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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01_33875_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讨论版)
2012-10-16 | 阅:  转:  |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Codeofvaluationwithbillquantityofconstructionworks



















20××—××—××发布20××—××—××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一般规定??????????????????????????????????????

3.1计价方式????????????????????????????????????

3.2计价风险????????????????????????????????????

4招标工程量清单???????????????????????????????????

4.1一般规定????????????????????????????????????

4.2分部分项工程??????????????????????????????????

4.3措施项目????????????????????????????????????

4.4其他项目????????????????????????????????????

4.5规费??????????????????????????????????????

4.6税金??????????????????????????????????????

5招标控制价?????????????????????????????????????

5.1一般规定????????????????????????????????????

5.2编制与复核???????????????????????????????????

5.3投诉与处理???????????????????????????????????

6投标报价??????????????????????????????????????

6.1一般规定????????????????????????????????????

6.2编制与复核???????????????????????????????????

7合同价款约定????????????????????????????????????

7.1一般规定????????????????????????????????????

7.2约定内容????????????????????????????????????

8工程计量??????????????????????????????????????

8.1一般规定????????????????????????????????????

8.2单价合同的计量?????????????????????????????????

8.3总价合同的计量?????????????????????????????????

9合同价款调整????????????????????????????????????

9.1一般规定????????????????????????????????????

9.2法律法规变化??????????????????????????????????

9.3工程变更????????????????????????????????????

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9.5工程量清单缺项?????????????????????????????????

9.6工程量偏差???????????????????????????????????

9.7物价变化????????????????????????????????????

9.8暂估价?????????????????????????????????????

9.9计日工?????????????????????????????????????

9.10现场签证????????????????????????????????????

9.11不可抗力????????????????????????????????????

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9.13误期赔偿???????????????????????????????????

9.14索赔?????????????????????????????????????

9.15暂列金额???????????????????????????????????

10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0.1预付款????????????????????????????????????

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0.3总承包服务费?????????????????????????????????

10.4进度款????????????????????????????????????

11竣工结算与支付???????????????????????????????????

11.1竣工结算???????????????????????????????????

11.2结算款支付??????????????????????????????????

11.3质量保证?修?金????????????????????????????????

11.4最终结清???????????????????????????????????

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13.3友好协商???????????????????????????????????

13.4调解?????????????????????????????????????

13.5仲裁?????????????????????????????????????

13.6诉讼?????????????????????????????????????

13.7造价鉴定???????????????????????????????????

14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14.1计价资料???????????????????????????????????

14.2归档管理???????????????????????????????????

15计价表格?????????????????????????????????????

15.1计价表格组成?????????????????????????????????

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中的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应执行本规范。不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方式的?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仍应执行本规范。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

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

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

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2.0.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

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

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

2.0.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

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

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

额。

2.0.8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

计价的一种方式。

2.0.9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

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安全文明施工费

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合同履行中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

环境等所采用的措施发生的费用。

2.0.11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

求。

2.0.12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0.13提前竣工?赶工?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

费用。

2.0.14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与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之和?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

2.0.15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6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7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2.0.18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9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20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格的合法继承人。

2.0.21招标代理人

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格的合法继承人。

2.0.22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23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24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计

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25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26签约合同价

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的合同总金额。

2.0.27竣工结算价?合同价格?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包括在履行

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变更、索赔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

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3一般规定

3.1计价方式

3.1.1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3.1.2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1.3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

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3.1.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

竞争性费用。

3.1.5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2计价风险

3.2.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

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3.2.2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3.2.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3.2.4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影响工程价款的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2.5不可抗力发生时?影响合同价款的?按本规范第9.11条的规定执行。

















4招标工程量清单

4.1一般规定

4.1.1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

代理人编制。

4.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

人负责。

4.1.3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工

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4.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

清单组成。

4.1.5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本规范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4.2分部分项工程

4.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4.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3措施项目

4.3.1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4.3.2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4.4其他项目

4.4.1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4.4.2出现本规范第4.4.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4.5规费

4.5.1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5工伤保险

4.5.2出现本规范第4.5.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4.6税金

4.6.1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6.2出现本规范4.6.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5招标控制价

5.1一般规定

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5.1.2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5.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5.1.4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5.1.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

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5.2编制与复核

5.2.1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与复核?

