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影视公司的程序
一.到区工商商局核名,填写五个备用名,需要时间三个工作日。(收费30)
二.编写公司章程,同时办理验资报告,需要时间两个工作日。
三.到广播电影电视局进行前置审批,需要二十个工作日,约四周。(不收费)
审批的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2、公司章程,事业单位不提供;
3、主要人员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简历及业绩说明,和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学历、培训、资质证书等材料;
4、注册资金验资证明,须提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
3、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和1500字故事梗概需先发到指定邮箱(beian@bjrt.gov.cn),
4、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中题材根据总局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250至300字)和1500字故事梗概要求写明主人公姓名、背景、主要事件,故事主线的起因、经过、结果,避免用概括性、渲染性语言或出现省略号等特殊符号。备案公示表中内容提要要与1500字故事梗概的重点内容基本一致,开头和结尾要统一。(根据总局电视剧政务平台要求填写)
5、“拍摄日期”须在公示日起60个工作日内;表中所有内容均必填。
6、每月25日前我局收到纸制盖章资料算为当月备案剧目,当月备案剧目于下月20日前后在国家广电总局网站公示。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申请材料(需要时间二十个工作日)
1、书面申请(模版)
2、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四)
3、编剧授权书(原件)
4、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订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须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第7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中出现的所有主创人员均需要提供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6、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7、《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总局制;一式两份;主创人员国籍、工作单位必填,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演员必须填四位)
8、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总局公示表格)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确需涂改应加盖公章;
3、本事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三.国产电视剧片审查申请资料
1、书面申请(模版)
2、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八)
3、制作机构资质的有效证明题材备案复印件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国产电视剧创作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每集不少于500字的剧情梗概图像、声音、时码等符合审查要求的DVD一套完整的片头、片尾和歌曲的字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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