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工区
属地管理办法
XXX项目经理部
2021年11月10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属地管理单位管辖范围 1
三、属地管理单位职责 1
四、场地管理 1
1、施工单位准入准出要求 1
2、场地布置与分配 2
3、出入口管理 3
4、材料进场与定置化管理 3
5、场地卫生管理 4
6、现场消防、防盗管理 5
7、施工用电、用水管理 5
8、轨行区出入管理 5
9、风井管理 6
10、半成品成品保护 6
11、施工协调 7
12、现场巡查监督 7
五、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处罚细则 8
1、人员管理 8
2、场布及材料管理 8
3、场地卫生管理 8
4、施工用电 9
5、防火、防盗管理 9
6、现场设施及半成品、成品保护 9
7、进出场管理 10
8、会议制度管理 10
9、其他 10
六、属地管理组织机构 10
1、属地管理组织机构图 10
2、属地管理机构职责 10
七、附 则 10
附件一 12
附件二 13
附件三 14
附件四 15
附件五 16
附件六 17
附件七 18
附件八 19
一、编制依据
1、《GC- G-SJ-19-2017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安装装修阶段车站属地管理办法》;
2、四号线机电02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施工情况。
二、属地管理单位管辖范围
本标段辖区内包括XX五个车站。车站属地管理范围包括已接管的车站主体、出入口、风亭、垂梯、作业空间、水电接口和临时设施等;与轨行区管理分界点为站台边缘内1米处,与地面属地管理分界点为出入口地面平台出站方向最后一步台阶,移交至其他单位的房间由各责任单位自行负责管理。其中,站厅层包括整个站厅内部区域,站台层区见图1。
图1:辖区(站台层)平面、立面示意图
三、属地管理单位职责
在整个施工期间,我方将负责各承包商交叉作业协调管理,包括场地分配、工序安排、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防火、防疫等管理工作。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设备进出、成品保护、防盗、消防及人员准入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以及现场各专业作业工序安排、公共资源配置、接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四、场地管理
1、施工单位准入准出要求
(1)进场申请
其他承包商至少进场前一星期先提交进场申请(见附件一)(含人员及工作服备案材料),内容包括进场单位、标段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及人员机械计划,施工范围,施工工期计划安排,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经与属地管理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协议书》,并一次性交纳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各单位押金交金额按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车站区属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各参建单位提交押金收据(收据复印件需加单位公章)后方可进入属地管理现场)。
(2)进场交底
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对其他承包商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签字,进场单位负责人需对进场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签字。
(3)人员、材料、机具、设备备案制度
进场人员备案:其他承包商所有进场人员名单(含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交属地管理单位备案;
材料备案:其他承包商材料进场时应通知属地管理单位,并将材料堆放在制定位置,若未按规定放置在规定范围内,将按现场安全文明处罚细则执行。
机具、设备备案:其他承包商进场时应将进场使用的机具、设备的型号、种类等报属地管理单位备案,并在使用的机具、设备上粘贴单位名称。
工作服备案:根据青岛地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其他承包商将统一工作服着装照片交属地管理单位并在门卫处备案(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单位统一工作服装,且装必须能明显与其他单位区分,不符合要求时按进场时间由后进场单位更换服装)。
(4)车站区属地管理流程
其他承包商应按相关规定进场前先申请(见附件一)并办理“属地进场施工许可单”(见附件二),未办理进场施工许可单的,属地管理单位不准其进场施工。
具体流程:属地进场单位申请→签订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协议→缴纳抵押金→属地管理交底→进场人员备案→签发进场许可证。
2、场地布置与分配
本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布置场内临边防护、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现场照明等临建设施,划分公共区材料堆放与加工场地。
其他承包商根据进场时间和施工区域,由属地管理单位合理划分各单位施工场地责任区。站厅站台公共区为公共区装饰单位责任区(划定的公用通道、其他单位材料堆放与加工区除外),站台边及屏蔽门室为屏蔽门单位责任区,设备区根据其各专业设备房屋、安装区域等确定各系统单位责任区,公用区域由属地单位负责。
各责任区单位负有现场管理责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等,设置标识(标识应符合业主及属地管理单位的统一要求),场地四周设立硬质隔离设施,各单位根据属地现场定置化管理要求合理布置材料堆放等区域。