1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他的相关资料。

5.2.2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按本规范

5.2.1条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5.2.3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本规范3.1.2、3.1.4和5.2.1条的规定计价。

5.2.4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5.2.5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计算。

5.3投诉与处理

5.3.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

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5.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投诉的招标工程名称、具体事项及理由?

3.相关请求和主张及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5.3.3投诉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3.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工程的投标人。

2.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规定。

3.投诉书不符合本规范第3.5.2条规定的。

5.3.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决定受理投诉后?应在不迟于次日将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负责

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5.3.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题逐一核对。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

5.3.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

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5.3.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投标价

6.1一般规定

6.1.1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6.1.2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6.1.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

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6.1.4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6.2编制与复核

6.2.1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和复核?

1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其他的相关资料。

6.2.2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规范2.0.4条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6.2.3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

第3.1.2条的规定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确定。

6.2.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6.2.5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确定。

6.2.6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

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

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6.2.7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7合同价款约定

7.1一般规定

7.1.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7.1.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7.1.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

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

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7.2约定内容

7.2.1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3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4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5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8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9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7.2.2合同中没有按照本规范第7.2.1条的要求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

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8工程计量

8.1一般规定

8.1.1工程量应当按照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8.1.2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8.1.3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

计量。

8.2单价合同的计量

8.2.1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

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8.2.2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

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则承包人

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8.2.3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

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双方均同意核实结果时?则双方应在上述记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

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

参加计量?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8.2.4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

意见?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

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8.2.5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后?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

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发承包双方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8.3总价合同的计量

8.3.1总价合同项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

标或时间节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8.3.2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

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

8.3.3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应通知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

8.3.4除按照发包人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

算的最终工程量。





9合同价款调整

9.1一般规定

9.1.1以下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物价变化?

7?暂估价?

8?计日工?

9?现场签证?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9.1.2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

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若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

整价款。

9.1.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

书面通知承包人。如有疑问?应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之日起14天内

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

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发

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

9.1.4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履约的?双方应

实施该结果?直到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被改变为止。

9.1.5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

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

价款。

9.1.6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

支付。

9.2法律法规变化

9.2.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

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9.3工程变更

9.3.1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

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第9.6.2条的规

定调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

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

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

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

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

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9.3.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

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

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

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

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9.3.3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

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

整?

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

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L——第9.3.1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9.3.4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

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

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利润补偿。

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9.4.1承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

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

工程?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9.4.2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

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

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

9.5工程量清单缺项

9.5.1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9.5.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确

定单价?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9.5.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第

9.3.2条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计算调整的措施费用。

9.6工程量偏差

9.6.1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量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9.6.2、9.6.3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调

整合同价款。出现本规范第9.3.3条情形的?应先按照其规定调整?再按照本条规定调整。

9.6.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条规定的工程变更等

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

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

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9.6.3如果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9.6.2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

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适当调减。

9.7物价变化

9.7.1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

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日期相应单价或价格比较出现涨落?且符合本规范第9.7.2、9.7.3条规定的?发承

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9.7.2按照本规范第9.7.1条规定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量和合同履

行期与基准日期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或按照人工费调整系数计算调整的人工费。

9.7.3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

如没有约定?则按照本规范第9.7.1条规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变化超

过10%?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该情况下?应按照价格系数调整法或价格差额调整法?具体方法见

条文说明?计算调整的材料设备费和施工机械费。

9.7.4执行本规范第9.7.3条规定时?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

用于调整的价格或单价?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

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

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9.7.5承包人在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前?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能阐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数量和新

单价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确认用于合同工程后?对承

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和新单价予以确定?发包人对此未确定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

