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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的石头会唱歌”
2013-09-15 | 阅:  转:  |  分享 
  
“精美的石头会唱歌”

---《本溪社火》传承记

高明达

记得上个世纪有一个叫《木鱼石的传说》的电视剧唱到“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精美的石头会唱歌”。在辽宁本溪市就有一块会唱歌的石头,他就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展项目---《本溪社火》。说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可能比较陌生,而谈论起武秧歌,则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本溪社火”,也称武秧歌,是一种古老的民俗活动。专家学者称“中华古老民俗的活化石。

社火:是旧时在节日演出的各种杂戏。它始于西周文化发祥地陕西凤翔、宝鸡、陇县一带。兴于黄河流域的山西、山东、河北、内蒙古。传承于本溪的社火,主要分布在太子河上游沿岸的卧龙、牛心台、高台子、偏岭、小市、泉水等地。社火因表演者手中以十八般兵器为道具,捉对厮杀,故曰“武秧歌”,是“社火”的一种,或者说是“社火”队中的一部分,所以也称“武社火”。它源自于中原地区的社火,社火流传地区的居民,除部分原属八旗的满族外,大多是清初来自关内的移民,如卧龙乡的袁玉章(1916年生)、偏岭乡的霍洪起(1920年生)、李文革(1933年生),小市镇的吕松林(1923年-2003年)、谢英(原名谢大成)等老艺人的祖辈,他们都是从山东移民到本溪来的。社火这一古老的艺术,可能即随移民带到本溪落脚生根,“社火”的种类很多。象骑着牛、马表演的“骑社火”;站在铁轮车上表演的“车社火”;用人抬着床或桌子,演员站在上面表演的“抬社火”;在地行走,边走边演的“走社火”等。武秧歌当属“走社火”。“社火”不仅种类很多,而且传承制度十分严格。基本上以村落为单位,村村有着自己传统的“社火”种类,又有着自己的师承关系,不允许别的“社火”种类流传于本村,更不允许本村的人到外村的“社火”队中传授技艺或客串演出。这种严格的传承制度,使得“社火”艺人的传艺,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也是本地“社火”种类单一的主要原因。

古老的“社火”,有着悠久的历史。宋时诗人范成大在《石湖集》《上元纪吴中节物俳偕体三十二韵》中,就有过“轻薄行歌过,颠狂社舞呈”的名句,并注有:“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的解释。孟之老在《东京梦华录》八、六月……二十四日神保观神生日:“天晓,诸司及诸行百姓献送甚多,其社火呈于露台之上,所献之物,动以万数”的记载。“社火”,是我国古代祭祀活动中的一种表演,它兴盛于古代西周文化的发祥地陕西宝鸡、凤翔、陇县一带。有人认为,它的起源与古代的图腾崇拜有关;也有人认为,“社火”则是原始的《大摊》舞的沿袭。尽管至今对“社火”的渊源,还无人做出肯定回答,但是,它仍不失为最古老的民俗活动之一。清顺治年间,随着移民政策的实施,大批关内移民来到本地,使得“社火”这一古老的民俗活动,有机会在本溪找到落脚之地。尽管它的所在地都是四面环山、交通闭塞的山沟,由于历代艺人不断充实、创造,特别是京剧兴起之后,艺人从京剧表演中吸收了许多新的内容。例如《百草山》、《对松关》《九龙山》等。故事内容丰富了,情节复杂了,动作也由最初的胜式和败式,发展为成套动作。不仅如此,在表演程序上,也因受到本地区民俗习惯的影响,进行了新的调整和安排。

1、社火的表演形式

社火,是在节日和迎神赛会上表演的杂戏、杂耍。从民间流传的“演社火,给神看”的民谣中,可以看到它祛瘟压邪,纳富求祥的含义。古老的民间传说《神农氏拿野苗》更能证明这一点。在远古时,圣王神农氏鼓励万民“未耜以兴农业”,天下五谷丰登。野苗知情,心中不悦,便化做“毛毛狗”混入谷物之中。“毛毛狗”与谷物幼苗十分相似,很难辨认。这一招果然灵验,至使粮食逐年减产。这件事,被圣王神农氏得知,便亲自率领春夏秋冬四大神将,经过一番激战,将野苗擒获,揭露了它的原形。从此,人们认清了“毛毛狗”,使它再也无法危及农业生产。《神农氏拿野苗》是中原“社火”表演的主要节目,从中得见,这种活动乃是民间纳福求祥的寄托。

社火的表演程序是两头走阵中间打。走阵,显然是受到本地地秧歌的影响。众人在领阵人的引导之下,走出长蛇阵(卷菜心)、八卦阵、六合阵等不同的阵式。一般说来,社火每次演出,都不得少于四出戏,角色均在二三十个以上。因为全是武戏,表演者大部分是武将扮相,也称为“武身子”。背扎护背旗,手持兵器,表情严肃,威严雄壮。整个队伍中,惟有领阵人不做任何化妆,手中拿一面3尺见方,白地红边,中间绣令字的令旗。走阵结束后,紧接着便是依次表演的一出出戏。戏的内容和情节,是通过每个动作展示出来的。最后,再以走阵结束。每次表演时间大约在5小时左右。