3、出入口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每个车站只设一个登记的出入口,站台层去往轨行区只设一个入口。具备管理条件后,地面场布出入口由属地管理单位设置保安日夜24小时值守。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请点、登记、准入、准出进行登记,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出入证由其他承包商自行办理(出入证样式参见附件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统一,穿着已备案的工作服,正确佩带安全帽,否则门卫有权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其他所有能进入属地的通道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均需登记(刷卡、刷脸进入除外)。对需进入工地商洽业务的人员必须经属地监理或业主或属地管理单位同意并进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不听劝阻者门卫有权将其逐出工地。
非本标段施工人员进入本标段属地场内施工,需提前三天完成“进场告知单”,进出施工场地时需主动接受属地管理单位门卫的检查,门卫持进场告之单逐一进行排查,人员必须佩带与进场告知单内容相对应的人员胸牌反面需项目部统一填写进场地点、有效时间,并盖相应公章。未列入告知单的非本标段人员不允许放行进入施工场地,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不允许放行。
物资只进不出,如果物资离场必须由物资所属项目部办理物资离场许可单(见附件四),并得到监理、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签字,交至门卫存底,经核对清点无误后,方可将物资运离工地,否则门卫及属地管理人员有权扣留。作业人员出场时须接受门卫检查。
为确保出入口畅通整洁,通道口附近不得堵塞、堆放物资、禁止占用通道、漏撒等影响场容的现象,否则场容恢复由责任进场单位负责,且经属地管理单位、监理、业主检查发现较大问题的责任进场单位在全部承担相应处罚外,另行向属地管理单位支付现场管理罚单2000元,并对其现场负责人警告公示。
4、材料进场与定置化管理
由于车站及区间施工场地有限,为合理利用空间及有序作业,各承包商的机具、设备(或材料)进场时,需办理“设备(材料 )进场许可单”(见附件五))。
材料进场要按进度,定时、定量进场。不得在未安装施工前将过多的材料搬运至施工现场。如确需在车站地面上进行设备材料周转临时堆放时,需提前向属地管理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设备材料堆放区进行临时堆放。
各承包商应提前对进入车站的设备运输通道进行筹划,提前与属地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以确保场地运输条件。
属地管理单位对场内治安防盗工作统一管理,各单位负责对各自材料设备的看护,对贵重物资实行专人看护。
设备或材料、施工机具进场后,各承包商要实行定置化管理,各类管材、型材、零配件、砌块、成品、半成品等严格按划定位置合理布置,分类堆放,进出有序,并要堆放整齐,设置材料标识牌,材料堆放区按要求设置隔离或划线,使区域线划分明确,界线清晰,实现可视化管理
加工场地要按要求设置隔离,要求采用彩钢玻璃岩棉夹芯板作为围挡材料,高度不小于2m,并张贴单位标识。加工区内场地清洁,现场材料、加工设备、工具、废料、电线等合理放置,定位划线,设置标识、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整洁、有序,实现定置化管理。
施工现场拌和料应设置拌和盘,运输拌和料应采取防漏撒措施。
5、场地卫生管理
各单位在各自施工区域挂卫生责任牌(如下图,长宽=5050cm),明确施工现场卫生负责人。
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抓好过程中场地卫生管理,要有人负责清扫各自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作业过程中携带垃圾袋或箱,随时随地将产生的垃圾杂物放置入袋或箱中,保持工地整洁卫生,散料、垃圾严禁乱丢乱放,材料、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漏、撒现象,每天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施工废水必须集中排入废水池,不能随地排放,必须排放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液态废弃物要灌装,严禁污染地面。严禁将泥浆、杂物、建筑垃圾排入水池、管道,造成管道堵塞,否则,除负责清理疏通外,尚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各施工单位当日的施工垃圾必须采用袋装后集中放置在地面场布指定存放点。
各单位严禁将垃圾、杂物在站内随意丢弃,或抛洒、丢弃至车站轨行区和其他单位责任区,严禁在工地内住宿就餐吃饭。
各单位产品包装物品由各单位负责清理出场地(不能放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垃圾存放点内),若因处置不当被城管等单位处罚,属地管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现场消防、防盗管理
各单位是其施工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对其材料堆放与加工、作业场地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挂防火责任牌、安全警示牌,严禁地下作业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地消防器材严禁擅动、挪用或损坏。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点火取暖。施工现场内焊、割等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其他各施工单位需动火作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本单位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在属地管理单位备案后方可开展动火作业,属地管理单位发现动火手续不全或安全措施不到位有权终止作业。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及属地管理单位,并组织力量扑救。其他承包商因故隐瞒或延迟上报,所有责任由事故单位承担。
其他承包商负责各自贵重设备、材料、机具的看护防盗工作,如有遗失,所有损失自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盗用其他单位材料,除赔偿相关单位损失外,并按相关条款罚款。
7、施工用电、用水管理
