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学习宣贯【绿色版】
2022-03-19 | 阅:  转:  |  分享 
  
《中国石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宣贯学习安全环保处总体要求为准确判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以
下标准,结合中国石化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制定了该指南。各企业要对照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国石化安224号,2018年
6月13日印发)第三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第一部分通用内容第二部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Contents
目录第一部分通用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相关管理规定,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共51条):第一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安全人员
任命书)第二条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变更的)第三条未建立人员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职责不
清的。(职责界面)第四条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彻底的。(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五定”)
第一部分通用内容第五条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操作规程指导性不强、与实际不符的。(如:电加热系统操作规程;模板化单
拉)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者作业人员实际技能不能满足岗位要求。(诊断式实操培训)第七条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中明确整改的问题未整改。第八条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7项直接作
业许可制度)第九条安全设施(附件)未投用或未定期校验、检测和维护的。第十条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者使用检验结论为不符合
要求的压力容器。大型机组、重要设施、电力、仪表系统未按期维护的。(油井分气包、小型分离器)第一部分通用内容第十一条使用淘汰
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中的工艺、设备。第十二条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
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高含硫化氢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第十三条罐区切水点未设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切水期间现场未全
程监护的。第十四条有可燃有毒气体、液体的密闭空间未绘制分布图和定期排查的。(受限空间、监测制度)第十五条输送氯气等剧毒
气体和硫化氢气体的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城区管道)第十六条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
合国家标准要求。第一部分通用内容第十七条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备用电
源、UPS)第十八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
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第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
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不燃类材料A级、可燃类材料B级;消防不达标彩钢板房)第二十条
未经正规设计、设计与实际不符或不能抵御当地极端天气(雨、雪、风)的罩棚等构筑物。(临时棚架、搭建物)第二十一条未对发生泥
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附近的油气管道进行评估。第一部分通用内容第二十二条地下、海底管线未绘制分布图、未定期检测和情况不清的。
第二十三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设施,未经专项评估,继续使用的。(如:通井机使用年限15年以上,日常监测)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与实际不符,缺乏针对性;人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应急处置设施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匹配。(模板化预案
或修订不及时、边演练边完善边修订)第二十五条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
未配置或未使用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第二十六条安排有职业禁忌、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和心理问题员工在高风险岗位的。第二部分石油和
天然气开采第二十七条在喀斯特地貌或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平台、营地选址未经地质勘察。(《中石化股份公司钻井安全现状重大风险评价管理
办法》)第二十八条钻井、试油试气同平台(同井场)未采取有效措施管控交叉作业的。(交叉作业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打开的设计
目的层前,未按设计(规范)进行验收。第三十条钻修井(含试油试气井)未按设计(规范)安装使用井控装置或井控装置未按规定进行检查
检测,或未按规定或方案设计要求安装使用井控装置。第三十一条钻修井未按规定配置和使用防碰天车,或者防碰天车失效。第二部分石
油和天然气开采第三十二条高含硫化氢气井井下、井口安全阀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第三十三条高含硫化氢气田采气、集气管道、集气
站、集气总站、净化厂、外输首站等单元安全报警、安全截断和安全泄放系统未定期校验、检测和维护。(开发板块高含硫化氢集输站场、计量间)
第三十四条人员密集场所或敏感区域的高风险废弃井未按规范实施封井或封井设施无效的。(不标准封井及井口无法定位、海上封井)第三
十五条在役海上平台主要结构承载力或海床地质状况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第三十六条在役海上生产作业设施超设计使用年限服役未开展
延寿评估。第三十七条矿权交叉且同时开采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第三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第三十八条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第三十九条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包括产
品精制过程)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第四十条在役化工装置未经
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第四十一条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防火防爆标准的要求。第四十
二条管网或火炬排放能力不满足实际工况要求;火炬自动点火系统和手动点火同时处于非正常状态。第三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和运输第四十三条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第
四十四条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第四十五条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第四十六条构成一级、二级重
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的储罐存在基础沉降(超出允许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第三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
第四十七条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
规私搭乱建。第四十八条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第四十九条油气输送管
道直接与城镇雨(污)水管涵、热力、电力、通信管涵交叉且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第五十条油气长输管道被占压的。第五十一条国家
和集团公司界定的其他重大隐患。文件学习要求中国石化安〔2017〕48号-《中国石化变更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7〕603
号-《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2017〕565号-《中国石化安全公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安〔2017〕6
44号-《中国石化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2018〕174号-《中国石化作业安全分析(JSA)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
〔2018〕176号-《中国石化生产区域及作业工地封闭化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8〕185号-《关于强化基层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
意见》中国石化能〔2018〕16号-《建立从严从实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中国石化能〔2018〕165号-《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7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规定20172017年7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规定年2017年7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规定72017年7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规定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2017年7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规定规定2017年7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规定372017年7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规定个,三季度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解读,提炼出和本单位工作有关的条目制订执行措施,9月30日前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四季度适时进行检查抽考。谢谢
献花(0)
+1
(本文系安全生产资...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