提交的书面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确定即自行采购材料和工

程设备?再向发包人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9.7.6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本规范第9.7.3、9.7.4、9.7.5条规定均不适用?由发包人

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

9.8暂估价

9.8.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

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中标价格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

费用?应列入合同价格。

9.8.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

应的规费、税金等费用?应列入合同价格。

9.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

节相应条款的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经确认的专业工程价款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

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费用?应列入合同价格。

9.8.4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

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与投标的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招标文件评

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

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

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9.8.5专业工程分包中标价格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费

用?应列入合同价格。

9.9计日工

9.9.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或工程?承包人应予执行。

9.9.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

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赁证。

9.9.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

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

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

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9.9.4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发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

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本规范第9.3节的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9.9.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本规范第10.4节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

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9.10现场签证

9.10.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

证要求。

9.10.2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所需的

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等内容。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

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

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9.10.3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则现场签证中应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

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

如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

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其单价。

9.10.4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项?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除非征得发包人

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10.5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

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9.11不可抗力

9.11.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

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9.12.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应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

划。

9.12.2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

工?赶工补偿?费。

9.12.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前竣工补偿的

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此项费用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9.13误期赔偿

9.13.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

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9.13.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

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9.13.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

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

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9.14索赔

9.14.1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

9.14.2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

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

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

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9.14.3承包人索赔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

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经发包人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

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9.14.4承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以下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赔偿?

1?延长工期?

2?要求发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3?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预期利润?

4?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9.14.5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

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9.14.6发承包双方在按合同约定办理了竣工结算后?应被认为承包人已无权再提出竣工结算前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承包人在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中?只限于提出竣工结算后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发承包双

方最终结清时终止。

9.14.7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应参照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

索赔。

9.14.8发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以下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赔偿?

1?延长质量缺陷修复期限?

2?要求承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3?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9.14.9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索赔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

支付给发包人。

9.15暂列金额

9.15.1已签约合同价中暂列金额在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9.14节的规定所作支付后?如有余额归发

包人。



































10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0.1预付款

10.1.1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0%。

10.1.2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如有?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

支付申请。

发包人应对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

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10.1.3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

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0.1.4预付款应从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

款金额为止。

10.1.5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如有?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

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0.2.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和范围?应以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10.2.2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10.2.3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

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

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0.2.4承包人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

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通知其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3总承包服务费

10.3.1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向承包人预付总承包服务费的2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

付。

10.4进度款

10.4.1进度款支付期的时限?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

10.4.2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

说明此周期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支付申请的内容包括?

1?累计已完成工程的工程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3?本期间完成的工程价款?

4?本期间已完成的计日工价款?

5?应支付的调整工程价款?

6?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

7?本期间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8?本期间应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

9?本期间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10?本期间应支付的、应扣除的索赔金额?

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12?本期间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10.4.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内容予以核

实。确认后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10.4.4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10.4.5若发包人逾期未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则视为承包人提交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承

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催告付款的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4天内?按照承包人支付申请阐明的金

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10.4.6发包人未按照本规范第10.4.4、10.4.5条规定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

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

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并承担违约责任。

10.4.7发现以前签发的任何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发包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

申请。经发承包双方复核同意修正的?应在本次到期的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11竣工结算与支付

11.1竣工结算

11.1.1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前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并在提交竣工验收申

请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促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

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11.1.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审核完毕。

发包人经核实?认为承包人还应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应在上述时限内向承包人提出核实

意见?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14天内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

再次提交给发包人复核后批准。

11.1.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

人。

1?发包人、承包人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

毕?

