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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癌症的三把杀人刀
2013-09-17 | 阅:  转:  |  分享 
  
治疗癌症的三把“杀人刀”

潘德孚

本文认为癌症患者身体里存在着抗癌的能力。评价医学的治疗手段的是非,是看它在维护这种能力,或者是损害或破坏这种能力。现代治癌的三种方法,按其原理和实践结果,都证明它们在损害或破坏这种能力,因而,不当死的被治死了,而责任却被推给了癌症本身。许多患者在治疗时,预感死亡的来临而拒绝治疗,相反地获益,几十年活下来了。实践证明这些治疗方法的错误,为什么仍有人前仆后继往这条路上走呢?问题在于它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利益者群。读者应当认真思考。



一、“特爱癌症患者”的现象值得深思



众所周知,癌症患者患者都已被认为得了必死之症,那么也可以说无论什么医生都还不具备拥有治癌的能力。奇怪的是2006年9月27日《广州日报》(A8版)刊出一则《各科室为何特爱癌症病人》。明明治不好的病,病人成了“畅销货”,各科室争着要。各科室争着要,就是各科室认为自己都能治。事实并非如此!原来是“癌症治疗费用昂贵,少则10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因此,癌症患者一直是各大医院争相夺取的‘肥肉’,甚至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也展开抢夺癌症病人的争斗。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挣钱。‘外科赚了钱,就把患者转到化疗科化疗,然后再转到放疗科放疗,等到这些科室的钱都赚够了,再把病人扔到中医科去。’”这种做法,本应为医者所不齿。

各科室要争治癌症,因为这个病好赚钱,治死了也没有责任。这说明收治癌症患者的科室医生,对手术和化疗、放疗能否治癌,自己都没有信心。既然没有信心,却又如此积极,实在让人想不通!病人不死于病而死于医的不在少数。还有一些人在医生的治疗与癌症的双重夹击之下从鬼门关上逃了回来,却成了医生自我炫耀的对象——“存活”多少时间,就是他们治疗的成绩。没有人知道这是因为患者自己的生命具有顽强的抗癌能力。这些能力虽被手术、化疗、放疗摧残了一些,但因为命不该绝,阎王仍将他们放回人间。

个别人的手术后,再经化疗、放疗还弄不死的,称为“存活”。“存活”的时间称为“存活期”。其意思当然是指病人患癌发现之时就已经是死了,经过治疗才活了下来。而且活了多少时间都算作医生治疗的功劳。被治死的,只能自认命该如此,反正癌就是死症。有专家把治死的叫做“过度治疗”。这些不断产生的新概念帮助现代治癌的“三把刀”,一步一步戴上了大红花、登上了光荣榜。于是,许许多多癌症患者便被牵着鼻子走进了阎王殿。

浙江嘉兴市有位张林荣先生,1990年患肺癌,“已属晚期”,手术后医生预期最多也只能活3个月,他坚持下来了。身体刚有好转,就开始化疗。第二个疗程还没有结束,张先生说:“白细胞竟降至2000/mm3不到,好似再次被死神拖住了。我预感不妙,坚持拒绝化疗,并在病历上签具‘我自愿不做化疗后果自负。’此后,我的身体非常虚弱,就一直服用中药和辅助药物,尤其坚持扶正祛邪服中药,并每天清晨由老伴用三轮车送我到公园强化体能锻练。三个月后我自己去公园锻练,严冬酷暑从不间断,经过连续五年与死神搏斗,在我花甲之年经医院检查,血象系数等指标全部趋于正常,我又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关爱生命,科学抗癌》第146~147页,周申生主编,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5月)

张先生预感继续化疗不妙的时候,马上停止治疗,使得他逃离了鬼门关,至今已有15个年头。而做医生的,在预见不妙的时候,却不知道立即停止,还要张先生签署“后果自负”这样带有威胁性的字据。这里的意思很明白:继续治疗,有活的希望,拒绝治疗,必死无疑。这里反映出对这病的后果预测,有专业知识的医生不如一点专业知识也没有的病人。很难说这种专业知识的有多少价值。假设张先生真的按医嘱,其后果如何就可想而知。这样的情况,我相信一个专业治癌的医生(有时候还被捧为专家),一生之中应该有多次碰到,至今没有几位站出来认真反思,实在是匪夷所思!医学是如何把治癌的专家们培养成花岗岩脑袋的,需要我们认真思索。我的谴责也许有些过火,但这种会死人的错误,不应该借“过火”而被“有理”掩盖。



二、以病为本还是以人(生命)为本?



回顾上个世纪,细菌学的研究和抗生素的使用,外科抗感染能力增强,手术成功率大大提高,在一片欢呼声中,外科医学便成为主流。这使许多人踏进了以躯体为生命的误区。人们以为只要把身体上的病灶去掉,病也就给根治了。于是,“早发现,早治疗”的口号出现了。“早治疗”就是早做手术,早做化疗。然而,癌症被判为必死之症,早已人人皆知,治疗的手段能杀人还是救人都未肯定,“早发现”只能激发患者的恐惧心理,削弱机体自身的防卫能力。因为人是以意识主导的。一听说是得了癌症就等于判了死刑,80%的患者是被吓死了,“早治疗”能救百分之几?“早知道,早治疗”岂不就是使一些胆小的人提早送命?其实,很多被“早发现”者的癌细胞,并不一定会长大,近人研究,50岁至70岁的男性,前列腺百分之百的有癌细胞,发病率只有1%。如果大家都做手术和化疗的话,火葬场可就太忙了。因为,癌治疗的技术的成熟度还一点影子也没有,“早知道,早治疗”的意义何在?

