个社会组织严密、内部分化清晰,有高度发展的社群历史。基于前文的分析,三个区域中的未成年人是否也与成年人一样存在内部分化或等级制度,是值得探讨的。

  关于墓葬的等级划分,最相关的因素是墓葬规模和随葬品的种类、数量。报告按照墓圹尺寸大小划定了等级,但是,从未成年人的墓葬情况看,这种等级不能完全与墓主人身份直接关联。例如,未成年人墓葬中第1等级的M731M1028墓圹长度分别为2.4米和2.3米,两座墓葬均未发现葬具,仅在填土中分别发现狗头、假圈足罐各1件,随葬品数量上甚至不如很多第3等级墓葬。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即7座第1等级未成年人墓葬是否就是为未成年人修建。从墓葬的空间布局看,大甸子墓地经过了比较详细的规划,少有打破关系。这7座第1等级墓葬也有可能是为具有一定身份等级的成年人修建,只是其家庭或者族群中的未成年人先去世,因此,才将其埋入预先修好的墓穴中。从墓圹规模看,该家族具有一定的财富实力或身份地位。即便是未成年人,也随葬一定数量的陶器,包括较为珍贵的彩绘陶。若这种看法成立,则那些虽然属于第2、第3等级,墓圹规模较小,但包含有较多随葬品的未成年墓葬,不一定比墓圹规模大的墓葬等级低。正如报告所言,墓圹尺寸可能只是反映未成年人的个体大小。基于此,可以认为未成年人墓圹的大小,并不代表社会等级的高低。

  事实上,不少学者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傅罗文将墓葬规模和随葬品两个因素分别称为“仪式价值”和“墓主价值”,分析方式是考察墓地的整体情况后,将墓葬规模与随葬品赋值量化,核心就是将“标准”数字化,最后计算各墓葬的等级。这种方法把考古资料与对古代社会发展的分析有机结合起来,不失为深入认识墓地的有效途径。但是,诚如彭鹏所言,其“定性”与“定量”问题是较为主观且难以把握的。王含元采用较为类似的“K-均值聚类法”,进一步细化统计标准,将墓葬重新划分为5个等级,认为未成年人墓葬在第3等级中才开始出现,且整体而言礼遇要比成年人低,并根据其生前所在的家庭获得相应的地位,而未成年人群体本身似乎没有等级或阶层划分,笔者同意此说。

  需要注意的是,夏家店下层文化中的未成年人是否参与当时的社会等级划分也有必要分析。从各类型墓葬的分布看,03岁和49岁的未成年人,不见第1等级墓葬,而第2等级墓葬也多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表三)。进一步说明墓葬规模实际上与未成年人的年龄相关性更强,而非社会等级。相较而言,随葬品更能反映未成年人所在家庭和群体的社会地位与财富占有,即随葬品才是“墓主价值”的主要体现。诚然,极少数未成年人墓葬的墓圹规模较大,随葬有彩陶、殉牲等,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其生前所在家庭或族群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但总体看,当时没有形成显性的埋葬制度来体现、规范未成年人群体的身份等级。根据墓葬整体情况,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很可能不参与社会等级的划分。即便是10~16岁的未成年人,也只是少部分参与。辅以佐证,虽然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在埋葬方式等诸多方面比较相似,但两者也存在一定差别。如纺轮和斧钺是成年人墓葬中男女性别的标识物,在社会分工、身份等级等方面具有特殊的社会功能和含义。而未成年人墓葬中极少见到这两种随葬品,可能正是未成年人不参与社会分工或社会阶层划分的表现。

  总之,大甸子墓地的未成年人墓葬,虽然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贫富差别,但等级之分并不很突出,至少不具备成年人墓葬等级划分中“细密而严格的标准”。这些特点一方面反映出未成年人并没有深度参与社会等级的划分,另一方面,也是夏家店下层文化整体分化程度不高的表现。

 三、与相关考古学文化未成年人葬俗的比较

  西辽河及其邻近地区史前各文化发展阶段,均有未成年人墓葬发现。兴隆洼文化流行居室葬,未成年人多埋葬于室内,形式多样,既有合葬墓也有单人葬。如兴隆沟M10为儿童合葬墓,M20为成年女性与儿童合葬墓,M26为儿童单人葬。查海遗址也发现6座居室葬,墓主人明确的4座均为儿童,室外埋葬的M7为成年女性和两个儿童的合葬墓。随后红山文化早中期阶段尚未见到未成年人墓葬,晚期阶段的牛河梁遗址,仅第二地点Z2M2Z4M3,第五地点Z2M9等属于未成年人墓葬,年龄都在11岁以上。这些墓葬与成年人共处一个墓地,并且也属于石构墓葬,随葬有玉器。哈民忙哈遗址的未成年人墓葬也为居室葬,葬式为屈肢葬。小河沿文化时期,仅在大南沟墓地发现3座年龄在14岁以下的墓葬,其余80座年龄能辨别的都为成年人。

  总体而言,新石器时代西辽河流域未成年人墓葬发现数量很少,葬俗上与成年人保持一致。至迟在红山文化晚期阶段,居室葬消失不见。还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各阶段的未成年人墓葬数量很少,尤其少见03岁的婴幼儿墓葬,这与当时的人口比例及未成年人的死亡率显然不相符。仰韶文化中未成年人的死亡率在40%左右,龙山时代至早期青铜时代的未成年人死亡率可能有所下降,但应该还是在20%30%左右。而前述辽西和内蒙古东南部的几处史前墓地中未成年人墓葬比重远低于此。合理的解释是新石器时代未成年人可能有专门的墓地,所见与成年人共同埋葬者,并非主要形式。二是黄河与长江流域所见的史前未成年人墓葬以瓮棺葬为大多数,仰韶文化尤甚。而东北地区在早期各阶段均未见到这种葬俗,体现出区域间埋葬习俗的个性特征。不同文化在未成年人的埋葬形式上虽有差别,但居室葬和瓮棺葬反映出的保护逝去未成年人的观念应该是相通的,这一点在我国史前各文化中见到的成年女性与幼儿的合葬墓上表现得十分突出。

