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3999—2017 5.4.1.1含油污泥或钻井固体废物预处理分离的大块物料及杂物应进一步无害化处理,处理后含油率 小于2%,含水率小于80%。 5.4.1.2含油污泥经处理后满足DB65/T3998、钻井固体废物满足DB65/T3997后,可以用于铺设服 务生产的各种内部道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及作为自然坑洼填充的用土材料等途径进行综合利 用。 5.4.1.3伴有锅炉加热的化学热洗处理技术,炉渣应资源化利用或安全填埋。 6环境监测 6.1监测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国家尚无标准分析方法项目,可选用行业统一分析方法或行 业规范,以及经过权威验证的新方法。 6.2含油污泥或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场(厂)区和贮存应保持环境整洁,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取样和监测 应符合HJ/T166和HJ/T164的要求。 6.3含油污泥或钻井固体废物场(厂)界环境噪声布点和监测应符合GB12348要求。 6.4含油污泥或钻井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理场所的大气污染物监测布点、取样和监测应符合GB16297 的要求。 6.5环境监测过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法应执行HJ630中的相关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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