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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运输车辆安全检查表
2022-04-17 | 阅:  转:  |  分享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1条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2条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3.1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5.3.2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5.3.3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1)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结构,且不应向上拼接。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孔隙。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不应有积尘接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外部水流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栓。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5条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2.3铝镁粉加工厂房内墙表面宜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结构,且不应向上拼接。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孔隙。5.2.4铝镁粉主加工车间,可根据需要分隔成若干小单元。隔墙应采用耐侧压、不承重的非燃性材料构筑。5.2.5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5.3.1距离不超过15m的建筑物和主加工车间的小单元之间可用非燃性材料构筑的密闭通廊相连接。

5.3.2通往铝镁粉工(库)房的密闭通廊,应根据GB/T15605进行泄压设计,同时应设防火门。

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的相关规定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6.1条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3.3条:每条密闭通廊均应设一个通向外部的出口。 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6.2条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二、工艺设备 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4条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7条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允许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存在可燃粉尘的场所,其设备和装置的传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应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或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

应根据车间的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的动力电源控制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5.2.1.4条:在室内不应使用一切可使粉尘自由散失,又没有采取有效的除尘通风措施的敞开式溜管(槽)和设备。 设备的运转部件间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刮、碰、卡、擦现象。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5.2.1.8条:设备的轴承、闸阀门滑道应与粮流隔开 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宜符合GB/T1560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泄爆口的位置应靠近可能产生引爆源的地方;应尽量在围包体顶部或上部开设,不得泄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以免点燃其他可燃物;不得泄向公共场所以免泄爆伤人。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6.2.1.2气力输送系统不应与易产生火花的机电设备(如砂轮机等),或可产生易燃气体的机械设备(如喷涂装置等)相连接。与板材砂光机相连接时,板材砂光机应安装火花探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三、防雷防静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按GB50057中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雷措施;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设计应按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第3.3.1条: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它油漆。

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第3.3.2.1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它油漆。

3.3.2.2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时,螺纹有效啮合扣数: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

电机的进线口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

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第3.3.6.1电机的进线口。

3.3.6.2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

3.3.6.3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6.2.2条在20区和21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其主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2。 五、通风、除尘 宜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应根据粉尘的物理化学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若燃烧物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性气体,不应用水灭火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粉尘防爆安全规程8.3.1条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 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防爆安全规程8.3.2条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 在作业场所内,生产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粉尘防爆安全规程9.1.3条在作业场所内,生产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生产人员应按GB1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9.1.1生产人员应按GB1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八、安全管理 46 1.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47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企业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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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

2.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1.作业场所沉积的粉尘是引发连锁爆炸、大爆炸的主要因素,企业应按照GB15577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2.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3.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委办〔2012〕38号) 50 1.应建立起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并将检查记录登记建档的工作制度。

2.要定期排查设备设施故障,并将排查情况登记建档;

3.应明确排查故障的方式方法,例如,识别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风机电机是否产生运行异响等。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委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51 制度建设:

1.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2.粉尘防爆安全例会制度3.建设项目粉尘防爆“三同时”管理制度4.粉尘爆炸危险辨识和评估管理制度5.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6.粉尘爆炸危险区通风安全管理制度7.粉尘防爆通风除尘系统选用、安装验收、使用定期检测管理制度8.粉尘爆炸危险区防爆电气选用、安装验收、使用定期检测和维护管理制度9.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静电管理制度10.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管理制度11.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12.粉尘爆炸危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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