属地单位负责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统一管理,在站厅层、站台层两端和中间部位均设置水、电接口,各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单位提供的二级配电箱和水源接口以下的用电用水管理。属地单位负责提供水电,各单位应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一经检查发现超过施工以外的浪费 现象,即警告并公示,再犯则按相关条款罚款。
属地单位负责现场照明,设置24小时临时照明,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防盗、防火设施配置及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施工照明自行配置,临时照明灯具符合青岛地铁标准化图册临时照明相关要求。
各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规范,遵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开关箱、焊、割等用电设备、电缆完整无破损,电缆线应放置整齐,多余线缆应卷放整齐或盘于便携式卷线盘(架)上,电缆应悬空敷设、不得拖地。严禁乱接乱拉、线缆杂乱无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所属责任单位承担。
8、轨行区出入管理
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青岛地铁轨行区管理细则》及轨行区负责单位的管理规定。
进入轨行区前,需凭施工作业指令单在车站门卫处进行备案登记确认后方可进入,严禁擅自进入轨行区作业,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所属责任单位承担。
9、风井管理
风井处严禁人员进出,各单位(含属地管理单位及其他承包商)应加强对各自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一经发现擅自从风井进出,属地管理单位对违规人员所属单位罚款1000元,人员所属单位应对此人进行安全教育,再次发现将不允许此人进场,同时用人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其他承包商从风井吊运材料时,应提前24h告知属地管理单位,并将吊装令在属地管理单位备案,吊装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责任均由吊装单位承担。
10、半成品成品保护
为确保现场临电、临水、临边防护,以及建筑墙体、装修面、风水管线等属地管理单位半成品、成品设施的现场维护管理,进场单位须与属地管理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属地设施半成品成品保护施工配合协议书后方可进入属地管理现场。
各进场单位应明确各自成品保护责任人并挂成品保护责任标志牌,成品保护责任标志牌根据成品大小采用A4纸或A5纸塑封打印。
半成品、成品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各承包商负责自己工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不得损坏其他承包商物品。各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的管理办法,落实半成品、成品保护的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对成品应采取“护、包、盖、封、围”等直接保护措施来防止污染、损坏、堵塞。“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包”就是塑料袋等进行包裹,不使裸露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污染、损伤。“封”就是局部封堵,防止杂物进入,“围”就是在周围用安全绳、护栏、标志等设施进行围护。
各承包单位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作业、装卸运输、调试试验都要设专人负责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的协调管理。
做好工序对接,例如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对需管线预埋等工序需提前做好与相关单位图纸与现场对接。进行墙体开槽工作需提前通知机电安装单位,使用切割机作业,不得使用锤、钢钎等工具随意开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管线开槽及预埋工作,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开槽、切割单位负责清场。
在工序交叉中,实行工序交接制度(见附件六),交接双方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实行书面移交手续,上道工序施工单位要采取一定防护措施,下道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进行认真保护,作业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对成品损失和丢失负责。
属地管理单位在进行墙面、地面、顶面隐蔽施工前天发出,监理、施工单位须签字,视为同意。
各单位必须落实现场负责人报属地管理单位备案,与属地管理单位对接,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配合属地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根据属地管理单位的总体安排,根据自身工作要求,提交各自施工计划,并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编制车站现场施工进度计划和各工序衔接安排,细化自身专业工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与各专业的配合协调。需相关单位见配合时,可通过《工作业务联系单》(见附件七)的形式进行沟通。
属地管理单位每周组织召开属地管理例会,,共同协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属地管理例会会议纪要。无故缺席会议,将按《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处罚细则》要求实施。
12、现场巡查监督
属地管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每天进行巡查和保安防盗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存在的问题进行抓拍影像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提醒并制止,做好记录,严重时要及时向现场协调办公室反映。
