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宿舍、会议室安装窗帘合同
甲方:李良子小学
乙方:徐致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工程名称:教师办公室窗帘14套,每套80元,小计1120元;会议室窗帘4套,小计720元;共计:1840元(大写:壹仟捌佰肆拾圆整)。(尺寸以采购清单为准)
:工程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4月20日
地点:李良子小学
第三条:工程量:按实际工程结束后计算。
第四条:施工方包工包料,本单位在合同执行工程中不做任何调整,单价综合包括了完成本工程量人工,材料(运费,周转,加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条例,规范施工。
第六条:付款方法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工程款;如竣工验收不合格,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不予以结算,并不对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七条:甲方责任
负责乙方施工中的用电等,因甲方变动施工地点,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责任
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窗帘采购安装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并承担一切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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