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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内有“危大工程管控流程图”)
2020-09-18 | 阅:  转:  |  分享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020年试行)

为加强对公司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贵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征求意见稿)》(省住建厅)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请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权属公司、项目部遵照执行。

在投标前,各分公司、权属公司应对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清单进行梳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根据工程实际特点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投标时,各分公司、权属公司应在投标文件之工程造价中列出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在中标后,公司应督促各分公司、权属公司与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与建设单位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以上费用的相关条款,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对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的,公司应督促各分公司、权属公司与建设单位按照约定予以调整,并与建设单位形成相关效力文书。

在危大工程施工前,公司应督促各分公司、权属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

公司进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或由公司组织相关分公司、权属公司编制。

公司进行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组织相关分公司、权属公司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满足施工要求,同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相关施工图纸及节点详图;

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公司对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公司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按国家、省规定执行)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公司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未完成编审手续的方案不得进行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会后,公司应督促各分公司、权属公司根据论证报告及论证结论,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通过”的,各分公司、权属公司督促项目部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

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公司应督促各分公司、权属公司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履行本制度第七条的程序,重新履行本制度第七条的程序后的修改文本应由原专家组组长或至少3名原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公司应组织相关分公司、权属公司修改后重新履行本制度第七条的程序,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履行法定程序后危大工程实施前,各分公司、权属公司应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具体责任人员和投诉举报电话,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交底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设备、工作流程、工作条件、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方案交底应由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各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七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公司应督促各分公司、权属公司以及项目部与建设单位按照约定调整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并与建设单位形成效力文书。

各项目部应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提供相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项目部在进行施工监测时,按规定需要编制监测方案的,各分公司、权属公司应督促项目部编制监测方案,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项目部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送监测结果,并对监测结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除外。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公司和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危大工程验收人员按国家、省规定执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经验收合格的危大工程,各分公司、权属公司应当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并由项目负责人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项目部应参与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和参与评估应急抢险工作。

各分公司、权属公司应督促项目部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项目部应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项目部应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按进度及时向公司质安部、所属分公司、权属公司报备。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权属公司,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项目部进行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权属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部作出处罚,并出具处罚决定书。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2017年)》废止。



附件:1、危大工程管控流程参考示意图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5、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

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7、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

论证会签到表

8、专家组审查综合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审查表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记录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变更记录表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



附件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建筑边坡工程

(一)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15m,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

(二)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10m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挖方边坡。

六、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七、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八、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大体积混凝土工程中,高度大于2米及以上的双层或多层钢筋绑扎工程。

(七)地下室无梁楼盖施工及覆土工程。

(八)施工周围环境复杂和占道施工工程。

(九)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3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超过3m(含3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土质基坑、极破碎的软岩基坑以及极软岩基坑。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建筑边坡工程

(一)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

(二)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15m。

六、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七、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八、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施工安全监督编号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是否涉及 部位(如涉及) (一)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建筑边坡工程 1.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15m,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 2.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10m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挖方边坡。 (六)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七)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八)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6.大体积混凝土工程中,高度大于2米及以上的双层或多层钢筋绑扎工程。 7.地下室无梁楼盖施工及覆土工程。 8.施工周围环境复杂和占道施工工程。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是否涉及 部位(如涉及)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超过3m(含3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土质基坑、极破碎的软岩基坑以及极软岩基坑。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建筑边坡工程 1.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 2.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15m. (六)拆除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七)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八)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提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其他情况请附表书面说明 在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我单位承诺将督促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按确定的方案施工。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

日期:



































附件5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本人因情况(附情况说明书),不能亲自参与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的关于()的专家论证会,特委(姓名、职称、职务)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参与专家论证会,行使我的各项权利,履行我的职责。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附件:情况说明书



委托人:

委托日期: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名称 论证意见:(可另附页)

























论证结论: □通过 □修改后通过 □未通过 专家签名 组长(签字):



专家(签字):年月日 项目经理

(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由各存一份。 类别 姓名 单位(全称) 专家(职称)证书号 职务(职称) 手机 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 建设单位项目或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 施工单位分管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其他有关人员

附专家组审查综合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审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就专家论证意见对的修改情况:(对专家提出的意见逐条修改,可另附页)





















专业承包单位(公章):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专家组组长对修改情况的复核意见:

□同意□不同意



签名: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意见:

□同意□不同意



签名:(公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审意见:

□同意□不同意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记录(一)

工程名称:交底时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交底内容:













交底人(技术负责人)签字: 接受交底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两份、各一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记录(二)

工程名称:交底时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交底内容:

























交底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接受交底人(作业人员)签字: 监督人()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两份、被交底人员各一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变更记录表

工程名称: 图纸编号 工程部位: 变更类别 □设计变更□方案变更 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草图:











技术负责人:提出单位(公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技术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核定意见:





技术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专家组意见(适用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组组长:

年月日 注:对于施工单位编制的变更,设计单位可不签署意见。

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

工程名称:时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验收部位: 1、验收内容:





2、方案审查程序(人员资格、签字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各项控制指标是否在方案所明确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检查验收结论:









□通过□不通过 验收人员:

年月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此表格和各类专项验收表格一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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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王为端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