过去,西医治癌的方法只有手术切除。因为不断失败,才诞生了化疗。化疗的目标是杀死高速生长的细胞,把人体里的正常细胞与癌细胞一起杀死。事实上这么做是没有一点维护生命的意义。因为,这是一种与癌拼命的方法。所有经化疗后的患者,精神萎顿,自卫能力减弱,极容易感染。许多病人不死于癌,而死于其他疾病了。这种治疗的根本问题是“以病为本”,而不是“以人(生命)为本”。这些医生失败后,也从不考虑其他的治疗方法;也就是说,他们把病人治死了也不会反思。为什么?这种治癌医学,就像一台巨大的运转着的机器,医生只不过是这台机器中的一个小小的部件,他们只能按机器运转的轨迹运行而已。

报导说,曾经“有一位患者甚至在化疗过程中因为化疗不当而致死。这位肠癌患者在某三甲医院外科化疗时,明明已经出现肾功能不全,于是哀求医生说:‘再继续化疗,我会死的。’但是由于医生对化疗后症状不知情,依然坚持继续化疗,后来病人在化疗过程中因肾衰竭致死。见此情况,那位外科大夫还很纳闷:‘肿瘤病人怎么说死就死了呢?’到病人死时,医生都还没有意识到究竟是哪里出了错。”病人受不了化疗要求医生停止使用,医生却听不进去。他似乎只顾及与癌拼命,而忘记了其目的是救人性命。这是对当前的癌症治疗的一个绝妙的讽刺。有专家把这种做法推给“过度治疗”。“过度治疗”的意思是指医生没有按规定的量用药。然而,我国还没有拿出适当治疗的标准,怎么就有了“过度治疗”?



三、“生命不息,化疗不止”——要钱不要命!



据说“国外曾比较过化疗4、6、8次效果,发现4次效果与8次一样。至于实际治疗过程中,究竟应该化疗多少次合适,很难讲……一般来讲,手术后辅助治疗是4-6个周期。一般来说,医生采取一线化疗方案2个到3个周期。如果效果好,可以继续用到6个周期。如果一线治疗方案不起作用,可以采用2线方案;如果一二线方案都没有作用,按照国内某些医院的做法,会继续采用3线、4线或者5线化疗方案——这其实已经是过度治疗了,这在目前很普遍。”“按照国际做法,到3线治疗方案时,其实已经加入临床试验,美国是免费的,完全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但转到南方医院治疗的癌症病人中,做过3线以上化疗方案的病人经常看到。”到3线治疗,因为是做试验的,所以在美国实行免费。为什么免费,药用得重了对身体伤害太大,会不会使病人恢复健康很难说,要先做试验。

而我们做的却不一样,治病与做生意等同,医生尽可能地使病人多买他们的“货”,而不管后果如何。“‘一般一次化疗的费用可以有很大松动,可以是5000元,也可以是20000元,这就要看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医生会劝说患者用较昂贵的化疗药。‘本来只需要做6次化疗,但是医生往往会做到8次甚至更多。’”一般人们都会以为用药越重越好,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某医院治一小儿发热患者,使用菌必治等贵重药10天,费用达2万元,不仅退不了热,还使这婴儿的肝肿至脐下。后来他父母转送另外的医院,仅注射红霉素2次,药费只几元钱,就退了热。医生介绍化疗药物,往往暗示病人越贵越好,而不说对症最要紧(难怪的是,医生不知道那种化疗药是对症的)。病人和医生实际都缺乏癌症治疗的一般知识,以为超标准、高强度放化疗才会“治愈”,而不知道严重的毒副反应对生命的危害。在治疗出现情况后医生还要求患者咬牙坚持。结果不仅是缩短患者的了生存时间,牺牲了生活质量。病人乏识是情有可愿;医生乏识其责难逃!癌症的“过度治疗”成为促成癌症患者死亡的主要因素,它却被推给了癌症本身(亦即死亡是癌症造成的,与治疗无关)。医生自己则逃脱了良心的谴责。

“生命不息,化疗不止”。为什么医生一定要用化疗把患者送上天堂才算了结?部分癌症患者因为不懂化疗的道理,同时也怀着必死的恐惧,当然会以为只要医生还在给自己化疗、放疗,生命就会继续。殊不知现代医学的所谓治癌,只是一种要钱不要命的行当(钱是自己的钱,命是别人的命)。“有时人们曾经努力地进行着多药联合化疗,超大剂量的放疗,扩大根治、超根治手术,但这些过度的治疗并没有得到预期回报,相反却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手术使病人失去了原本可以保留的器官及功能;高剂量的化疗药物不但未能缩小肿瘤,反而使病人因高副反应更加痛苦和衰弱,甚至过早地失去了生命;过度的高剂量放疗,则会对肿瘤周围正常组织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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