2?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认为有误的?无异议部分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

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1.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不审核竣工结算或未提出审核意见的?视为承

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实

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11.1.5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28天内审核完毕?审核结论与承

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的?应提交给承包人复核?承包人应在14天内将同意审核结论或不同意见的说

明提交工程造价咨询人。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提出的异议后?应再次复核?复核无异议的?按本规

范第11.1.3条1款规定办理?复核后仍有异议的?按本规范第11.1.3条2款规定办理。

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审核的竣工结算文件已经承包人认可。

11.1.6对发包人或造价咨询人指派的专业人员与承包人经审核后无异议的竣工结算文件?除非发包人能

提出具体、详细的不同意见?发包人应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名确认?拒不签认的?承包人可不交付竣工工

程。承包人并有权拒绝与发包人或其上级部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重新核对竣工结算文件。

承包人未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

竣工工程?承包人承担照管所建工程的责任。

11.1.7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

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

11.1.8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组织专家对投诉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质量鉴定?并作出鉴定

意见。

11.1.9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主管部门?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11.2结算款支付

11.2.1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竣工结算总额?

2?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12.2.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

证书。

12.2.3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

算款。

12.2.4发包人未按照本规范第12.2.3条规定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

得延迟支付的利息。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56天内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可与发包

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

先受偿。

11.3质量保证?修?金

11.3.1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

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

11.3.2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应按照该比例从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或结算款

中扣留?直到扣留的金额达到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止。

11.3.3在保修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

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11.4最终结清

11.4.1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最终结清款的支付时限。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提交

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发包人对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

包人修正后?应再次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支付申请。

11.4.2发包人应在收到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清证书。

11.4.3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

付最终结清款。

11.4.4若发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核实?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已

被发包人认可。

11.4.5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

11.4.6承包人对发包人支付的最终结清款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12.0.1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按照达成的协议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12.0.2由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已完成工程但尚未支付的工程

款。此外?发包人还应支付下列款项?

1?已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措施项目应付款项?

2?承包人为合同工程合理订购且已交付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货款?该材料

和工程设备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

3?承包人为完成合同工程而预期开支的任何合理款项?且该项款项未包括在本款其他各项支付之内?

4?由于不可抗力规定的任何工作应支付的款项?

5?承包人撤离现场所需的合理款项?包括雇员遣送费和临时工程拆除、施工设备运离现场的款项。

发承包双方按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工程款?但应扣除合同解除之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

任何款项。如果发包人应扣除的款项超过了应支付的款项?则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56天内将其差额

退还给发包人。

发包人应支付上述金额并退回质量保证金。

12.0.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发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

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工程款以及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并扣除误期赔偿费

?如有?和发包人已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项?同时将结果通知承包人。发承包双方应在28天内予以确

认或提出意见?并办理结算工程款。如果发包人应扣除的款项超过了应支付的款项?则承包人应在合同解

除后的56天内将其差额退还给发包人。

12.0.4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除应按照本规范第12.0.2条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各项款项外?

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的款项。该笔款项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核实后与承

包人协商确定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

理。































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13.1.1若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工程质量、进度、价款支付与扣除、工期延期、索赔、价款调整等发生

任何法律上、经济上或技术上的争议?首先应根据已签约合同的规定?提交合同约定职责范围内的总监理

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解决?并抄给另一方。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在收到此提交件后14天之内应将

暂定结果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发承包双方对暂定结果认可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暂定结果成为最

终决定。

13.1.2发承包双方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的暂定结果通知之后的14天内?未对暂定结果予

以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包双方已认可该暂定结果。

13.1.3发承包双方或一方不同意暂定结果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提出?说明自

己认为正确的结果?同时抄送另一方?此时该暂定结果成为争议。在暂定结果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当事

人履约的前提下?发承包双方应实施该结果?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13.2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

13.2.1计价争议发生后?发承包双方可就下列事项以书面形式提请下列机构对争议作出解释或认定?

1?有关工程安全标准等方面的争议应提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作出?

2?有关工程质量标准等方面的争议应提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出?

3?有关工程计价依据等方面的争议应提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出。

上述机构应对上述事项就发承包双方书面提请的争议问题作出书面解释或认定。

13.2.2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在收到管理机构书面解释或认定后仍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提请仲

裁或诉讼。除上述管理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作出了不同的解释或认定?或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中不予采

信的外?第13.2.1条规定的管理机构作出的书面解释或认定是最终结果?对发承包双方都有约束力。

13.3友好协商

13.3.1计价争议发生后?发承包双方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对发承包双方均有约束力。

13.3.2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发包人或承包人都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13.4调解

13.4.1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调解人?负责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调解。

对任何调解人的任命?可以经过双方相互协议终止?但发包人或承包人都不能单独采取行动。除非双

方另有协议?在最终结清支付证书生效后?调解人的任期即终止。

13.4.2如果发承包双方发生了争议?任一方可以将该争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调解人?并将副本送另一方?

