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117期法律快问快答—经济适用房子女能否分割,需要什么条件
2019-09-19 | 阅:  转:  |  分享 
  
117期法律快问快答—经济适用房子女能否分割,需要什么条件?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信金国





Q1:律师您好,我和我男朋友打算在婚前一起买套房子,男方父母拿了30万,我父母拿了10万,现房子登记在我男朋友一人名下,我想问下,如果以后离婚,这个房子我能不能分割?

A1:您好,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买房,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即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像您这种情况,不是明确赠与对方的情形,会按照双方父母的各自金额按份共有。



Q2:律师您好,我想买个二手房,但是房东的大红本产权还没下来,可房东说可以先去公证,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公证后房子就是我的了吗?

A2:您好,不动产以登记准。办理公证只能证明您和房东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并不能证明房子就是您的,只有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时,您才是房屋产权人。



Q3:律师您好,我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想问下,这个房能不能让我的子女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A3:您好,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需要按照现有的继承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Q4:我媳妇的爷爷奶奶在2005年立了一份共同遗嘱,决定去世后将一套宅基地平房赠给我媳妇。我和媳妇在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平房拆迁了,换成了3套楼房。2010年媳妇她爷爷去世,2011年媳妇奶奶又重新立了一份遗嘱,决定将所有房产给我媳妇。请问:我和我媳妇离婚后,这些房产是否属于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所有?您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一般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多分。



A5:如果在拆迁中有孩子的份额,则可以取得拆迁款,但具体份额需要视拆迁协议而定。













































献花(0)
+1
(本文系北京离婚律...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