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EOHS管理文件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号:3.0 实施日期: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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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权限
3.1公司、子(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公司、子(分)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
3.3公司、子(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培训台账;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办理消防相关资格证书。
3.4公司、子(分)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3.5公司、子(分)公司的行政保卫部门负责本部办公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办公区内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办公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制定本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6广州之窗3.7项目经理是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临建消防设计消防验收要求,8项目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牵头组织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应急预案,或
3.9项目部各业务部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10各部门、全体员工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岗位防火责任制。
4火灾预防
4.1消防设计
4.1.1公司、子(分)公司本部在进行办公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
4.1.2项目部在搭建办公、生活、生产临时建筑、3项目部办公、生活区电气线路的设计应符合《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4.1.4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安全防护网。施工现场的用房库、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库临设设施可燃材料堆场、加工场动火作业场所等临时消防车道,
4.2.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用房、临设设施间距应满足《》要求
4.2.3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
4.2.4下列区域应相应地设置“禁止烟火”、“当心易燃物”或“当心爆炸物”等消防安全
4.3.1项目部办公、生活、生产临时建筑,由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内部验收,填写消防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报子(分)公司备案。
4.3.2临时建筑未经消防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5消防安全管理
5.1基本要求
5.1.1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际需要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1.2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落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章制度。办公、生活区范围内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1.3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5.1.4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按规定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5.1.5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及相关特种作业作业应辨识火灾,并落实防火措施。7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5.1.8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应遵守消防、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电热产品及自制电发热器具。
5.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5.2.1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利用宣传栏、标语、板报、网站、知识讲座、会议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2.2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对新员工、新进场的协作单位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5.2.3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重点部位和相应的预防预控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5.3防火检查
5.3.1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a)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项目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采取抽查的形式实施。
b)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所属项目的消防安全检查。
c)项目部及公司、子(分)公司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可结合月度安全大检查开展)。
d)公司、子(分)公司行政保卫部门(或委托物业)负责本部办公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每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e)广州之窗建设物业管理的部门2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火灾隐患排查以及整改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c)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d)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动火作业管理情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h)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情况;
i)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5.3.3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任部门及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
5.3.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检查部门应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要求和期限。整改单位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部门、人员和资金,按期整改。
5.4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5.4.1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结合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4.2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应按照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重点单位每半年应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5.4.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做好演练的交底、签到、过程记录及总结评价,并以此进一步完善预案。
6成果和记录
6.1公司、子(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保留如下记录
6.1.1公司、子(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6.1.2公司、子(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
6.1.3公司、子(分)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6.1.4公司、子(分)公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6.2公司、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保留如下记录
6.2.1与消防安全相关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6.2.2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记录。
6.3公司、子(分)公司行政保卫部门保留如下记录
6.3.1本部义务消防队成立文件及相关培训、演练记录;
6.3.2本部火灾和疏散应急预案;
6.3.3对本部办公区定期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6.3.4本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
6.3.5本部消防应急演练记录(含方案、签到、过程、总结评价等)。
6.4广州之窗管理处、子(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部门保留如下记录
6.4.1所属物业出租的,与使用单位或者承租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6.4.2对所属的出租物业的定期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6.4.3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保养和检测记录;如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还需保留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
6.5项目部保留如下记录
6.5.1项目临时设施3项目部火灾和疏散应急预案;
6.5.4项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5.5项目部临时建筑消防验收记录;
6.5.6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置图、配置一览表,消防产品合格证;
6.5.7动火作业许可记录;
6.5.8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6.5.9项目部消防应急演练记录(含方案、签到、过程、总结评价等);
6.5.10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记录,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7支持性文件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7.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
7.4《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7.5《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
7.6《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
7.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GB50140)
7.10《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
7.11《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
8附录
附件:临时建筑消防验收记录表
附件
临时建筑消防验收记录表
项目名称:
临时建筑名称 位置 层数 总高度 用途 建筑内主要可燃物种类 是否有消防设计 电气线路及用电布置是否满足要求 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按设计书设置齐全、有效 防雷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现场验收意见:
参与验收人员签名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验收日期
版本号:3.0QI9-28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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