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教室建设解决方案
(智慧教室解决方案)
一、功能概述
数字音乐教室是开展小学常规音乐课程相关教学活动的场所,是学生学习音乐、欣赏音乐、参与音乐互动活动的教学空间。音乐教室需满足小学音乐与唱游课程教学要求,配备能够满足学生聆听、欣赏、演奏、创作、排练所需的乐器、教具等课程资源,培养学生欣赏音乐、感受音乐和表现音乐的能力。
(一)建设目标
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对素质教育的强烈呼吁,以及对教学设备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使之音乐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又一亮点由于传统的键盘乐教学同学之间的干扰过大,无法实现大班授课,若建立钢琴房,成本相对太高且教师工作强度过大,很多学校很难普遍推广。于是针对于音乐键盘乐教学需要的电子琴、电钢琴教室被越来越多的学校所使用。
(二)基础功能
1.SZYP-3型电钢琴教室控制仪是一套传输字信号传输的控制系统,完全实现了音频信号在传输过程中的零延迟、高保真、真正的实现了抗干扰。软件功能设置优化、合理。完美的还原传统键盘乐教学的真实场景,可以方便、快捷、直观的体现传统授课情景。???
2.真正实现大班授课,解决传统键盘乐授课的弊端。安装方便,学生终端与主控器只需一根网线连接。此外系统性能稳定,采用USB与计算机连接可接台式机或笔记本、音频信号高速传播和高保真CD音质效果。安装维护简单、易懂。
(三)解决问题
突破传统音乐教学的瓶颈,进行一对多的教学,大大增加现场教学质量,降低教师的教学难度,节省教学时间;增加原有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解决专业钢琴老师匮乏的问题;解决琴音互相干扰的问题;教学设备的改善,科目的增加有助于学校教育品牌的进一步提升;生动活泼的教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互动式的多媒体教学简单直接,让学生的学习效率大大提高。
二、规划要求
基于小学音乐学科学习特点,在音乐教室中创设便于音乐教与学的氛围,提供音乐体验与实践的优良环境,满足学生音乐欣赏、创作与演练等多样化活动需求。
(一).选址要求
数字音乐教室应与其它教室保持一定距离,并远离嘈杂场所,宜做音响效果和吸音处理,音乐教室装饰设计上应营造艺术氛围,应给人以美的感受。有条件的学校可专设艺教楼。
(二)面积标准
数字音乐教室使用面积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7.1的有关规定:音乐教室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为:1.70㎡/每座。
(三)布局规划
1.功能区域
数字音乐教室常规分为教师授课区、学生学习区两大功能区域,在此基础上增加设置资料查阅区、作品(成果)和班级文化展示区、器材陈列区、教师办公区等,以满足不同教学模式和教育管理的需要。各区域可独立设置,也可混合布置。
2.布局要求
室内设备布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5.1和5.8的相关规定:
(1).音乐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黑板宽度不宜小于3.60m,高度不应小于1.00m,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0m~0.90m;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
(2).音乐教室讲台上应布置教师用琴的位置;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3).各类小学的音乐教室中,应有1间能容纳1个班的唱游课,每生边唱边舞所占面积不应小于2.40㎡;
(4).中小学校应有1间音乐教室能满足合唱课教学的要求,宜在紧接后墙处设置2排—3排阶梯式合唱台,每级高度宜为O.20m,宽度宜为O.60m;
(5).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四)环境
1.安全、通行及疏通:学校安全、通行及疏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8.1和8.8的有关规定。
2.空气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9.1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4.1与4.2的相关规定。
3.采光要求:室内采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9.2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的有关规定,课桌面采光系数不小于2.0%,窗地面积比为1:5.0,窗户宜安装窗帘。
4.照明要求:室内照明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9.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有关规定,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小300lx,课桌面照度均匀度不小于0.7,且不应产生眩光。书写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小于500lx,书写板面照度均匀度不小于0.8。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9W/㎡,眩光值不大于19,显色指数不小于80。
5.噪声控制:室内噪声控制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9.4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6.通风与空气调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10.1的有关规定。室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安装吊扇时,风扇叶片距地面高度不应低2.80m。吊扇的安装高度应确保风扇叶片在灯具出光口平面上方,安装位置应避免影响灯具的布置。
7.热环境:室内热环境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热环境条件》GB/T5701-2008中5.1和5.2的相关规定。
(五)基础设施
1.墙地面:地面应采用防滑、防尘、耐磨、易清洁的材料,做好防潮处理;墙面应采用环保、防潮的材料,并预留空调管洞。
2.强电: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数量和位置满足教学设备配置需求。
3.弱电:室内应覆盖无线网络,预留网络、广播、有线电视端口,端口数量和位置按设计要求配置。
三、设备配置目录
中小学标准音乐教室
序列 产品 单位 1 音乐教学仪演示终端 套台台台台台套套支个支个台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个面面台台台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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