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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 法育未来
2023-05-10 | 阅:  转:  |  分享 
  
学法守法,法育未来同学们:早上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守法,法育未来”。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下面我们来看看名人是
怎么做的。列宁-----列宁到理发室理发,当时排队的人很多,大家知道列宁日理万机,时间极其宝贵,争着请他先理发。列宁是怎么做的呢?
列宁微微一笑,婉言谢绝,就站到了最后一排。周恩来-----周总理乘车去礼堂开会,他的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被交警批评,由于批评的时间
太长,耽误了开会,同车的干部看不过去了,准备去和民警交涉。周总理是怎么做的呢?周总理严厉制止身边的工作人员,直到交警放行。包拯--
--包拯,就是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包青天。包拯出生时,父母皆已年近五十。包拯刚刚满月,父母就去世了。大哥大嫂将他抚养成人。他们供他
读书,直到他考中进士步入仕途。包拯非常感激大嫂,称她为嫂娘。后来,他大哥大嫂的独子包勉担任地方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赈灾的钱粮,被
人举报。包拯亲自审理此案,查明真相。查明真相后,包拯是怎们做的呢?他依法处死自己的侄子包勉。包拯大义灭亲,被自己的大嫂责骂,大嫂骂
他是忘恩负义的小人,从此不再理他。同学们,中学时代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期,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都是在这一时期逐渐形成并定型
。因此,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是我们起码的要求。 做人,做一个能被社会接纳的人,最基本的就是要有法制观念。不要让那些无聊的、低级
的、朽腐的、落后的东西占据我们的灵魂,要怀着健康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同学之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如果你受了欺负,有了委屈,怎
么办?是屈辱地接受,还是以牙还牙?屈辱地接受是懦夫,以牙还牙是以暴制暴。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是这
样规定的:“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违法造成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学生违反法律,老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
实施的行为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同学们,相关的法律条文我们要认真学习,学校举办的法制讲座我们要仔细聆听,我们不能做有文化的法盲。 
首先,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一个法盲很难在一个飞速发展、日益复杂的社会中生存,更不用说取得巨大成就、
有所建树了。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是法治社会对中学生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我们守法、用法的前提。 其次,我们应该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既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中学生要理解遵纪守法与保护自身权益的一致性,增强依法办
事的自觉性,把遵纪守法视为自己的基本义务。 最后,我们应该善于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然我们的各项权利都是法律
赋予的,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不仅让人觉得软弱可欺,从客观上支持和纵容了违法和犯罪,既危害到个人利益,也危害到
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但是以牙还牙,逞血气之勇,自行报复则会触犯法律,使自己从受害人变成害人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而受到法律
的制裁,事后追悔莫及。 同学们,我们中学生是祖国的接班人,将来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我们应该从
我做起,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做学法守法的先锋。 同学们!法律和法规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但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
权益。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良好的校风又是建立在人人自觉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的。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人生中这段
黄金时期,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学法守法,法育未来,杜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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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尚雅亭首藏)