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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熏洗疗法操作规范
2015-11-27 | 阅:  转:  |  分享 
  
熏洗疗法技术操作规程

【目的】

熏洗疗法是将药物煎汤,趁热在患处熏蒸或浸浴,以达到疏通腠理、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杀虫止痒作用等一种治疗方法。适用于疮疡、筋骨疼痛、目赤肿、阴痒带下、肛门疾病等。

【用物准备】

治疗盘、药液、熏洗盆(根据熏洗部位的不同,也可备坐浴椅、有孔木盖浴盆及治疗碗等)、水温计、必要时备屏风及换药用品等。

【操作程序】

1.备齐用物,携至床旁,做好解释,取得患者配合。

2.根据熏洗部位协助患者取合适体位,暴露熏洗部位,必要时屏风遮挡,冬季注意保暖。

3.眼部熏洗时,将煎好的药液趁热倒入治疗碗,眼部对准碗口进行熏蒸,并用纱布熏洗眼部,稍凉即换,每次15~30分钟。

4.四肢熏洗时,将药物趁热倒入盆内,患肢架于盆上,用浴巾或布单围盖后熏蒸。待温度适宜时,将患肢浸泡于药液中泡洗。

5.坐浴时,将药液趁热倒入盆内,上置带孔木盖,协助患者脱去内裤,坐在木盖上熏蒸。待药液不烫时,拿掉木盖,坐入盆中泡洗。药液偏凉时,应更换药液,每次熏洗15~20分钟。

6.熏洗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若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协助患者卧床休息。

7.熏洗完毕,清洁局部皮肤,协助衣着,安置舒适卧位。

8.清理用物,归还原处。

【注意事项】

1.月经期、孕妇禁用坐浴。

2.熏洗药温不宜过热,一般为50℃~70℃,以防烫伤。

3.在伤口部位进行熏洗时,按无菌技术进行。

4.包扎部位熏洗时,应揭去敷料。熏洗完毕后,更换消毒敷料。

5.所用物品需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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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金鑫康复堂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