委托调解人做出调解决定。

双方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人可能提出的要求?立即给调解人提供所需要的资料、现场进入权及相应设施。

调解人应被视为不是在进行仲裁人的工作。

13.4.3调解人应在收到调解委托后28天内?或由调解人建议并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提出

它的调解决定?调解决定应是有理由的?发承包双方接受调解意见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对发承包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立即遵照执行。

13.4.4如果任一方对调解人的调解决定有异议?应在收到调解决定后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异议通知?

并说明争议的事项和理由。但除非并直到调解决定在友好协商或仲裁裁决中作出修改?或合同已经解除?

承包人应继续按照合同实施工程。

13.4.5如果调解人已就争议事项向发承包双方提交了调解决定?而任一方在收到调解人决定后28天内?

均未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则调解决定对发承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仲裁

13.5.1如果发承包双方的友好协商或调解均未能奏效?其中的一方已就此争议事项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

协议申请仲裁?应同时通知另一方。

13.5.2仲裁可在竣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发包人、承包人、调解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

行仲裁而有所改变。如果仲裁是在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进行?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

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3.5.3在本规范第13.1?13.4节规定的期限之内?上述有关的暂定或友好协议或调解决定已经有约束

力的情况下?如果发承包中一方未能遵守暂定或友好协议或调解决定?则另一方可在不损害他可能具有的

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将未能遵守暂定或不执行友好协议或调解达成书面协议的事项提交仲裁。

13.6诉讼

13.6.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又没有达成

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7造价鉴定

13.7.1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13.7.2工程造价鉴定应根据合同约定作出?如合同条款约定出现矛盾或约定不明确?应根据本规范的规

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出专业判断?形成鉴定结论。

















14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14.1计价资料

14.1.1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合同工程中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在

职责范围内的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是工程计价的有效凭证?但如有其他有效证据?或经实证证明其是虚

假的除外。

14.1.2发承包双方不论在何种场合对与工程计价有关的事项所给予的批准、证明、同意、指令、商定、

确定、确认、通知和请求?或表示同意、否定、提出要求和意见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指令不得作

为计价凭证。

14.1.3任何书面文件由人面交应取得对方收据?通过邮寄应采用挂号传送?或发承包双方商定的电子传

输方式发送。交付、传送或传输至指定的接收人的地址。如接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

新地址发送。

14.1.4发承包双方分别向对方发出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将其抄送现场管理人员?如系复印件应加盖合

同工程管理机构印章?证明与原件同样。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向对方所发任何书面文件?亦应将其复印件发

送给发承包双方。复印件应加盖其合同工程管理机构印章?证明与原件同样。

14.1.5发承包双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

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者公证方式送达?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

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

14.1.6书面文件和通知不得扣压?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另一方拒绝签收或已送达的?视为对方已签收

并承担相应责任。

14.2计价档案

14.2.1发承包双方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对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计价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

卷后归档。

14.2.2发承包双方和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计价档案管理制度?并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

的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14.2.3工程造价咨询人归档的计价文件?保存期一般不少于五年。

14.2.4归档的工程计价成果文件应包括纸质原件和电子文件。其他文件及依据可为纸质原件、复印件或

电子文件。

14.2.5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14.2.6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项目结算完成后进行。

14.2.7向接受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15工程计价表格



15.1计价表格组成

15.1.1封面?

1工程量清单封-1

2招标控制价封-2

3投标总价封-3

4竣工结算总价封-4

15.1.2总说明?表-01

15.1.3汇总表?

1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2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5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6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

15.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15.1.5措施项目清单表?