  至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未成年人埋葬习俗发生了明显改变,开始流行在成年人公共墓区埋葬。从大甸子墓地的情况看,未成年人墓葬的比例约占21.1%,如果加上52座未见人骨或被破坏的疑似未成年人墓,则比例可达27.6%,大体符合早期青铜时代未成年人的死亡率。虽然从随葬陶器、壁龛等葬俗特征看,夏家店下层文化主体来源应该是小河沿文化,但诸如屈肢葬的消失、不见用火现象及未成年人的埋葬习俗等与小河沿文化区别较大,也不同于更早的兴隆洼文化和红山文化,表现出明显的特殊性。

  略晚的高台山文化是分布于下辽河地区的一支早期青铜时代文化,年代在夏代中晚期至商代早期。目前,已发掘的墓葬有百余座,多数墓内人骨保存较差。彰武平安堡墓地发现的4座未成年人墓葬均位于房址附近,其中1座以陶双耳罐作为葬具,较为少见。高台山文化与夏家店下层文化互动较密切,大甸子墓地中的“乙群陶器”即主要来自高台山文化,体质人类学的材料也说明有些墓主人可能属于高台山文化人群。但是,从未成年人埋葬习俗来看,两者区别比较明显。

  阜新代海墓地共发掘墓葬62座,也是一处重要的青铜时代早期墓地,年代大致与夏家店下层文化同时期,但又包含较多高台山文化因素。有学者根据陶器特征,认为其文化面貌是夏家店下层文化和下辽河地区高台山文化的过渡性遗存。该墓地中有10座未成年人墓葬,约占总数的16.1%,低于大甸子墓地。不过考虑墓地并未完整揭露,这一比例可能并不代表代海墓地社会中未成年人的真实死亡率。从埋葬方式来看,这些未成年人墓葬与成年人共处一个墓地,并且以单人侧身直肢葬和仰身直肢葬为主要特征,与大甸子墓地的未成年人埋葬习俗相似,而不同于高台山文化。因此,地处两支文化交接带的代海墓地,未成年人埋葬习俗主要受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影响。

  大甸子墓地反映出夏家店下层文化与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的紧密关系。许多学者从陶器、玉器、祭祀观念等方面进行过研究,甚至认为两地区有人群的往来。至于未成年人埋葬习俗,也是可以讨论与比较的。中原地区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墓葬可分为两种:一种为新石器时代以来一直使用的瓮棺葬;另一种为与成年人埋葬方式一样的竖穴土坑墓。二里头文化时期的未成年人墓葬整体较少,据统计有71座。其中,瓮棺葬和土坑墓各有36座和33座,这些墓葬以单人葬为主,未形成单独的墓区。瓮棺葬以奠基性质为主,而未成年人土坑墓的葬俗,则与成年人墓葬保持一致。从大甸子墓地情况来看,夏家店下层文化与二里头文化的土坑墓未成年人墓葬较为相似。不过夏家店下层文化未成年人葬俗单一,均为竖穴土坑墓,少见中原地区流行的瓮棺葬。

  夏家店下层文化之后的西辽河流域有多支文化进入,在吸纳本地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多个新的考古学文化,呈现出“纷杂的面貌和格局”。不过,一直到夏家店上层文化时期,考古材料中的未成年人墓葬都很零星,不足以讨论其埋葬习俗问题。因此,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未成年人葬俗在其后的考古学文化中是延续,还是革新,现在无法言明。另外,林沄曾指出,“辽宁、内蒙东南和河北北部地区在相当于殷墟早期的时代,发生了重大的历史变化。一度兴旺发达的以农业为主的定居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大坨头文化等考古学文化都突然中止”。原因很可能与来自北方的骑马牧人和来自西方用鬲的半农半牧人群入主这一区域有关。这种文化与人群的变迁在葬俗——尤其是未成年人埋葬习俗上的表现如何,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四、结 语

  通过对大甸子墓地未成年人墓葬的分析,可以看出夏家店下层文化未成年人有两种埋葬方式,一是单独埋葬,二是与成年人合葬。从数量上看,以单人葬为主要形式。未成年人墓葬与成年人墓葬共处一个墓区,在葬式、葬具的类别等方面与成年人保持一致,但是,在墓葬规模和部分随葬品上与成年人区别较大,没有明显的等级性。这可能是因为未成年人未参与当时的社会阶层划分,也是夏家店下层文化整体分化程度不高的表现。

  比较视野下,夏家店下层文化未成年人的埋葬习俗既不同于西辽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居室葬等未成年人埋葬方式,也与下辽河高台山文化的未成年人墓葬有差别。虽然与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土坑墓未成年人墓葬较为相似,但是,中原地区早期的瓮棺葬传统在北方地区绝少见到,表现出较显著的区域特征。这一现象可能正是“以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地区”在葬俗方面特殊性的表现之一。至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结束之后,辽西地区未成年人埋葬习俗的发展与演变,还有待更多考古发现来说明。

[基金项目]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中国文明起源的历程”(项目编号:2024JZDZ05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闫红贤,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李怡彤,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

原文刊于:《北方文物》2025年第2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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