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非属地管理单位至少要有一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车站内进行日常巡检及定期检查,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做好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为强化现场管理监督,现场设置曝光台,对现场不良行为影像记录予以张贴公布。
五、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处罚细则
1、人员管理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或佩戴不标准、着工作服、佩戴专项防护器具,每人次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吸烟,每人次罚款200元;
工地内随地大小便,每人次罚款500元;
在工地住宿就餐,每人次罚款200元;
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0元;
高空抛物,每人次罚款500元;
随意翻越安全护栏,每人次罚款200元;
擅自进入轨行区,罚款1000元/人次,并承担安全等一切责任;
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驱逐出场地,罚款2000元/人次;
打架斗殴的,驱逐出场地,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盗窃、恶意破坏现场物资、设施的,处每件2000元罚款,并赔偿损失,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该施工单位责任;
特种作业施工人员无证件的,罚款1000元/人次。
2、场布及材料管理
区域未按要求设置隔离的,罚款500元;
材料机具未按划定区域位置放置,随意堆放的,罚款200元;
各类材料未分类摆放整齐的,罚款200元;
搬运砂石等松散材料未采取防漏撒有效措施的,罚款200元;
拌和砂石料未设置拌和砂盘的,罚款200元;
材料未按规定设置材料标识牌的,罚款200元;
物资离场未履行程序,擅自带离场地,经证明为非盗窃行为的,罚款500元。
3、场地卫生管理
未设人打扫,场地不整洁,罚款200元/次,多次不整改的加倍处罚,属地管理单位有权组织清理,费用由该责任单位承担;
施工现场乱扔包装和杂物垃圾的,罚款200元/次;
故意将杂物垃圾丢弃在站内或抛洒、丢弃至轨行区罚款2000元/次;故意丢弃至其他责任区的罚款1000元/次;
未按要求设置卫生责任牌的,罚款200元;
未按要求每天将垃圾袋装后集中放置指定地点的,罚款500元/次,屡罚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4、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禁止使用,罚款200元;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令停工,罚款500元/次;
施工用电违反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作业电缆线未合理放置,杂乱无章,多余线缆未卷放整齐的,罚款200元/次;
设备、配电箱、机具等未按要求进行接地,或接地脱落损坏的,罚款200元
5、防火、防盗管理
未备案私自动火作业的,罚款2000元;
焊、割作业未对焊渣、火花采取防护措施的,每次罚款200元;
加工区等未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的,每次罚款200元;
擅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0元;
地下作业现场未经允许擅自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罚款2000元。氧气、乙炔瓶,松香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偷盗行为罚款1000元。 发生火灾未及时上报或延迟上报,罚款1000元。
6、现场设施及半成品、成品保护
损坏现场设施,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负责赔偿,并罚款1000元/次。未经许可擅自拆除或毁坏临边防护等设置而没有及时恢复导致发生事故的,由该拆除、毁坏设施单位负全责;
未设置成品保护标志,不整改的,罚款100元;
在作业有对现场成品造成污染、损坏影响,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经警告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各专业当天施工开的槽必须当天进行配管并完成覆盖隐蔽,无故不执行者罚款200元;
各专业不得在砌筑完成墙体上随意切割,随意开槽未使用的罚款200元;
已抹灰、刮白墙体不准再行开槽,如若发现罚款200元/m。
在某一施工区域内,施工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的损毁、丢失、人员伤害的,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由在此区域施工的所有单位均摊此项费用。
7、进出场管理
所有进出通道的人员必须实名制、持证登记入场,门卫负责监督,严禁任何无证人员进入,未阻止其进入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强闯进入现场的罚款200元/人·次(以现场两人及以上人证或场内摄像头抓拍照片为依据);
进场人员变动后,所属单位需按上述进场人员准入制度重新办理新到人员准入证并撤销退场人员准入资格。
8、会议制度管理
无故不按时参加会议罚款500元。
9、其他
现场负责人不驻现场,不称职,不服从管理,不能有效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现场管理的,罚款500元,并要求更换现场负责人;
浪费水电,经首次劝告仍再犯的,警告公示并罚款200元/次;
本办法未涉及事宜以轨道办相关管理办法为依据,参照执行;
对应违规事项确认以监理、业主现场检查、监控确认、属地管理单位影像或现场事实五方依据之一成立即视为其违规确凿,罚款有据合规;违犯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在承担责任损失及罚款的同时,由属地管理单位建立属地违例档案报地铁公司,并每次现场公告警示不少于一星期。(《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单》见附件八)
六、属地管理组织机构
1、属地管理组织机构图