社火的表演程式比较复杂,它的表演区域,有正场和反场之分。以鼓为中心,演员背向鼓时为正场,面向鼓时为反场。每出戏的主要角色,称之“架梁的”。每做完一套动作的“亮相”,叫做“定式儿”。每个角色的出场动作,统称为“拉架”。每出戏开场即出的,便是“架梁的”,他的出场动作,多以“飞脚”为主。在煞鼓点的同时“定式儿”。这时,他必须站在正场的位置上。然后,再接做一套“拉架”动作,在煞鼓点的同时,又在反场做“定式儿”。其它的角色,则站在反场的位置上,与“架梁的”对峙。开打前,先由鼓师煞住鼓点,然后,以“架梁的”顿枪为号,鼓师大喝—“嗨!”鼓点骤起,意味着开打。开打,是戏曲中的术语,就是战斗,武秧歌的开打,分为五个回合。第一回合,叫“原位”,也就是说,对打的双方,做完套路动作之后,又各自回到原来的位置。第二回合,叫“单划合”。“划合”很象戏曲中的“过合”,也是一种调度手段,你来我往,互易其位,往来一次称“单划合”;两次则为“双划合”。第三回合,叫“横场”,即对打双方,分别从正场和反场的位置,调度到鼓的左右两侧。第四回合,叫“双划合”。第五回合,叫败场,即战败之后的退场。无论哪个角色,手中拿什么样的兵器,无论是几个人的开打,都要做这五个回合的动作。每个回合所做的套路动作,几乎是一样的。例如:刀对枪的第一回合,从“转身枪花”开始,接“凤凰三点头”、“划合”、“回马枪”和“转身挡枪”,再接“凤凰三点头”、“搅枪”、“定式儿”。直到第四回合结束,动作没有变化。第五回合,在此基础上,又增加“连三枪”、“泰山压顶”等动作。虽然动作略有增加,但大同小异。社火的每出戏,均以“架梁的”被驯服或被抓获而告终。例如;《百草山》的白大娘;《三英战吕布》的吕布;《对松关》的罗章;《九龙山》的杨再兴。

社火的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阴历正月初五至十五之间,其中正月十五是该活动之高潮。队伍组织起来之后,要按照贯例,先拜庙,然后从村东走至村西,叫“踩街’。最后,走至一处事先选好的场地,圈场演出,曰“定场”。演出时,几出戏的顺序,要按照节目内容所反映的年代排列。演出结束之后,还要挨家挨户拜年。每到一家,领阵人都要率领众人在院内走个长蛇阵,意味着把三灾六难都卷走。如果谁家有病有灾,就要在这一天的晚上大开门窗。凡见此景,“武身子”必须进门走一趟,意在驱赶瘟神。正月十五的灯节,也是该活动的结束之时。这天夜里,整个队伍要走到四处无人、不见灯火之处,卸掉装束。敲锣打鼓的去,鸦雀无声的归。

2、社火的动作风格

社火表演中使用的兵器种类较多,如:刀、棍、枪、剑、锤、鞭等。因此,动作套路也较多。如“刀对枪”、“枪对棍”、“枪对三节鞭”、“枪对斧”、“枪对双刀”、“枪对枪”等。使用不同的兵器,有着不同的“定式儿”。因而“定式儿”也就很多。如“弓步举枪”、“虚步持刀”、“正步背棍”、“弓步持斧”等。开打时的动作也很丰富,象“凤凰三点头”,其实,就是戏曲中的“么二三”,动作十分简单,但用处颇大,既做套路的起始动作,又可做套路变化时的转折动作。“枪花”、“刀花”、“剑花”、“锤花”,虽然名目繁多,但只需掌握其中一种,其余即刻便会。“泰山压顶”指用刀往下劈砍的动作;“力擎千斤”指双手高擎兵器于头顶,挡住对方兵器的动作。根据兵器的不同性能和特点,把这些动作融合在不同的动作套路之中。

目前,社火的表演过程中,主要容纳了《百草山》、《凤鸣关》、《对松关》、《三英战吕布》、《九龙山》五出戏。五出戏的表演程式并不一样。象《百草山》的开场,孙悟空就有一段定场诗;“天兵天将下天堂,悟空哪吒杨二郎,一心要去王家庄,活捉白大娘。”开打时,“架梁的”和戏中其余角色一一对打,名曰“打单场”;全体登场三打一,四打一或五打一,名曰“打全场”。五出戏中人物登场最多的是《九龙山》,属于五打一。

社火从内容上看,丢失了古老的原始剧目固然可惜,但是,艺人大胆地借鉴了戏曲之长,又融进了当地的民俗,使之得以及时补充。从表现形式上看,继续沿用古老的传统形式,使之得以长期保存。旧形式、新内容,谓之“武秧歌”而不扭,从而形成一大特色。不以人物角色分配兵器;以武为主,充分利用十八般兵器,显示“武”的力量,是它的又一特点。象《百草山》中的孙悟空,拿着三节棍,打起来却十分好看。动作疾而不乱,快而有序,准确熟练,在社火中得以体现。再就是动作的程式化,一招一式,套路清晰,每个动作起至何处,落在哪方,循规蹈矩,线路清晰,急促的节奏,加上准确的动作,使观众目不暇接。

