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模板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其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控制台技术服务事宜,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及要求1、 服务内容及方式: 2、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壹年。3、服务响应: (1)乙方应在正常服务期内,对于甲方控制台发生的突发问题,在2小时之内响应(电话或者Email方式)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如不能解决,乙方应在24-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解决。 (2)每次现场服务,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到达甲方指定的用户现场进行服务。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有义务联系最终用户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服务环境,如相关部门应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上网方便,及时收集整理问题来源等。三、技术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技术服务的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二)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且收到项目全额款项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计人民币:,(¥元)。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技术服务发票,并按甲方指定的方式投递。 四、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条款为最终用户服务,每延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额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的服务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1%的违约金。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同意采取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六、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遭受战争、疫病、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时,可延长合同执行期,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合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正本以快递方式寄出,供另一方审查确认。 一旦不可抗力终止或解除,则遭受不可抗力一方须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寄交正本信件予以确认。七、合同的更改: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更改条款,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在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后更改方可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 甲方:乙方: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通讯地址:xxxxxxxxxx通讯地址:xxxxxxx 邮编:101407邮编:开户行:xxxxxxxxxx银行股份有开户行:限公司杨宋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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