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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9线索登记部分
2016-12-15 | 阅:  转:  |  分享 
  
XXX人民检察院

线索登记表

线索来源 时间 举报(控告、报案、自首)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联系

电话 被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联系

电话 是否要案 涉

























































使用说明:本文书是系统生成的工作性文书,为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投案、自首或者自行发现案件线索后,将案件线索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报案、控告、举报事由:

接谈人: 记录人:

报案、控告、举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职务:

现住址:

联系方式:

问:我们是XXX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讲明

报案、控告、举报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对你大胆揭露犯罪行为表示肯定,希望你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陷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











(以下为末页内容)

……

以上记录我看过(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签名,捺手印)

年月日



接谈人:

记录人:

年月日





















使用说明: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在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并附线索登记表后进行审批案件线索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接受投案自首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

接案人:记录人:

投案人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职务:

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住址:联系方式:

内容:



(以下为末页内容)





(投案人亲笔书写“以上笔录我看过(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逐页签名)

投案人:(签名、指印)

年月日

接案人亲笔签名:记录人亲笔签名





使用说明: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在接受投案,并附线索登记表后进行审批案件线索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线索审查评估意见表



线索来源 线索性质

线索主要

内容摘要





网络评估情况

(有/无可查性) 人工评估情况

(有/无可查性) 承办人意见



备注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初查工作规定(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对已登记的线索进行审查评估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交办案件线索意见书

检申交[]号

被初查人或犯罪嫌疑人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籍贯,_族,_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政治面貌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住址,家庭情况、社会经历等情况。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交办的理由:



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年月日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制作。为下级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本院不具有管辖权的案件线索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交办案件线索通知书

(存根)

检交[]号

案由

当事人

性别出生年月

单位及职务

住址

控告(举报、报案、自首)人

送达单位

交办时间

交办原因

批准人

承办人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XXX人民检察院

交办案件线索通知书



检交[]号





年月日举报(报案、控告、自首)人一案,我院于年月日交办于你单位。













年月日

(院印) 第二联送接收单位

XXX人民检察院

交办案件线索通知书



检交[]号

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你院交办的举报(报案、控告、自首)人



一案,我院已于年月日收到。









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附卷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制作。为上级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线索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时使用。

提请移送案件线索意见书

检报[]号

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涉案人)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籍贯,_族,_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政治面貌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住址等情况。



案件来源涉及的犯罪事实:

移送案件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年月日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院对当前案件线索不具有管辖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移送案件线索至具有管辖权部门时使用。

批准/不批准移送案件(线索)通知书



XXX人民检察院:

你院提请移送的XXX案件线索,经我院研究,批准移送,请于(时限)内办理案件线索移送手续/不批准移送。







年月日

(院印)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不批准下级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移送案件线索通知书

(存根)

检移[]号

案由

当事人

性别出生年月

单位及职务

住址

控告(举报、报案、自首)人

送达单位

移送时间

移送原因

批准人

承办人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XXX人民检察院

移送案件线索通知书



检移[]号





年月日举报(报案、控告、自首)人一案,我院于年月日移送于你单位。













侦查部门(印)

年月日 第二联送接收单位

XXX人民检察院

移送案件线索通知书



检移[]号





年月日你院移送的举报(报案、控告、自首)人一案,我院已于年月日收到。











年月日 第三联附卷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移送案件线索至具有管辖权的检察系统内部部门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移送线索通知书

(存根)

检移通[]号

案由

涉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送达单位

移送原因

批准人

承办人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XXX人民检察院

移送线索通知书



检移通[]号





现将涉嫌线索移送你,如发现涉嫌职务犯罪,请及时与联系。











XXX人民检察院/部门

(印)

年月日 第二联送达有关机关或者部门

XXX人民检察院

移送线索通知书

(回执)





人民检察院/部门:



你院/部门年月日以检移通号移送的涉嫌线索,我已于年月日收悉。







(有关机关/部门)

(印)

年月日 第三联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接收线索后退回附卷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移送案件线索至具有管辖权的检察系统外其他部门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退回线索审批表





线索来源

被调查人名称

受理日期

案由

审查结论







法律依据





承办人意见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线索审查后,向线索移送单位(部门)退回线索时使用。

线索备案表

填报单位:检线备[]号

线索来源 受理

时间 被举

报人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

单位 职务 级别 现住址 涉嫌

主要

问题 受理检察院

自侦部门意见 受理单位

检察长意见 上级检察院自侦部门意见 (市院意见)(省院意见)(高检院意见) 上级院检察长批示 备注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要案线索备案、初查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要案线索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时使用。

XXX人民检察院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表



办案部门 评估等级 案件名称 承办人 基本案情 承办人意见 评估预警等级及分析风险情况及原因、采取的应对预案、工作进展。 部分负责人 主管检察长 备注 使用说明:本文书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在线索登记阶段,承办人对案件线索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判断,作出预案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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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屏轩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