3、传承人简介

王亭礼,生卒年不祥。据当地老艺人讲,祖籍关内,后移民本溪,将社火艺术带入东北地区,系本溪地区社火艺术的祖师(第一代传人)。

孟广福、孟广恩,汉族,生卒年不祥。原籍山东黄县人,清末民初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蜂蜜砬子村社火队祖师(第一代传人)。

袁玉章,1916年生。原籍山东登州莱阳县,祖辈在清朝初年由山东迁入本溪,世代为农,传到他已是第七辈,在十七、八岁时经卧龙村王亭礼的传授,学会了社火剧目《九龙山》、《三战吕布》等,以后又学会《对松关》、《百草山》等,由于他有一定的文化,所以能较好的刻划剧中的人物。直到抗战胜利前,每逢年节他都参加村里的社火活动。民国后期该活动曾一度停止,解放后又恢复了活动。70年代后,袁玉章积极投入恢复排练,终于使社火这一民俗活动重新活跃在本溪市明山区的农村地区。经考证,袁玉章是卧龙地区的第二代传承人。

吕松林(1920-2003年),男,是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同江峪村第三代传承人。

安成忠,1925年9月生,男,汉族,原籍山东莱阳人。17岁拜师学艺,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同江峪村村民,同江峪社火队第三代传承人。“文革”期间,他冒着被扣为“牛鬼蛇神”的危险,完整的保存了被当时视为“四旧”的社火服装、道具和脸谱样本,使得社火在拨乱反正后得以恢复。

谢英(原名谢大成,1933年生),男,原籍山西太原。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同江峪村村民,同江峪社火队第三代传承人,社火表演骨干,在《长板坡》中饰张郃,多次参加本地区的社火演出活动。

杨和礼(1954--2011年),男,高中文化,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同江峪村会计。80年代初期随吕松林等学习社火,是该地区的第四代传承人,2011年去世。

杨和清(1952年生),男,满族,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同江峪小学教师,中专文化。80年代初拜吕松林学艺,同江峪村社火队第四代传承人。

吕春景(1950年5月生),男,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同江峪村村民。16岁随父亲吕松林(社火第三代传承人)学艺,在杨和礼去世后,有担当起社火传承的重任,有继承又有创新,是目前社火活动的主要召集者和第四代传承人。

4、本溪社火的基本特征

本溪社火具有民俗性、融合性、稳定性。它充分展示了本溪地区民间习俗的特征,是中原文化与东北文化的进一步融合交流产物。本溪社火以村落为单位,各村都有自己传统的社火种类,又有自己的师承关系。传承方式以师徒之间口授身传为主,对内只传男不传女,不允许本村人到外村传授技艺,因此本溪社火形式虽然单一,但内容稳定。

5、本溪社火的主要价值

(1)本溪社火的历史渊源:社火传入本溪,与太子河自然资源开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太子河上游,煤铁资源非常丰富,开发历史也很悠久。其煤资源开发可追溯到明代以前,冶铁业始于明成化年间,煤铁业的迅速发展,使用于军事目的的太子河水上运输逐渐演变发展为经济需求的交通要道。那些慕名本溪地区丰富自然资源的中原人以及商贾纷至沓来,沿太子河而上,大量涌入本溪地区,云集从业,本溪地区因此成为辽东山区工商密集,人口众多的交通要地,也成为东北与中原经济、文化交流传播的主要地区。中原地区的先进技术在这里得到推广和应用,古老的黄河文化在这里融合与传承。

(2)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融合与发展:历史上,各少数民族在太子河流域频繁迁徙,本溪地区居住着满、回、蒙古、朝鲜、锡伯族等10多个少数民族,各民族同胞共同生产、生活在一起,带来了各自不同的文化。每逢春节、庙会、春社,各族人民自发的组织起来玩社火、扭秧歌、唱蹦蹦和莲花落等。各民族互相交流、碰撞、融合,促进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进一步发展。本溪社火同其它中原文化一样在保留传统艺术形式的同时,融合了本溪地区的民俗和群众欣赏习惯,并借鉴、吸收戏曲伴奏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本溪社火是靠动作技巧取胜的民俗活动,通过动作来展示故事情节;故事中的人物身份、性格,不是用道具来介绍,而是用脸谱来体现的。

(3)本溪社火的艺术价值:社火艺术历史悠久,可称之为中华民俗文化的活化石。早在“七五”期间,本溪社火就同本地的寸跷秧歌、桓仁县的乞粒舞、乞丐舞、唱月等被《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辽宁卷作为文化遗产收录,对于它的挖掘、抢救不但为民族学、民俗学、历史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同时对进一步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有着极其重要的艺术和历史价值。今天的本溪社火就像是一块会唱歌的石头,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寻找精神家园的航标灯。本溪满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在编写本溪社火传习教材,让它走进校园,发扬光大。它在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找到回家的路。

作者单位:本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研究馆员

邮编:117000

联系电话:0414-32188971594147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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