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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管安全性说明
2013-09-13 | 阅:  转:  |  分享 
  
基金资管购买的安全性说明

——分拆信托大额,满足大量小额客户购买优质信托的需求

1.公募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基金资管”)用来发行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的结果,未来基金资管和券商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趋势。

2.基金资管是证监会监管的产品之一,证监会监管产品统一要求资金托管某一指定银行,基金资管及券商不能接触客户资金,来保证资金安全。

3.基金专项资管产品的合同是三方合同,其中一方是银行,所签合同银行和基金资管都已盖章,合同有明确规定,所募集资金由托管银行专项打入对应的信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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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资管-银行-精选2号推介材料

一、小额畅打的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什么是基金公司专项资管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特定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

2.投资范围:

“(1)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2)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投资于第(1)项和第(2)项规定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引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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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条件

单个客户认购专项资管计划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募集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

(二)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三)客户不少于2人;

(四)客户人数在200人以下,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不受限制。”

(引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2012年9月26日)

二、操作原理及合同解读

(一)操作原理

本专项资管计划继承了“独立托管、独立决策、独立核算”特点,操作原理介绍如下:

(1)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作为资管专项计划管理人,负责专项资管计划发行所需各项文本的准备、后台运作,并按季出具专项资管计划运作管理报告。(2)委托人(客户)将资金汇入具有托管资格商业银行——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进行独立监管;专项资管计划成立后,全部认购《方正东亚.宜华集团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本专项资管计划合同共三份:资管资管资管、、银行银行银行分行分行营业部和投资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认购方式比较



(三)合同条款解读:

1.投资范围。“定向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若信托计划如期成立,则投资于该项目。若信托计划不能如期成立,则退回委托人本金。“(参见合同第条)

2.投资投资期限期限。“合同生效起不超过不超过年。若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提前终止的,则终止本资产管理计划;若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延期的,则本资产管理计划也将随之顺延,直至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信托计划等投资标的终止时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参见合同第条)

3.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本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为年化年化%。”(参见合同第条)

4.利息利息分配分配分配方式方式方式。。“投资收益每分配一分配一次。”(参见合同第条)

5.利息分配时间利息分配时间。。“在资产管理计划收到所投资信托计划收益分配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参见合同第条)

6.利息分配形式。“本资产管理计划全部采用现金红利的形式进行收益分配。”(参见合同第条)

三、产品优势及亮点(一)“类”信托产品

1.与信托计划关键要素“一对一”;2.与信托计划收益分配时间“点对点”;3.合格投资者直接认购,类似购买信托产品;

4.打款账户是由基金管理子公司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

所开设的对公账户;

(二)产品亮点

1.双重增信。经过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双重风控审核;2.基金管理子公司和托管银行冠名;3.小额畅打,最高可达200个;

4.投向明确。定向投资于《方正东亚.宜华集团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高收益。

四、认购方式及认购文件

1.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类似信托计划合同;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类似信托计划说明书;3.打款名称及账号;

4.委托人(投资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5.汇款凭条;

6.存折或银行卡号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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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潘潘718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