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会议签到。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镇党委政法委书记主持,镇矛盾纠 纷调处化解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和治调主任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时签到。二、书面材料汇报。对各村每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 、存在的隐患及调处情况书面汇报。三、领导包案。对各村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重大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实行 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在调查、处理、结案、上报过程中全程负责,做到一宗案件、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解决方案、一个解决期限。 四、信息报告。建立纵向和横向的信息网,由下乡干部及村级信息员收集资料,中心负责整理上报,凡有可能发生10人以上集体上访情况,当天报 县综治办和县信访局,2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情况,要在2小时内报县综治办和县信访局,发现重要的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五、责任追 究。在调处工作中,凡因工作不落实,措施级不得力及报告不真实,调处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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