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0101 纸件申请,回函请寄: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
2022.10 电子申请,应当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除另有规定外,以纸件等其他形式提交的
文件视为未提交。
101113
北京市通州区砖厂北里 140 号楼 3 层 2318 北京鼎德宝专利代理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邢宝(15827221595)
发文日:
2023年 03月 17日
申请号:202310258624.2 发文序号:2023031700616970
专 利 申 请 受 理 通 知 书
根据专利法第 28 条及其实施细则第 38 条、第 39 条的规定,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
受理。现将确定的申请号、申请日等信息通知如下:
申请号:2023102586242
申请日:2023 年 03 月 17 日
申请人:湖北欧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琪,刘浩,袁玲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提供医用净化空间的康复洁净单元
经核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收到文件如下:
权利要求书 1 份 1 页,权利要求项数 : 7 项
说明书 1 份 8 页
说明书附图 1 份 3 页
说明书摘要 1 份 1 页
专利代理委托书 1 份 2 页
发明专利请求书 1 份 4 页
申请方案卷号:WH-OK20230314-1001
提示:
1.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其记载的内容与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应内容不一致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请求更正。
2.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各种手续时,均应当准确、清晰地写明申请号。
审 查 员:自动受理 审查部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联系电话:010-6235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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