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

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15.1.6其他项目清单表?

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3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

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5计日工表?表-12-4

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7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

8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

9现场签证表?表-12-8

15.1.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

15.1.8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工程





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1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2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时间?年月日



封-3



工程





竣工结算总价







中标价?小写???大写??





结算价?小写???大写??







工程造价

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核对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



封-4



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01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工程项目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

其中??元?

暂估价

安全文

明施工



规费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表-02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单项工程汇总表

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

其中??元?

暂估价

安全文

明施工



规费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表-03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单位工程汇总表



号汇总内容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

?元?

1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1.5















2措施项目-

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其他项目-

3.1其中?暂列金额-

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3.3其中?计日工-

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

5税金-

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表-0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



合计

表-05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



合计

表-0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号汇总内容金额?元?

1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1.5













2措施项目

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其他项目

3.1其中?专业工程结算价

3.2其中?计日工

3.3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3.4索赔与现场签证

4规费

5税金

竣工结算总价合计=1+2+3+4+5

表-0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



金额?元?

综合合价其中

单价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计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

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0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定额名称

定额

单位数量

单价合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人工单价小计

元/工日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













其他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表—0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夜间施工费

3二次搬运费

4冬雨季施工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6施工排水

7施工降水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0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11

12

合计

注?①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②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

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



金额?元?

综合

单价合价



































本页小计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

1暂列金额项明细详见表-12-1

2暂估价

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

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

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

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

5









合计一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一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材料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



























合计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3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

一人工

1

2

3

4

人工小计

二材料

1

2

3

4

5

6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总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

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

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2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计---

表-12-5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签证及索赔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索赔及签证依据































-本页小计----

-合计----

注?签证及索赔依据是指经双方认可的签证单和索赔依据的编号。表-12-6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标段?编号?

致??发包人全称?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条的约定?由于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

写??小写?请予核准。

附?1、费用索赔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2、索赔金额的计算?

3、证明材料?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

日期

复核意见?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条的约定?你方提出的

费用索赔申请经复核?

□不同意此项索赔?具体意见见附件。

□同意此项索赔?索赔金额的计算?由造价工程师复

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复核意见?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条的约定?你方提出

的费用索赔申请经复核?索赔金额为?大写?

?小写?。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索赔

□同意此项索赔?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表-12-7

现场签证表



工程名称?标段?编号?

施工部位日期

致??发包人全称?

根据?指令人姓名?年月日的口头指令或你方?或监理人?年月日

的书面通知?我方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应支付价款金额为?大写??小写?

请予核准。



附?1、签证事由及原因

2、附图及计算式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

日期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此项签证申请经复核?

□不同意此项签证?具体意见见附件

□同意此项签证?签证金额的计算?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复核意见?

□此项签证按承包人中标的计日工单价计算?金额为

(大写)元?(小写元)

□此项签证因无计日工单价?金额为?大

写?元?小写?。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签证

□同意此项签证?价款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

人各存一份。

表-12-8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

1规费

1.1工程排污费

1.2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1.3住房公积金

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5工程定额测定费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

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表-13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标段?编号?

致??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工程

款额为?大写??小写?请予核准。



序号名称金额?元?备注

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4本周期完成的计日工金额

5本周期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6本周期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7本周期应抵扣的预付款

8本周期应扣减的质保金

9本周期应增加或扣减的其它金额

10本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

日期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

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期间已完成工程款

额为?大写?

?小写?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

写??小写?。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表-14

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15.2.1工程量清单与计价宜采用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主管部

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本规范计价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15.2.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1、表-01、08、10、11、12?不含表-12-6?8?、13。

2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

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

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5.2.3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表格

1?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02、03、04、08、09、10、11、12?不含表-12-6?8?、

13。

2?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02、03、04、08、09、10、11、12?不含表-12-6?8?、

13。

3?竣工结算使用的表格包括?封-4、表-01、05、06、07、08、09、10、11、12、13、14。

2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受委托编制

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

价咨询人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

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15.2.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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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灰兔子7858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