属地管理单位成立现场属地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对属地管理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与协调。领导小组以属地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副经理为副组长,工程部、安质部、以及进入现场施工的其他各承包商现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属地管理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属地管理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属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领导、监督作业队长、站长进行属地现场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在组长、组长领导下,负责各站施工现场属地管理,执行现场的各项指令及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附 则
对于在施工中违反本属地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的处罚,罚款由该责任单位负责上缴或从抵押金中扣除。
本管理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属地管理单位以补充管理办法的形式及时通告相关单位。
附件一
属地进场申请单
Xxx工区 区间(或车站) 里程 专业(或施工项目)经监理、施工多方共同确认,现场具备进场条件,根据属地管理办法特申请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施工工期)进场施工。
施工内容:
施工范围:
人员机械计划(人员及工作服备案材料详见附件):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属地进场单位(签章):
负责人: 日 期:
属地管理单位意见(签章):
负责人: 日 期:
附件二
车站区属地管理单位进场施工许可单
xxx工区 车站,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已经具备安装(或装修)条件,临电、临水及安全配合协议等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同意 (专业)进场施工, 施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包商 监理单位 专业项目工程师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签字)
(总监代表签字)
(签字)
(总监代表签字) 属地管理单位 属地监理单位 属地项目工程师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签字)
(签字)
(总监代表签字) 此表一式六份,上述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三
工地出入证样式
一、正式出入证
二、临时出入证
出入证背面
出入场申请 1.进场地点:
有效时间: 盖 章: 2.进场地点:
有效时间: 盖 章: 3.进场地点:
有效时间: 盖 章: 4.进场地点:
有效时间: 盖 章: 附件四
现场物资(设备)离场许可单
xxx工区 车站 单位的如下物资(或设备)申请离场。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申请离场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属地管理单位(签字):
项目部盖章
此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属地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五
机具、设备(材料)进场许可单
xxx 区间(或车站) 里程需进行机具、设备(或材料)进场,经监理、施工多方共同确认,现场具备进场条件,且安全协议(含成品保护、堆放及标识等)已经签订,同意进场。场地位于 区域,面积 平方米,存放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协商无果将清理出场。
属地进场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代表签字) 属地管理单位 属地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代表签字) 此表一式四份,上述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六
车站区属地管理施工工序(场地)交接单
编号 移交时间 场地位置 前道工序名称 后道工序名称
移交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 现场负责人签名:
接收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 现场负责人签名 移交方监理
单位意见 接收方监理
单位意见 附件七
工作(业务)联系单
编号:
发文日期 年 月 日 页 数 事 由 主送单位: 工作(业务)内容:
联系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 签发盖章 抄 送: 回复意见:
单位公章:
经办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处理通知单
第 号
(单位):
年 月 日 时检查你单位时发现,存在以下不安全文明行为:
根据青岛地铁四号线机电
属地管理单位: 检查人(签字):
属地监理单位: 属地监理(签字):
被处罚单位: 现场负责人(签字):
属地业主项目工程师(签字):
注:1、此单一式四份,属地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单位、被处罚单位各一份。
2、当检查人附有影像证明材料时,无论被处罚单位签认与否,本单均视作生效。
卫生防火责任牌
责任单位:
责任区域:
卫生负责人:
防火负责人:
成品保护责任牌
成品名称:
安装位置:
施工单位:
保护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相 片
青岛地铁工地
出入证
姓名:
单位:
职务:
有效期: 年 月 日前
编号:
身份证号码:
青岛地铁四号线
临时出入证
编号: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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