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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系统思维 全力落实税制改革
2014-11-05 | 阅:  转:  |  分享 
  
坚持系统思维全力落实税制改革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胡金木单位:广东省国税局局长

深化税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为省一级国税机关,要确保税制改革在广东贯彻落实到位,让税制改革红利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纳税人,必须以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纲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系统思维,抓住完善征管体制、服务发展大局、提升管理能力这三个关键环节,统筹谋划、协同发力。

落实税制改革要与完善征管体制协同推进。国内外历次税制改革的经验昭示我们,征管配套会对税制改革产生重大的约束。税制改革能否成功推进,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的保障至关重要。一方面,在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全力推进以大企业集约化管理、一般税源专业化管理、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为重点的征管改革中,必须把税制改革作为一个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充分研究税制改革的推进对征管力量的调配、组织架构的设计、征管手段和方式的采用等要素的影响,积极创新征管理念、制度、机制,打造征管模式升级版,使征管资源配置和征管手段创新更好地适应税制改革的要求,促进改革顺利落实。另一方面,要积极收集和反映基层在落实税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上级在税制改革的方案设计和时间表、路线图的设定时充分考虑征管因素的制约,提高税收立法和税收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税制效能的最优化。

落实税制改革要与服务发展大局科学对接。服务发展大局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广东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国税部门要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税制改革的政策效应评估,把营改增、消费税改革、规范税收优惠等税制改革,与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广东、法治广东等战略有效对接起来,助推广东制造向广东服务、广东创造转变,为地方党政抓住税制改革机遇,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提供决策参考。要在深化服务转型升级调研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更为广泛有效地收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诉求,为国家深化税制改革献计献策,推动税制持续优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牵引助力。

落实税制改革要与提升管理能力齐头并进。面对税制改革的新要求,国税部门要着力提升三种能力。一是提升政策执行力。要紧扣税制的执行链条,抓住实施前期调研准备,出台后的政策宣传和辅导,实施中的跟踪反馈等关键环节,搭建好集调查研究、发布解读、宣传辅导、意见反馈、请示交流、效应评估于一体的政策执行机制,确保政策落地生效。二是提升统筹协调能力。税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与财政体制、商事登记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形成紧密的互动关系。一方面,要勇于担当,履行好税收支持全面配套改革的任务,另一方面,要及时关注其他领域改革的动态,顺势而为,主动借力,协同落实税制改革。要在税务总局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包括信息共享在内的综合治税上取得新的突破,创造全社会更加重视、关心和维护税收的法治氛围和工作机制,更好地提升站位、服务发展。三是提升信息技术保障能力。要顺应大数据、云计算的时代潮流,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税制改革的支撑作用。尤其是要为处理税制改革海量数据,开展税制改革效应的测算、分析、评估等提供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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