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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评分细则
2013-01-26 | 阅:  转:  |  分享 
  
勐罕镇中学第二届英语演讲大赛

预/决赛评分细则



一、评分原则

1.大赛评委评分采用10分制,小数点后必须保留一位数

2.评委评分汇总后,记分人员记分依据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并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的原则。

二、评分标准分语言能力、演讲内容、演讲技巧、时间掌控、综合印象五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

1.语言能力:4分。要求脱稿演讲,语音语调标准,口齿清晰,语句流畅,用词正确,无明显语法错误,显示较强的语言功底。

2.演讲内容:3分。要求演讲内容,有较强的思想性、逻辑性和感染力,层次分明,引人入胜。

3.演讲技巧:1分。善于运用目光接触、面部表情、手势等身体语言,语调抑扬顿挫,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4.时间掌控:1分。演讲时间不少于3分,不超过5分,属于正常范围。

5.综合印象:1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勐罕镇中学英语教研组

200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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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景洪一中叶...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