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内部治安管理,保障酒店和住客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就酒店旅客住宿登记建立如下制度:
一、前台接待员必须严格履行旅业治安管理《细则》的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按十二项工作职责,严格登记旅客入住手续,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二、仪表端正,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旅客,详细介绍酒店情况和旅客住宿须知以及酒店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旅客行李,贵重物品,现金交酒店代保管的动员工作。
四、严格旅客住宿制度
1)国内旅客入住坚持凭法定有效证件详细登记入住。
2)认真做好证件的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件和伪证件人员混进酒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港、澳、外国人。5)严格执行双人房包房制度两人异地不同工作单位的旅客前台接待员不得安排两人包房。
)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男女双方都在岁以上,必须本人结婚证,同一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住宿。
)妥善保管好旅客住宿登记表,退房旅客登记表,一式两联配齐,一日一装订,一月扎封妥善保管。、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况,交接房费收缴情况,交接旅客财物保管情况,做到交接有签名,事事有记载。
、坚持岗位遵守制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保管制度
一、普通物品保管
1、寄存物品不包括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和其他违禁品;
2、办理寄存手续:核对客人姓名与房号、清点物品并填写行李寄存牌、行李下联给客人、上联正确悬挂在行李上方;寄存时写内容包括:客人姓名、联系方式、房号、件数、寄存日期、领取日期、行李员和客人签名。
3、办理寄存手续后将客人行李放入行李房;
4、客人凭行李牌下联领取行李。普通行李可代领,但需寄存人本人授权;普通行李退房后可继续寄存在总台;
5、寄存行李最长期限3个。
二、贵重物品保管
1、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类、金银首饰类和电脑物品类;
2、办理寄存手续:核对客人信息;填写《保管箱存取记录卡》、将物品放入保险箱内、提醒客人妥善保存钥匙;
3、寄存现金和首饰内物品时,可提供信封和胶带,总台无须清点物品数量,无须分辨真伪;
4、客人临时取用物品或最终取完物品都要留下记录和签名;
5、寄存和领取均在前台摄像范围内进行;
6、贵重物品凭本人身份证、房卡和保险箱钥匙领取,不可代领,退房后服务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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