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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及人员管理制度
2023-04-10 | 阅:  转:  |  分享 
  
特殊作业及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特殊作业及人员的管理范围和要求,以确保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符合有关制度要求,为施工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特殊作业及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

三、特殊作业及人员的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特殊作业范围,系指具有控制质量和安全危害风险,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以下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即三级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临边作业;机械操作。

2、本制度所称特殊作业人员,系指直接从事特殊作业的以下工种人员。主要包括:

电(气)焊工;起重信号、司索工;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架子工;机修工;

钢筋工;水电安装工;木工;砼工。

四、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制度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需要的其它制度条件。

2、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一般制度

①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项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取证及复审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组按照地方主管部门要求负责组织与管理。

(2)培训

① 根据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或按照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求,由项目部安全组负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

② 培训教材按地方主管部门统一指定的内容,培训时间及形式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3)考核、取证

①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学习,按时参加地方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② 按照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办法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下一次的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之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③ 对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项目部负责做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管理工作。

(4)监督管理

① 各劳务班组要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和日常检查工作。

② 项目部将建立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由项目部安全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③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无证上岗进行特种作业的,按项目部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④ 特种作业人员更改工种进行特种作业时,需经项目部安全组批准后,参加地方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⑤ 新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在参加地方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的考核、取证前,严禁独立顶岗作业。

⑥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应严格按地方主管部门制度的年限和时间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证自行失效。

⑦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参加地方主管部门组织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⑧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五、特殊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

(1)三级动火作业定义及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于三级动火作业,包括:

机修工的电(气)焊、割作业;钢筋工程的闪光对焊作业及电渣压力焊作业;木模板工程的焊接定位筋作业;水电安装工程的焊接接地极作业;防水工程的SBS热熔法作业。

(2)《三级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① 《三级动火许可证》由动火班组的班组负责人告知该工种负责工长,由工长按照《三级动火许可证》的内容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签字、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审核、项目部防火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动火。申请动火人为动火班组的班组负责人,动火监护人为负责该班组的工长。

② 《三级动火许可证》申请人应提前三天申请,动火证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理,否则视为无证动火。

③ 一份《三级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三级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三级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动火安全责任

① 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三级动火许可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三级动火许可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项目部安全组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三级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② 申请动火人

申请动火人为动火班组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③ 动火监护人

动火监护人为该动火班组的主管工长,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严格按《三级动火许可证》上的防火措施执行,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护人对动用明火部位未采用有效隔离措施时,可履行否决权。在动火作业完成后,需安排相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④ 动火作业的审查、审核人?

动火作业的审查、审核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三级动火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2、起重吊装作业

(1)起重吊装作业定义及范围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包括:钢筋工程的钢筋及钢筋构件吊运;木模板工程的卸料平台材料及模板方木吊运;水电安装工程的定型化吊具吊运;混凝土工程的布料机吊装及其他需使用塔吊配合完成的作业;脚手架工程的钢管扣件的吊运。

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① 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必须持证上岗,上班前应检查对讲机电量是否充足,塔吊指挥还应检查口哨、反光马甲是否佩戴齐全。

② 每天上班开始吊装前应检查吊绳、卡具、吊钩、吊钩保险装置是否牢固安全。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是否出现严重聚集,吊钩是否出现明显变形、防脱装置是否齐全。

③ 起吊前使用塔吊吊装工种应检查吊绳、吊钩、卡具是否牢固安全。



⑦ 严禁吊物重量超出支模架、结构板面允许承重荷载,严禁将吊物堆放在飘窗、空调板等非承重结构上。

⑧ 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

自制卡具必须经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操作,严禁人员随模板起吊。

拆模起吊前,应复查穿墙销杆是否拆净,模板上堆积砼是否清理干净,在确保无遗漏且模板与墙体完全脱离后方可起吊,拆除外墙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紧绳索,再行拆除销杆和担。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以防碰撞相邻模板和墙体,摘钩时手不离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方可松手,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才能行车或转臂。模板就位或拆除时,必须设置缆风绳,以利模板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在大风情况下,根据安全规定,不得作高空运输,以免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模板间或与其他障碍物之间的碰撞。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及吊具吊在空中,必须落地。

3、高处临边作业

(1)高处临边作业定义及范围

高处临边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临边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临边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包括:钢筋工程的预留洞口周边的钢筋绑扎、二次结构的钢筋绑扎、阳台及空调板部位的钢筋绑扎、植筋等其他高处临边作业;木模板工程的修补打磨、支模架的搭拆、二次结构模板的支拆、阳台及空调板部位模板的支拆、卸料平台支模架材料吊装、模板方木吊装、电梯井口施工等其他高处临边作业;混凝土工程的清理砼垃圾、浇筑剪力墙砼、浇筑二次结构砼、浇筑阳台空调板部位砼、布料机安装等其他高处临边作业;水电安装工程的安装避雷、外围落水管安装、通风管道及桥架安装、地下室及裙房水电安装作业等其他高处临边作业。

高处临边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患有登高禁忌症者,如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患者等带病的人员禁止进行登高作业。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确认制,即工作前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岗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拴挂时应便于摘取,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严禁登高作业。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带使用时必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

安全带系索不可随意接长,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高处作业需要移动时,应使用速差式安全带。?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搭架人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并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必须使用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梯子。梯子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结构必须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400mm;人字梯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

不许蹬在梯子顶端工作,用直梯时人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且梯子上端应固定或底部有人扶。用人字梯时人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二步,且使用时必须有人扶。??

作业人员攀爬梯子或在梯子上作业时,要面向梯子。禁止多人在同一架梯上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

高处作业需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套(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不得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不得在平台、孔洞边缘和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臵。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基坑周边,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设置好的防护栏杆禁止随意拆除。

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设置的洞口防护禁止随意拆除。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设置的临时防护栏杆禁止随意拆除。

4、机械操作

(1)机械操作的范围

机械操作包括:钢筋工程的对焊机、电渣压力焊机、交流电弧焊机、钢筋调直切断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箍机;木模板工程的圆盘锯、手提电锯、手电钻等;砼工程的振捣棒、磨光机等;水电安装工程、机修工的手持电动工具等;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

(2)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①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

② 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③ 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塔吊、人货电梯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制,塔机司机即为该塔机机长。

④ 不属于本人操作的设备,严禁随意上机操作。

⑤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没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

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小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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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四拾二景观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