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mihu16 > 馆藏分类
配色: 字号:
经济伦理学
2017-02-14 | 阅:  转:  |  分享 
  
经济伦理学

——中国经济伦理学的发展

一、经济伦理学的基本概念

1.经济伦理学的定义

经济伦理学是以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涵盖宏观经济制度、中观经济组织和微观经济关系中所有与道德有关的问题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中国经济伦理学的发展从深层次上说,是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转型对伦理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生活中失德、败德、缺德现象的存在,促使人们进行伦理思考的产物。它以市场经济为平台,以伦理为价值引导。因此,夏伟东教授给经济伦理学下了一个较为体切的定义:经济伦理学是以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伦理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揭示经济活动中道德的形成、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为社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确立道德价值准则和道德理想的科学。



2.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经济伦理学研究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善恶取向及其应该不应该的经济行为规定。

(1)、作为经济活动的伦理道德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互动关系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因素;是经济运行力度和经济发展速度的内在机制。

(2)、利益是经济与道德实现逻辑联系的中介;也是经济与道德实现最佳联系的杠杆.

(3)、利益是经济行为动力所在,它网络着各种人的关系。复杂的人际关系协调与否是利益能否实现的根本条件。人际关系和谐协调与否主宰着经济活动的方向,是利益实现的无形手段。

(4)、利益驱动着人的注意力。因此,经济活动的一个逻辑事实是人的参与。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人,其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直接决定着经济活动的质量。人和人生的完善是经济活动实现最佳状态与最佳效益的前提和条件。反之,利益的不断实现,也就不断地实现着人的完美性。

(5)、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标准应是能否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利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充分、协调的实现。

(6)、竞争是经济活动发展与完善的最基本手段。严格地说,竞争不应有被动的人为限制,强者胜,弱者败;能者上,庸者下等等是“自然”法则。法规对竞争的制约只能是维护理性尊严,抑制非理性因素。

竞争与其说是一个经济行为过程,倒不如把它理解为是一个典型的动态伦理实体。完善的竞争更多地体现为自我理性约束,是伦理经济现象的最集中体现。





二、经济伦理学的学术背景



一是认为其母学科是经济学和伦理学。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斗勇的分析具有代表性:经济伦理学将伦理学应用于经济领域,因而它在理论上是一门伦理道德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之所以称其为经济伦理学而不是伦理经济学,都是由于其立足点为‘伦理学’所决定的,它要探索的是经济中的伦理问题,而不是探讨伦理中的经济问题。”而伦理中的经济问题,应是伦理经济学的任务。

对此,美国著名的经济伦理学家狄乔治曾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作为一门学科,经济伦理学作为哲学与工商管理教育的联姻而令人瞩目。如同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双方的父母都不赞成它们的结合。但与罗密欧与朱丽叶不同,它们的结合成功了,而且生儿育女,双方父母尽管不赞成,但也容忍了这些第三代。”

二是认为其主要的学术背景是经济学、伦理学和管理学。在追溯、分析了西方经济学、伦理学、管理学的发展及三者关系的基础上,陈泽环研究员认为:“经济伦理学已成为当代经济学、伦理学和管理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生长点。同样,经济伦理学的这一特点,也充分体现在当代中国经济伦理学的主要成果中,即这些成果主要是在经济学、伦理学和管理学这三个学科领域中取得的。”

三是认为以经济学和伦理学为主干学科,但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如果从宏观上考察经济和伦理的关系,就会发现,经济和伦理是一个问题(或一种现象)的两个方面。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的逻辑关联更为明显。首先,经济作为生产和生产过程,是人的素质的物质体现,经济成就是人的思想观念的物化;第二,经济行为是行为主体人生价值追求的物质表达方式;第三,所有经济成就都是人际协作的结晶;第四,伦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存在,它不能独立存在,它反映着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因此,对任何一种经济行为的完整评价和理论分析都离不开对人的逐利行为的深层次观察和分析。据此,王小锡教授提出,经济伦理学应以经济学和伦理学为主干学科,但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要通过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相互交流和补充而形成一个学科整体。



三、学科特点(学科性质)

