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的解释标准? 66 围绕经济或效率的考虑,而是兼顾当事人的意思意思。否则,宁愿承认法律行为存在缺漏,甚至不 63 自治和合同正义的追求。生效。 补充性解释本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由 法官填补法律漏洞,并无具体可循的方法。但我国 五、结语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 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民法总则》第142条首次在我国民法上集中 惯确定”。理论上将此处确定合同条款的方法,概统一规定意思表示的解释标准规则,是法律行为 括为“整体解释补充”和“依交易习惯补充”两种,制度在中国民法上重要的发展。本文从民法原理的 其具体内涵而言,与意思表示解释中的“体系因角度,借鉴大陆法系传统法律行为和意思表示解 64 素”和“习惯因素”基本一致,此处不赘。释理论,对于该条的内涵及适用范围进行教义学 3.补充性解释的界限的阐释和分析。于此得出如下几个基本结论, 尽管补充性解释具有填补法律行为漏洞的功首先,《民法总则》采取集中式的意思表示解 能,促进了合同交易,但它未必是当事人自愿追求释规则立法,比分散式的解释规则(合同、单方行 的后果。在进行补充性解释时,须遵循如下限制性为等)更有利于法律秩序的统一。 的要求:其次,《民法总则》第142条区分有相对人的 首先,应尽量以任意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不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解释规则,前者是规范的 完整的法律行为进行补充,如果排除任意法的适重点。解释意思表示应考量的因素包括:所使用的 用,必须说明具体法律行为的特殊性和不适用的词句、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实 理由。信用原则。而这些因素或方法之间并无严格的优先 其次,补充性解释常用于已经成立的合同欠顺序,在运用时须结合具体情事进行判断。 缺必要或非必要的条款时。但它不可替代缔结合再次,解释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须首先考虑 65 同,或在根本没有合同时适用。受领人与表意人在理解上如果存在一致,则无需 再次,补充性解释仅运用于当事人未作意思意思表示解释。 表示的情形,从而代之以假设的规范性意思。但如最后,意思表示解释广义上还包括补充性解 果存在意思表示,只是其表示的意义不完整或不释,《民法总则》第142条对此欠缺规定,但在民 清晰,则应属于意思表示简单解释的任务。法学理和司法实践运用中,应承认裁判者对于意 最后,补充性解释不得对法律行为的内容进思表示或法律行为可进行漏洞填补,其出发点是 行改变或扩张,且解释的结果不可违背当事人的当事人“假设的规范性意思”,但亦有限制。 同注?, S. 542. 同注,第634~635页。 同注?, S. 545. 同注, S. 135.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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