经济伦理学是以经济和伦理关系的相互交叉、关联、作用为基础,研究经济的伦理蕴涵和经济的伦理运作过程的各种伦理关系和道德问题,揭示其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

首先,经济伦理学是一门交叉科学。经济伦理学是经济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其交叉点是经济与道德、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同构和关联,特别是西方的经济学和伦理学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经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形成了一种姻缘关系。伦理学不但反映经济生活的变迁,而且,也对经济学说并以经济学说为中介对经济活动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经济学说往往又借助伦理的力量,为经济行为的合理性作理论上的辨护。如孟德维尔的“私利即公益”、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合理的利己主义”、边沁的“道德算术”、以及布坎南所描述的帕累托佳境等等。经济学说和伦理学,交互作用,构成了一幅共变的图景。事实上,经济的发展与道德的进步不是二律背反,经济人和道德人也不总是势不两立,经济行为中本身蕴涵着道德价值,经济与道德的发展能够圆融一致,携手并肩,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是彼此促进的,所有这些都为经济学与伦理学的交叉提供了客观现实依据。

经济和伦理的交叉可以有两个侧重点:一是经济学,二是伦理学。从经济学视角入手,其侧重点是经济学,由此产生的伦理经济学。它是研究伦理现象中的经济问题,如伦理关系中的经济基础、伦理道德的经济意义、道德实施中的经济手段、道德运行的经济支持等等。从伦理学视角出发,其侧重点是伦理学,它是研究经济现象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如经济制度、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经济行为的道德价值、经济行为的道德调控、经济行为的道德规范等等,由此产生的是经济伦理学。这就是说,经济伦理学不是经济学的分支,而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科学。这样对经济伦理学学科性质的界定,有助于确定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



其次,经济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国外学者维拉斯科茨指出,“经济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它是关于道德对错的特殊研究,主要研究道德标准如何特殊地用于经济政策、制度和行为。是把我们关于善与正当的理解用于我们称作‘经济’的制度、技术交换、活动和追求。”不少学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经济伦理学从而认定其学科性质的。如陆晓禾研究分析的,“经济伦理问题是特殊伦理问题,用于这一新研究领域的伦理学仍然是一般伦理学,因此,经济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



经济伦理学是实践伦理学但又不能绝对纳入应用伦理学的范畴。夏伟东教授主张将伦理学划分为理论伦理学和实践伦理学两大类,然后再这两大类中对伦理学科作更具体的划分。理论伦理学的主体是道德哲学,其研究道德一般;实践伦理学的主体是应用伦理学(包括职业伦理学),其研究道德特殊(具体)。在伦理学自身的学科分层意义上,经济伦理学属于实践伦理学的范畴,是相关的理论伦理学——道德哲学在经济领域的实际应用,其与政治伦理学、军事伦理学、教育伦理学、环境伦理学、人口伦理学等应用伦理学,在学科分层上没有质的分别,均处于统一学科层次上,反映了不同行为领域的具体的道德问题。但从道德和广义的经济活动的特殊关系角度审视,无疑的,经济伦理学带有经济哲学的色彩,甚至带有政治经济学的色彩,它需要回答道德的本质以及功能问题。因此,经济伦理学又不能绝对的纳入应用伦理学的范畴,不能绝对其他应用伦理学平起平坐,而占据了更高一层的位置。或者经济伦理学本身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可以分层次的,即位道德哲学的层次和应用伦理学的层次。那些属于探讨道德和经济相互关系一般规律的内容,也许可以纳入经济道德哲学的层次;那些属于探讨道德和经济相互关系特殊规律(经济活动本身)的内容,也许可以纳入经济应用伦理学的层次。当然,这些划分是相对的。



经济伦理学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特性的学科。在对道德与经济关系,社会主义伦理与实践研究的基础上,王小锡教授认为,经济伦理学应该从哲学高度审查社会经济行为的规律及其伦理性;从实践活动入手,提示伦理道德与经济活动的契合点、动力和目标与理想的一致点;从对人类经济活动主题结构的把握上,探讨人类经济伦理观念及其基本规范样式,揭示人的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基本目的,以及人的经济伦理情感和伦理理念的形成过程及其规律。

献花(0)
+1
(本文系mihu1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